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湖南湘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含湘江科学城规划)项目第1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地下空间空中连廊步行街道区域水铁联运现状评估标志性建筑景观阳台资源管控底线新区山水格局示意图城市设计管控体系优化研究广场区位图湘江科学城规划公园绿地慢行系统优化总体风貌定位空间管控图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眺望系统与天际线管控指引湘江西岸科创走廊规划指引图综合交通网络设计报告审批机制研究空间结构新区土地使用规划图新区历史文化保护和城市更新规划图公共交通城乡风貌滨水景观阳台风貌优化提项市政设施布局方案新区综合交通规划图山体景观阳台城市景观视廊新区绿地系统和开敞空间规划图商业娱乐设施国土空间总体规果公共服务功能产业发展布局公共空间设计新区城镇体系规划图配套设施街道空间设计专题研究报告轨道三维数字模型策略交通组织新区生态系统保护规划图概念规划新区农业空间规划图节能产品实施管理研究新区间总体规划新区开发强度分区规划图配套功能整治信用担保总体形态意向图特色风貌新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新区历史文化遗存分布图新区景观视廊示意图创新生态多规合一规划研究专题风貌优化提升科学装置新区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规划图规划实施燃料公共服务设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升两型产品保障机制支撑系统设备新区自然灾害风险分布图景观设计景观结构体系图新区城乡生活圈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新区自然保护地分布图新区用地现状图超高速铁路目标战略紧凑路网设计原材料
金额
149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8/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cg-202206130058
预算金额1500万元
招标公司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0731-8879965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福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女士18175106215
中标公司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有限公司14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湖南湘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含湘江科学城规划)项目第1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湖南湘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含湘江科学城规划)项目第1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JCG-202206130058
二、项目名称:湖南湘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含湘江科学城规划)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中标(成交)供应商分项报价表或报价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中标(成交)候选(前三名)评审结果
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供应商名称、原因和依据
无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九、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已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 2 个工作日止)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其他补充事宜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附件列表:
二、项目名称:湖南湘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含湘江科学城规划)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成交)价格(元) |
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车公庄西路5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107室 | 149800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
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湖南湘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含湘江科学城规划) | 按单一来源文件执行 | 按单一来源文件执行 | 按单一来源文件执行 | 按单一来源文件执行 | |||
湖南湘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含湘江科学城规划) | 按单一来源文件执行 | 按单一来源文件执行 | 按单一来源文件执行 | 按单一来源文件执行 |
详见中标(成交)供应商分项报价表或报价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覃美玲(主任评委)、卿高媛、吴芳芳、袁淑君、王颖靓、王红辉、张博(业主评委)
排序 |
候选人名称 |
评审结果(综合评分法填写评审得分,最低评标价法填写最终报价) |
1 |
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牵头人)、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湖南省国土资源规划院(成员单位) |
14980000.00元 |
无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长沙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17】18号文,结合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代理服务费为65600.00元。
本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已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 2 个工作日止)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
联系人:国土规划局张先生 |
电 话:0731-88799652 |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麓景路梅溪湖国际研发中心850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天福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胡女士 |
电 话:18175106215、0731-82159999 |
地 址:金星路与杜鹃路路口市政府二办旁恒晟湘江中心A栋6楼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附件列表:
- 招标正文.docx招标正文.docx
- 二次报价表.pdf二次报价表.pdf
- 成交通知书(国土空间规划).pdf成交通知书(国土空间规划).pdf
2022 年8 月17 日
政府采购编号:XJCG-202206130058采购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局)采购项目名称:湖南湘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含湘江科学城规划)电子采购文件单一来源政府采购
一、资格性审查关键信息2022年07月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福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编号:HNTFCG20220502
序号 | 审查情况 |
1 |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扫描件。 |
2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上传下列材料之一: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扫描件或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扫描件。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扫描件或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
3 |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
4 | 上传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5 | 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6 | 信用记录查询情况 |
7 | 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根据项目具体履约需求明确) |
8 | 特定资格条件 |
9 |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 |
说明:1、按《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可按附件格式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与被授权委托人的社保缴纳材料)及特定资格条件外,无需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及财务审计报告。2、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3、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4)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5、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6、近三个月是指:2022年4月至2022年6月7、上传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具体年度为:2021年8、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三节第3条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
二、符合性审查4一、资格性审查2关键信息2目录二、符合性审查
序号 | 审查情况 |
1 | 采购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
(1) |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采购小组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
(2) | 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
2 |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
(1) | 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
(2) |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
(3) |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
(4) |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
(5) |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6) |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
(7) | 投标标的范围小于采购标的范围的 |
3 | 不符合★条款 |
4 |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有病毒 |
5 |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中心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 |
6 | 选了非本项目的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
7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20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20协商须知正文12协商须知前附表7第二章协商须知7第一章协商通知6
湖南省国土资源规划院(联合体):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第一章协商通知第四章采购需求30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服务类)29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23
5、联系方式: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电子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应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通过网络传输递交至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逾期通过网络传输递交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的响应文件系统将自动拒收,视为放弃参与单一来源采购活动。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08-1509:00(北京时间)。1、被邀请供应商应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进入“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在本单一来源项目电子招标文件。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局)的湖南湘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含湘江科学城规划)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邀请你单位参加协商。
