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7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5/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3-784336
(三)预算金额:70,000.00
(四)采购需求: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3年05月05日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一)常态化服务 1.〔法律咨询〕为本单位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并提出相关建议;对本单位重大合同书或协议书和重大政策文件或特定事项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不限次数)。 2.〔文件审核〕对本单位拟发布的重大决策事项文件、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行政执法文书等进行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审查,提出修改意见或补充建议(不限次数)。 3.〔合同审核〕对本单位拟签署的各类合同书或协议书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审查,提出修改意见或补充建议(不限次数)。 4.〔维权事项〕协助处理涉及本单位的尚未形成诉讼或仲裁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不限次数)。 5.〔法律培训〕配合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本单位实际需求,对工作人员进行1-2次法律培训。 6.〔其他〕对突发事件提供法律咨询。 上述服务事项,须按本单位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一般的咨询、审核事项一周内办理完毕,紧急事项三天内办理完毕。 (二)专项服务 1.〔诉讼代理〕接受本单位委托代理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民事仲裁、劳动仲裁纠纷,维护本单位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合法权益。 2.〔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专项法律服务。
合同份数:3
争议处理方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罗先生 3328605
采购单位: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05月05日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3-784336
(三)预算金额:7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1 | 人员要求:1-3 服务开始时间:按合同约定 | 法律顾问服务 | 1 | 项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3年05月05日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一)常态化服务 1.〔法律咨询〕为本单位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并提出相关建议;对本单位重大合同书或协议书和重大政策文件或特定事项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不限次数)。 2.〔文件审核〕对本单位拟发布的重大决策事项文件、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行政执法文书等进行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审查,提出修改意见或补充建议(不限次数)。 3.〔合同审核〕对本单位拟签署的各类合同书或协议书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审查,提出修改意见或补充建议(不限次数)。 4.〔维权事项〕协助处理涉及本单位的尚未形成诉讼或仲裁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不限次数)。 5.〔法律培训〕配合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本单位实际需求,对工作人员进行1-2次法律培训。 6.〔其他〕对突发事件提供法律咨询。 上述服务事项,须按本单位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一般的咨询、审核事项一周内办理完毕,紧急事项三天内办理完毕。 (二)专项服务 1.〔诉讼代理〕接受本单位委托代理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民事仲裁、劳动仲裁纠纷,维护本单位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合法权益。 2.〔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专项法律服务。
合同份数:3
争议处理方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罗先生 3328605
采购单位: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05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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