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呼兰区财政补助(新建、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z33296gc0001032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太英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永久0451-818888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9
公告正文
2023年呼兰区财政补助(新建、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33296GC000103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呼兰区财政补助(新建、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哈农复【2023】22号、哈农复【2023】2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省级资金、县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呼兰区农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哈尔滨市呼兰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呼兰区杨林乡南房村、佟井村,共涉及1个乡镇2个行政村。康金街道永贵村、前进村、共涉及1个乡镇2个行政村;
2.2建设规模:新建建设高标准农田2.13万亩,全部为旱田;改造提升建设高标准农田0.5万亩,全部为旱田(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建设内容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改造提升建设内容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防林工程。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总工期393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第一至六标段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第七标段完成本项目运输、安装、验收、运输损耗、技术档案资料、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第八标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第九标段完成本项目检测工作等;第十标段竣工验收及财务决算审计,并提供报告等(具体以项目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本项目共划分十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任意一个标段投标,允许中标1个标段。各标段的人员、设备不允许重复。投标人如果在2个标段同时取得中标机会,将按投标报价金额由大至小排序确定中标的标段,报价一致则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得分高的优先,直至确定所有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第一标段:水源工程:机电井(83m)55眼;建设地点:杨林乡佟井村、南房村;最高投标限价:497.37万元;(新建项目)
第二标段:田间道路工程:机耕路(水泥路)1.889公里、生产路(砂石路)1.944公里;建设地点:南房村;最高投标限价:269.10万元;(新建项目)
第三标段:建筑物工程:圆涵11座、过水路面5座,田间道路工程:机耕路(水泥路)4.713公里、生产路(砂石路)15.310公里;建设地点:佟井村;最高投标限价:1117.49万元;(新建项目)
第四标段:水源工程:原有机电井改造23眼,建筑物工程:圆涵4座,田间道路工程:生产路(砂石路)3.308公里、机耕路(水泥路)1.089公里,农防林工程:农田防护林1306株;建设地点:康金街道永贵村;最高投标限价:276.54万元;(改造提升)
第五标段:农田输配电工程:高压输电线路2.713公里、低压输电线路4.999公里、变压器7台;建设地点:康金街道永贵村;最高投标限价:142.12万元;(改造提升)
第六标段:农田输配电工程:高压输电线路15.009公里、低压输电线路11.504公里、变压器24台;建设地点:杨林乡佟井村、南房村;最高投标限价:484.03万元;(新建项目)
第七标段:卷盘喷灌工程:绞盘式喷灌机JP75-400及附属设备55套;建设地点:杨林乡佟井村、南房村;最高投标限价:383.77万元;(新建项目)
第八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最高投标限价:45.37万元;(新建和改造提升);
第九标段:完成本项目检测工作等;最高投标限价:15.22万元(新建和改造提升)。
第十标段:竣工验收及财务决算审计,并提供报告等(具体以项目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最高投标限价:27.70万元(新建和改造提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第一、二、三、四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第五、六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承装类、承试类五级及其以上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第七标段本工程针对拟采购的设备,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
第八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第九标段投标人具备水利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含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量测共五大类)。
第十标段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需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备案。造价咨询: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第一、二、三、四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连续3个月(2023年8月-2023年10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
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有效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施工员(工长)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情况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施工单位增加管理机构人员,中标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关专业本企业在职管理机构人员,管理机构增加人员酬金不予追加。
第五、六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连续3个月(2023年8月-2023年10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
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有效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电力工程相关专业);施工员(工长)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情况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施工单位增加管理机构人员,中标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关专业本企业在职管理机构人员,管理机构增加人员酬金不予追加。
第七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连续3个月(2023年8月-2023年10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
第八标段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连续3个月(2023年8月-2023年10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同时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监理员1人,应具有监理培训合格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在监理过程中,根据工程情况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监理单位增加监理人员,中标监理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关专业本企业在职监理人员,监理酬金不予追加。
第九标段检测服务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检测员证书或水利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连续3个月(2023年8月-2023年10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
第十标段1.项目总负责人1人:应当具备农业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项目验收负责人1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财务决算审计负责人1人:拟派财务审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4.工程造价负责人1人(水利水电专业):具备国家注册壹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上四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连续3个月(2023年8月-2023年10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在项目进行过程中,根据工程情况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单位增加相关专业人员,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关专业本企业在职相关专业人员,酬金不予追加。
3.3信誉要求:
3.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投标截止日起前3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进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审查以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书为准,无需提供截图)。
3.3.2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审查以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书为准,无需提供截图)。
3.3.3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须承诺如中标将严格落实农民工权益保障相关文件要求,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自拟)。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由于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不得参加招投标活动,如参加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8本次招标第一标段至第九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十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2家单位;第十标段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工程造价单位。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负责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17时00分至2023年11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9时3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9日9时30分。
7.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w.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 督 人:哈尔滨市呼兰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哈尔滨市呼兰区
联 系 人:苏立成
电 话:0451-57355224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呼兰区农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呼兰区南京路8号