联系人:胡女士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福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麓景路梅溪湖国际研发中心850号电话:0731-88799652联系人:张先生采购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局)
附页1协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协商须知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市政府二办旁恒晟湘江中心A栋6楼电话:18175106215、0731-82159999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一、说明 | ||
第二章第1.1项 | 采购项目名称 | 湖南湘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含湘江科学城规划) |
第二章第2.1项 | 采购人 | 采购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局)联系人:张先生电 话:0731-88799652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麓景路梅溪湖国际研发中心850号 |
第二章第2.2项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福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市政府二办旁恒晟湘江中心A栋6楼电话:18175106215、0731-82159999联系人:胡女士 |
第二章第3.1项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4)上传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3、特定资格条件:无。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以及合同款项支付具体规定。(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备注:按《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可按附件3-3-1格式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与被授权委托人的社保缴纳材料)及特定资格条件外,无需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及财务审计报告。 |
第二章第5.1项 | 采购进口产品 |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
二、响应文件的编写 | ||
第二章10.4项 | 采购项目预算 | 项目(标段)预算:1500万元项目最高限价:1500万元 |
第二章第11.3项 | 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 █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
第二章第11.4项 | 样品提供的规定 | █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提交时间:/年/月/日地点:/ |
第二章第12.1项 | 保证金 |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费用,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取消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
第二章第13.1项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日(日历日)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时间 | 2022-08 -15 09:00(北京时间) | |
第二章第14项 | 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 电子响应文件必须使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生成。 |
响应文件份数 | 电子响应文件:在交易系统中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一份。 | |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 ||
第二章第15.1项 |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 | 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必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完成文件递交。 |
第二章第17.1款 | 解密时长 | 30 分钟 |
四、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 | ||
第二章第25.1项 |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 长沙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
第二章第27.3项 | 履约担保 |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费用,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取消政府采购项目的履约担保。 |
五、其他规定 | ||
第二章第29项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65600元,由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
第二章第30项 | 其他规定 | 1、有融资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相关业务简介。2、有投标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相关业务简介。 |
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附页2长沙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刘 波 | 名城支行客户经理 | 13874998873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肖勇光 | 分行高级经理 | 13755192647 |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黄飞燕 | 营业部总经理 | 13308463468 |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蒋寒奇 | 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 | 13548982975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刘栅延 | 支行行长 | 13337316405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蒋修远 | 支行客户经理 | 18607310422 |
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 邓永胜 | 岳麓支行副行长 | 13617319650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蔡学军 | 公司银行部负责人 | 13055167195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宋学农 | 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 0731-845822141 |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谢俊峰 | 湘江中路支行公司业务管理经理 | 84919503;13687320956 |
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 唐红英 | 溁湾支行行长 | 89750053;18673166920 |
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 | 颜国恒 | 芙蓉中路支行 | 88665238;13574801920 |
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 | 李 宁 | 天心区支行副行长 | 85114839;13975813058 |
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 | 刘 毅 | 丽臣路支行行长 | 82741897;13808436058 |
长沙银行 | 廖 科 | 金城支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 | 84413595;13707319275 |
邮储银行长沙分行 | 严春燕 | 岳麓支行副行长 | 85579459;13875864330 |
信用担保机构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国投资担保公司 | 何 嘉 | 010-88822659/13718642233 |
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蔡建雄 | 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 |
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彭 球邓霞英 | 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 |
(三)严格遵守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中信息。(二)严格依照国家、湖南省和长沙市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一)本单位填报或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和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交易形象,本人作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诚信承诺:(供应商、供应商、竞买人、受让人等交易主体适用范本)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书
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七)本人郑重作出上述承诺。本人和单位员工均已熟悉诚信承诺内容并认真践行承诺。(六)本单位自愿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执行诚信不良行为记录联合惩戒措施,触犯法律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五)守合同、重信用,加强单位诚信建设。保证无恶意提高造价、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公共资源交易良好秩序,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机关、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四)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系本单位自愿行为。保证无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出卖(借)、转让资质证书或接受他人挂靠投标、以他人名义参与竞争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成交)、恶意报价、恶意投诉等违法违规行为。
2.定义1.1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仅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二章“协商须知前附表”(简称协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一、说明协商须知正文年月日
2.6“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产品。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4“采购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3“供应商”是指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参加单一来源协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协商须知前附表。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协商须知前附表。
(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1供应商应符合协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8“电子交易”是指电子交易各方参与人(以下简称交易参与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用网络信息技术,使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的采购活动。2.7“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4.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授权委托(3)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l)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6.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组成:6.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5.2本章第5.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单一来源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协商。5.1除协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单一来源采购活动。5.采购进口产品
