招标
(设计)津武(挂)2023-011号地块居住项目
金额
150.82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2142024082001
预算金额150.82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芸022-82191931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宏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无标题页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42024082001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武清设计[2024]080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津武(挂)2023-011号地块居住项目已由 天津市武清区行政审批局 2402-120114-89-01-555962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雍和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85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60000万元,银行贷款:12500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59179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雍和置业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津武(挂)2023-011号地块居住项目,建设规模为159179平方米,项目占地面积496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59179平方米。新建住宅楼及配建,总投资额1850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武清区雍和道南侧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津武(挂)2023-011号地块居住项目景观设计,招标范围:招标规模为38674平方米,该工程包含土方工程、绿化工程、铺装工程、景观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标识系统意向、城市家具意向等。中标单位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配合等全部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的资料及招标文件中所示的全部内容。总投资额150.8286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09月04日 至 2024年10月18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2日 至 2024年08月08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8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8月02日2024年08月0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通过网络(本项目不设置投标报名阶段,凡有意参与且符合公告第 3.1 款资格要求的单位,可直接联系代理机构,并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公告第4.1款要求进行确认)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招 标 人:天津雍和置业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芸(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泉发南路12号
邮政编码:301700 联系人:李晓东 电话:022-82191931
传  真:022-82191931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郭宏(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棉三创意街区3-1-125-126
邮政编码:300011 联系人:郭彬 电话:022-58316026-227
传  真:022-58316026
日期:2024年08月02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武清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雍和置业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李晓东
电话:022-82191931传真:022-82191931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武清区泉发南路12号

天津市武清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受理负责人:刘晓熙
电话:82190151传真:82190151电子邮箱:wuqingzbz@sina.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武清区市民服务中心602室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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