联 系 人:张太英
电 话:0451-57355237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陈永久
联系电话:0451-81888888、17745649000
电子邮箱:975989795@qq.com
项目编号:ZZ33296GC000103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呼兰区财政补助(新建、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哈农复【2023】22号、哈农复【2023】2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省级资金、县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呼兰区农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哈尔滨市呼兰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呼兰区杨林乡南房村、佟井村,共涉及1个乡镇2个行政村。康金街道永贵村、前进村、共涉及1个乡镇2个行政村;
2.2建设规模:新建建设高标准农田2.13万亩,全部为旱田;改造提升建设高标准农田0.5万亩,全部为旱田(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建设内容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改造提升建设内容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防林工程。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总工期393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第一至六标段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第七标段完成本项目运输、安装、验收、运输损耗、技术档案资料、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第八标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第九标段完成本项目检测工作等;第十标段竣工验收及财务决算审计,并提供报告等(具体以项目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本项目共划分十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任意一个标段投标,允许中标1个标段。各标段的人员、设备不允许重复。投标人如果在2个标段同时取得中标机会,将按投标报价金额由大至小排序确定中标的标段,报价一致则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得分高的优先,直至确定所有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第一标段:水源工程:机电井(83m)55眼;建设地点:杨林乡佟井村、南房村;最高投标限价:497.37万元;(新建项目)
第二标段:田间道路工程:机耕路(水泥路)1.889公里、生产路(砂石路)1.944公里;建设地点:南房村;最高投标限价:269.10万元;(新建项目)
第三标段:建筑物工程:圆涵11座、过水路面5座,田间道路工程:机耕路(水泥路)4.713公里、生产路(砂石路)15.310公里;建设地点:佟井村;最高投标限价:1117.49万元;(新建项目)
第四标段:水源工程:原有机电井改造23眼,建筑物工程:圆涵4座,田间道路工程:生产路(砂石路)3.308公里、机耕路(水泥路)1.089公里,农防林工程:农田防护林1306株;建设地点:康金街道永贵村;最高投标限价:276.54万元;(改造提升)
第五标段:农田输配电工程:高压输电线路2.713公里、低压输电线路4.999公里、变压器7台;建设地点:康金街道永贵村;最高投标限价:142.12万元;(改造提升)
第六标段:农田输配电工程:高压输电线路15.009公里、低压输电线路11.504公里、变压器24台;建设地点:杨林乡佟井村、南房村;最高投标限价:484.03万元;(新建项目)
第七标段:卷盘喷灌工程:绞盘式喷灌机JP75-400及附属设备55套;建设地点:杨林乡佟井村、南房村;最高投标限价:383.77万元;(新建项目)
第八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最高投标限价:45.37万元;(新建和改造提升);
第九标段:完成本项目检测工作等;最高投标限价:15.22万元(新建和改造提升)。
第十标段:竣工验收及财务决算审计,并提供报告等(具体以项目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最高投标限价:27.70万元(新建和改造提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第一、二、三、四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第五、六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承装类、承试类五级及其以上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第七标段本工程针对拟采购的设备,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
第八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第九标段投标人具备水利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含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量测共五大类)。
第十标段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需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备案。造价咨询: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第一、二、三、四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连续3个月(2023年8月-2023年10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
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有效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施工员(工长)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情况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施工单位增加管理机构人员,中标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关专业本企业在职管理机构人员,管理机构增加人员酬金不予追加。
第五、六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连续3个月(2023年8月-2023年10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
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有效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电力工程相关专业);施工员(工长)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情况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施工单位增加管理机构人员,中标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关专业本企业在职管理机构人员,管理机构增加人员酬金不予追加。
第七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连续3个月(2023年8月-2023年10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
第八标段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连续3个月(2023年8月-2023年10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同时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监理员1人,应具有监理培训合格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在监理过程中,根据工程情况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监理单位增加监理人员,中标监理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关专业本企业在职监理人员,监理酬金不予追加。
第九标段检测服务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检测员证书或水利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连续3个月(2023年8月-2023年10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
第十标段1.项目总负责人1人:应当具备农业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项目验收负责人1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财务决算审计负责人1人:拟派财务审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4.工程造价负责人1人(水利水电专业):具备国家注册壹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上四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连续3个月(2023年8月-2023年10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在项目进行过程中,根据工程情况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单位增加相关专业人员,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关专业本企业在职相关专业人员,酬金不予追加。
3.3信誉要求:
3.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投标截止日起前3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进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审查以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书为准,无需提供截图)。
3.3.2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审查以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书为准,无需提供截图)。
3.3.3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须承诺如中标将严格落实农民工权益保障相关文件要求,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自拟)。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由于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不得参加招投标活动,如参加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8本次招标第一标段至第九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十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2家单位;第十标段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工程造价单位。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负责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17时00分至2023年11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9时3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9日9时30分。
7.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w.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 督 人:哈尔滨市呼兰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哈尔滨市呼兰区
联 系 人:苏立成
电 话:0451-57355224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呼兰区农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呼兰区南京路8号
联 系 人:张太英
电 话:0451-57355237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陈永久
联系电话:0451-81888888、17745649000
电子邮箱:97598979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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