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 年交通道路建设项目(项目名称)2024 年交通道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HBJTDQ-EPC 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冬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兆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宇婷1755270516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0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2
公告正文

2024 年交通道路建设项目(项目名称)2024 年交通道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HBJTDQ-EPC 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3-12-01 19:03:12 来源:江苏省交通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2024 年交通道路建设项目(项目名称)2024 年交通道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HBJTDQ-EPC 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 年交通道路建设项目已由江苏省宿迁骆马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宿骆行审[2023]4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星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市星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024年交通道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包括创业路东延(发展大道至三峰路)西起发展大道,顺接现状创业路,东至三峰路,道路红线宽15米,道路全长约795米,设计时速为40公里/时,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兼顾三级公路净空及荷载标准);创业路西延东起迎宾大道,西接奥体路,道路全长约600米,红线宽1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兼顾三级公路净空及荷载标准),设计时速40公里/时;支二十九路(学成路-创业路)北起学成路,南至创业路,道路全长约457米,红线宽2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兼顾三级公路净空及荷载标准),设计时速40公里/时;秋实路东起发展大道,西至迎宾大道,道路长度约746米,道路红线宽32米,设计时速为50公里/时,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兼顾二级公路净空及荷载标准);支二十六路总体呈东西走向,起点位于环湖大道,途径在建湖滨四季、在建观澜雅居及中德度假村小区,沿两侧小区中间地块向东接入迎春大道,路线全长约640米,红线宽1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兼顾三级公路净空及荷载标准),设计时速 30公里/时;郁金香路北延北起崇文路,南至金柳路,道路长度约429米,道路红线宽24米,设计时速为40公里/时,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兼顾二级公路净空及荷载标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雨污水、监控、照明、绿化景观及交安设施等配套工程。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2024年交通道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HBJTDQ-EPC标段,招标范围如下:包括2024年交通道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计后续服务等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修复等。

2.3 项目周期:1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年。(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中约定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模式。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允许为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有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3.2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条件:投标人资质条件须同时满足以下2项要求:

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或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 60 分;

(3)业绩要求:同时满足以下2项要求:

①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8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②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成员方)完成过单个工程投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800万元的公路工程设计业绩;

(4)信誉要求: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5)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8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

施工项目总工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项目总工应具有交通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其他在建项目且无新中标工程(或提供本项目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料“无在岗承诺书”)。在建项目:指处于发布中标通知书到取得交工验收证书(若为住建项目则指竣工验收证明)期间的工程。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个人业绩认定方法:在已完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的任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含 1/2)以上的,方可认定该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上述“任职时间”、“合同工期”分别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直接生成的《投标报表》“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填报的任职开始至任职结束时间和开工至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此判断任职时间是否超过合同工期 1/2,若 “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未显示“任职时间”或“合同工期”,投标人可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上述截图也无法判断,则不予认定该个人业绩。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

(7)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7 年第 25 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2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8)其他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工、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最近且连续3个月(2023年9月至11月或2023年10月至12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若投入人员为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书和返聘合同的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协议书确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6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1)中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

3.7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①.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宿迁市星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湖滨新区嘉创大厦

邮政编码:223800

联 系 人:李冬

电    话:18351297269

招标代理:江苏兆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君玺国际广场2幢写字楼6楼

邮政编码:223800

联 系 人:王宇婷

电    话:17552705160

8.其他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截止日10 天前提交,提交的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8.3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4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标地址为: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8.5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具体程序如下: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操作。

(3)投标人经CA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后,进行预约、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如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险等形式,则无需获取保证金子账号)。

(4)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授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5)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CA加密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获取结果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询确认。

(7)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8)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2月01日18:00至2024年02月02日09:30。

(9)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4年02月02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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