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西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新疆那巴项目减水剂母液框架协议二阶段竞价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文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山西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减水剂框架协议内二阶段竞价采购项目 交控集团招采认证编号: 2023-LQ2GS-WZ-068
采购方式: 竞价采购 招采类型: 货物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3-10-30 08:00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11-02 08:00

竞价采购邀请书
山西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新疆那巴项目)减水剂母液框架协议二阶段竞价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减水剂框架协议库内供应商参加竞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新疆那巴项目)减水剂母液框架协议二阶段竞价采购。
1.2 采购人: 山西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新疆那巴项目) 。
1.3 需求单位:山西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新疆那巴项目)。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 电子商务平台: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1.5 标包划分(具体见竞价文件清单)
标包材料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预算单价(元)预算总金额(元)供货地点备注
1减水剂母液/80070505640000新疆伊犁新源那拉提镇1、单价包括13%增值税专票;2、单价为运至施工现场的价格;3、按1吨减水剂母液配置2.5吨减水剂配置。
2减水剂母液/40070502820000
合计84600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1)减水剂母液材料的供应、运费、装车费、卸车费、技术服务费、13%的增值税。
(2)减水剂母液成交供应商需在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复配,提供复配所需的配料及PE罐、碳钢管道泵、母液储罐、成品储罐等配料设施、水费、电费,复配后的成品减水剂运往项目混凝土拌合站的运输费,同时提供复配设备及技术人员费用。
2.2 质量标准: (1)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2008)、《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JG/T 223-2017)、《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2020)等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公路工程技术规范。
(2)减水剂母液固含量不得低于40%,复配后一吨减水剂母液需出成品减水剂不低于2.5吨;且必须符合晋路桥集团发〔2023〕685号文件中C15-C30 混凝土减水剂掺量 原则上不超过1%, C30 水下混凝土、 C25 喷射混凝土及 C35-C40 混凝土减水剂掺量原则上不超过1.1%,C45-C50 混 凝土减水剂掺量原则上不超过1.2%。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按项目施工进度需求供应
2.4 交货地点:山西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新疆那巴项目)新疆伊犁新源县那拉提镇施工现场
3.框架协议供应商邀请及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信誉要求: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beizhixingrenchaxu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0年10月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建设主管单位、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明确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证明材料要求: 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查询结果为准,其他信誉的行为采购人将在竞价时现场核实。
资格要求: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材料和供货能力。③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④参与单位必须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减水剂框架协议库内的单位,同时具有《可参与投标通知书》。
其他要求:拟供材料应具备近一年内(或在有效期内)由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qts/qts/qtsPage)查询到的为准。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      。
3.3 有报名资格的供应商报名时需上传三方检测报告及可参与投标通知书
3.4 供应商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竞价保证金
4.1 竞价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5.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5.1 电子商务平台自动按照价格由低至高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1 名。
5.2 每个标包确定一家供应商,根据报价选取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放弃成交,选取排名第二的供应商做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供应商放弃成交,选取排名第三的供应商做为成交供应商。各标包成交条件(报价、供货、合同条款等)按第一名竞价成交条件执行。若标包第一、第二、第三名均放弃成交,该标包则重新组织竞价
6.合同主要条款
6.1付款条件:招标人收货检验质量无误后,月底汇总当月签收量,进行结算。
6.2合同签订期限: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最长不超15个工作日完成《供货合同》的签订,且必须在收到中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后签订。
6.3供应条件:
《供货合同》未签订,不进行所需产品的供应。《供货合同》签订后,按需求单位采购订单要求,最长供应周期不超15日历天。
6.3现场验收:
①所供产品进场必须提供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需要加盖厂家公章,公章为红章)及产品合格证原件,如未提供,拒绝验收。
6.4产品质量问题:
采购人将对所供产品进行现场验收和抽查送检,发现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该批次货款将不予结算支付。同时将解除供货合同和框架协议,扣除履约保证金和入库保证金,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6.5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履约保证金金额:1.中标价格相对于限价,降幅10%以内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0%;
2.中标价格相对于限价,降幅10%—20%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5%;
3.中标价格相对于限价,降幅20%—30%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20%;
4.中标价格相对于限价,降幅30%以上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25%。;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电汇、转账支票等),债权,银行保函。(缴纳保证金时应在票据备注栏中写明 山西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新疆那巴项目)减水剂母液框架协议二阶段竞价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
采购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道218线那拉提至巴仑台公路项目第NBTZ-1标段项目经理部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源县支行  
帐    号:30119001040017069  
联 系 人:文先生  
财务电话:15110375292
履约保证金的相关要求:
1、采用转账支票、银行电汇形式的,可由成交供应商的任一账户汇入采购人指定的账户。
2、与山西路桥集团或其所属单位有债权关系的,可将《债权替代履约保证金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五)原件作为履约保证金,若债权金额小于履约保证金金额,可用现金或银行保函补齐。
3、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成交供应商开户行出具(开户行不具备出具保函资格的,应由其开户行具备相应资格的上级机构出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企业查证授权书(银行官网提供保函自助验真的可不提供)及该银行出具的开户信息。银行保函查证电话应在114等服务平台可查询。银行保函应当为见索即付保函,附加其他任何支付条件(要求提供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的均为有条件支付)的视为无效保函。(具体保函格式和查证授权书见附件五)
履约担保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签订合同之前。
以债权形式的担保,可根据履约进度按季度退还;以现金形式的担保,按结算进度等比例退还;以银行保函形式的担保,履约完毕即退还。
保证金有效期:自递交之日起至甲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止 ;保证金递交时间: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5天内,签订合同之前。
7.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7.1 竞价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2日0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7.2 竞价结束时间: 2023年11月2日10:00时(北京时间,下同)。
7.3报价方式:
(1)√含税价    
(2)□不含税价
7.4起始价:一标段:5639911.52元;二标段:2819955.76元。
7.5报价梯度:标段限价总价的0.1%(即一标段:5640元;二标段:2820元) (供应商报价的最小降幅)
7.6报价有效期:规定时间内 。
7.7其他规则:①本次竞价报价模式为报总价,但每轮总价均不可高于限价,若发现高于限价报价,则作废该报价,不得恶意竞价,否则将作废该报价并拉黑该单位。②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2两个标包响应,每个标包允许同时成为1个标包的成交供应商。当供应商同时成为超过上述规定标包个数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时,将按照标包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并自动放弃其他标包的候选成交资格。
实际结算数量以采购人需求单位书面确认的数量为准。以结算数量乘以成交单价为最终结算金额。
8.项目确认和公示
8.1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23年 10 月 30日8:00 时至2023年 11 月 2 日08:00时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是否参加竞价采购活动。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竞价采购活动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竞价采购活动。
8.2发布竞价成交公告的媒介:《山西国资数智采购系统》《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8.3成交公告公示的期限: 3日历天(法定节假日顺延) 。
8.4成交公告公示的其他内容:成交金额、供货期。
9.监督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351-5606026
本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法务审计部
联系方式:0357-3019306
10.联系方式
釆 购 人:山西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新疆那巴项目)
地 址:山西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新疆那巴项目)新疆伊犁新源县那拉提镇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19909995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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