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内容如下:
政府采购编号:潭县财采计【2022】040018
采购人(全称):湘潭县杨嘉桥镇人民政府(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安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县杨嘉桥镇镇区、集居点及主干道环境卫生市场化外包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县财采计【2022】040018
(3)项目内容:湘潭县杨嘉桥镇镇区、集居点及主干道环境卫生市场化外包服务项目的全部内容
(4)项目负责人: /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786000.00元
大写:柒拾捌万陆仟元整
(2)具体标的: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1
湘潭县杨嘉桥镇镇区、集居点及主干道环境卫生市场化外包服务项目
湖南安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否
详见磋商文件
/
项
786000.00元
履行合同的时间:2022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1日。
地点:湘潭县杨嘉桥镇
方式:/
每季度结算一次,费用为固定合同价¥196500元/季度;不因国家政策调整增加费用。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本合同一式 肆 份,采购人执 壹 份,供应商执 壹 份,政府采购管理股 壹 份,招标代理公司 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5月12日
合同订立地点: 湘潭县杨嘉桥镇人民政府
甲方:湘潭县杨嘉桥镇人民政府(公章) 乙方:湖南安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