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随县分公司小微ICT集成服务框架采购项目中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9/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比选结果如下:

(一)中选人情况 

序号

产品

中选人

(按综合排名排序)

中选人数量

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随县分公司小微ICT集成服务框架采购项目

湖北宁九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3

2

随县志扬电脑科技有限公司

3

湖北省鑫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二)否决参选情况

不涉及否决参选情况。

公示时间:20240925日至20240927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电子邮箱:zhangxiusi@189.cn

 

比选代理机构: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日期: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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