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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新城13单元38A-01A区域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8/05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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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上海贤晋质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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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受上海市奉贤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对该地块进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奉贤新城13单元38A-01A区域地块位于奉贤区金汇镇,东至贤浦路、南至秀苗路、西至飞霞路、北至秀竹路。本次调查地块面积为32840m2。地块后续规划用地性质为三类住宅组团用地(Rr3)。根据《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等工作的若干规定》,沪环规〔2021〕4号第四章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含土地储备机构)应在土地储备、出让、收回、续期、划拨前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和当地土地区域利用规划,本项目地块属于第一类用地。上海贤晋质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奉贤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对该地块进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第一阶段工作:

接收委托后,我公司对奉贤新城13单元38A-01A区域地块进行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工作,主要结果如下:

(1)地块历史及变迁

地块内在2003年之前为农田、河道和宅基地;2003年~2013年,地块内西南侧主要为宅基地,地块内中部有一条东西走向的河道,2009年地块内北侧增加一处工棚;2013年,地块内西南侧宅基地拆迁,地块内河道填埋,北侧工棚拆除;2013~2016年,地块内为空地,2016年7月地块外北侧和东侧修建道路;2016~2023年,地块内为空地,地块内大部分被杂草、芦苇等植被覆盖;2023年至今,地块内北侧和东侧有外来堆土,主要来源于地块东北侧96m的35A-02A地块场地平整,至今无明显变化。

(2)现场踏勘及访谈

上海贤晋质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开展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地块内目前主要为空地、北部及西部有堆土,最高处约2.4m。现场踏勘时未发现潜在污染源和污染痕迹。

(3)第一阶段工作总结

第一阶段调查的各种信息(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基本吻合,各项资料信息具有一致性,可信度较高。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地块历史上地块主要为农田、河道和宅基地,无任何工业生产历史。地块内中部历史上曾存在河道,于2013年被周边农田土填埋,填埋活动有可能对本地块的环境状况有一定的影响,重点关注污染物为重金属、石油烃、VOCS、SVOCS;地块紧邻周边历史上主要为宅基地、农田和道路,无任何工业生产历史。地块非紧邻周边企业主要为粮食堆场、奉贤区烈士陵园、砂石厂、上海航星联营厂、上海绿得净化设备有限公司、上海龙玉钢制品有限公司、上海奉浦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悍康健身器材有限公司、木器加工厂、上海市奉贤区城乡公司等企业,其中上海市奉贤区城乡公司位于地块外西南侧404m,属于“15类”行业企业。通过周边企业的特征污染物和污染物迁移风险分析,其可能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特征污染物为重金属、VOCs、SVOC和石油烃。

根据《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等相关要求,地块内存在“历史上曾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河道填埋)”相关情况;历史上曾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地块非紧邻周边存在上海市奉贤区城乡公司等“15类”行业企业,通过污染物迁移风险分析,可能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因此本地块需要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以确定土壤及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

第二阶段工作:

初步采样检测工作

本次调查于2024年07月完成对本次调查地块的土壤、地下水的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工作。主要工作汇总如下:

(1)点位设置: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采用专业判断法和系统布点法布设9个采样点位,其中水土复合点位5个(含1个对照点)。对照点位于地块外北侧,历史为农田和绿地,无工业开发利用历史。

(2)钻孔建井作业:施工单位为上海杰狼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采用直推式取土,分别于2024年06月21日和2024年07月09日完成钻孔建井作业,钻孔建井深度范围为地坪以下6.0米,采用中空螺旋方式建井,孔径为220mm,管径63mm,反滤层厚度大于50mm。

(3)检测指标筛选:根据第一阶段污染识别的特征污染物类型,检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基本项目45项,其他项目中重金属、VOCs、SVOCs和总石油烃、pH值,合计测试指标65项。

(4)样品筛选采集:本次样品采集检测单位为挪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CMA和CNAS资质),分别于2024年06月21日和7月9日~7月10日期间完成样品的筛选、采集、储运等工作。土壤样品采集主要分为表层(0~50cm)、下层(50cm~初见水位/潜水层初见水位)和饱和带样品(初见水位/潜水层初见水位以下)。本次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共采集土壤样品40个(含4个平行样及3个对照样),地下水样品6个(含1个平行样及1个对照样),设备淋洗样1个,运输空白样3个、全程空白3个。

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结果简述

根据本次调查现场勘查、筛查以及实验室提供的检测分析结果,得出以下结论:

(1)土壤分析结果

地块内所有土壤样品pH值检出值范围为7.58~8.97,偏碱性,所有土壤样品中除六价铬外,其余检测项目均有检出,包括铜、镍、铅、镉、砷、汞、钒、钴、锑、铍以及石油烃(C10-C40),但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他检测指标未检出。

(2)地下水样品分析结果

地块内地下水pH值检测值区间为7.1~7.5,偏碱性,地下水中除六价铬、镉和铍以外,其余检测项目均有检出,包括铅、铜、镍、锑、钴、钒、砷、汞以及石油烃(C10-C40),但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他指标未检出。

调查结论

奉贤新城13单元38A-01A区域地块土壤检测指标结果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下水检测指标结果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限值和《上海市建设用地 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本项目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可以满足用地规划使用要求,不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

作者(Amelia_w,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4-08-05 09:45

附件1: 奉贤新城13单元38A-01A区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版.pdf 700.6 KB ,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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