7.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二章协商须知第一章协商通知
8.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8.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小组就有关协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响应内容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8.一般要求三、响应文件的编写7.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长沙政府采购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指定模块推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并以数据电文形式通知供应商。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作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供应商应按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及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10.1供应商应当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和范围报价。报价货币为人民币,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0.报价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9.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9.响应文件的组成
11.3除协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11.2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服务以及工程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作为商务技术响应的一部分。11.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11.供应商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0.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和项目最高限价,采购项目预算和项目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见协商须知前附表。10.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3.响应文件有效期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费用,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取消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12.保证金(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未在协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11.4协商须知规定供应商在协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的,在协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14.3供应商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请供应商注意压缩文件;14.2“电子标书软件加密锁”具有唯一性,仅限于本单位在电子化招标投标活动中使用,不得转让和出借;14.1供应商应当使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认可的“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含澄清、说明文件)并进行固化、加密;14.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13.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13.1除本章第12.1项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为六十天,从本章第1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文件截止之日起算。
14.8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招投标活动,采购人可采取措施如延期、延长上传的投标书和解密时间等,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供应商不得对此持有异议。14.7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的,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果上传有困难,请及时咨询。14.6投标书编写完成后,必须用电子平台认可的CA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如果误选了非本项目的规则文件导致不能在开标时解密投标文件,该投标文件将被电子开标系统拒绝,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14.5供应商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上传或填写在本节点的对应位置,未按要求填写或上传的,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文件的指定盖章处应采用电子平台认可的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14.4电子投标文件盖章及签字
16.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5.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不能上传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5.3投标截止时间到达以后不再接收响应文件。15.2按本通用条款第10条规定,招标文件发生实质性修改后,供应商须撤回原电子投标文件,根据最新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再次上传。15.1电子标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必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如果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拨打咨询电话(400-928-0095或0731-89938899转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7.2注意事项:因供应商原因未按时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1投标截止时间到达以后,供应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登陆“长沙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项目响应文件网上解密。17.响应文件解密(2)供应商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协商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1)供应商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响应文件,也可以撤回并修改后再重新上传。16.1电子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未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9.1采购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无效响应,供应商应进行补充或修改,使之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19.响应文件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18.1协商程序:对响应文件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的澄清;协商;推荐成交供应商。18.协商程序五、协商采购
20.3供应商应按采购小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0.2错误修正的原则: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大、小写有出入,以大写为准;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按上述原则修正的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20.1采购小组在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以数据电文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数据电文形式上传至交易平台指定模块,并根据要求进行电子签章。20.响应文件的澄清(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2)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21.5采购终止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1.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高于同业同期平均价格(市场平均价)的,采购小组可视情况接受或不接受。供应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且未超过采购预算,则应确认成交,但采购小组应出具相关书面材料说明接受该报价的理由,并报财政部门备案;采购小组不接受的,采购小组应出具相关材料并说明的理由,采购终止。21.3商定价格,供应商可以多轮报价。对于能准确掌握同类项目同业同期平均价格(市场平均价)的,采购小组可要求供应商报出不超过市场平均价的合理价格;不能准确掌握市场价格的,双方可按供应商价格清单及说明协商价格,并以供应商近期其他中标或成交项目合同作为价格协商参考依据。21.2协商采购需求,采购小组可以组织多轮协商。在每一轮协商中,采购小组可以根据协商情况,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补充资料。21.1在协商过程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若有实质性变动,采购小组将在交易平台上以数据电文形式通知参加协商的供应商。21.协商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3.1协商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次协商终止:23.协商终止22.1采购小组与供应商进行价格协商,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基础上,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22.推荐成交供应商
在电子化政府采购交易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及停电、系统故障等情况短时内无法恢复正常的,采购人应暂停开、评标等交易活动,并如实记录相关情况。待故障和问题解除后,恢复交易活动。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24.1采购小组成员以及与协商工作有关的人员对协商情况以及协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保密。24.保密要求23.2采购小组应将协商终止理由通知供应商。(3)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和项目最高限价的。
27.成交通知26.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26.询问25.1协商结束后,成交结果信息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指定的媒体名称见协商须知前附表。25.成交信息的公布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28.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分包成交项目。28.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28.签订合同27.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2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交易平台中以数据电文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30.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其他规定见协商须知前附表。30.其他规定集中采购机构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29.采购代理服务费七、其他规定
1.项目管理信息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投标人(全称):(乙方)采购人(全称):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甲方)政府采购编号: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参考)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2.合同标的及金额(3)采购计划编号:XJCG-202206130058(2)项目名称:湖南湘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含湘江科学城规划)(1)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单位数量 | 总价(元) |
4.1资金支付方式:4.结算方式3.3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3.2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1履行期限:——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4.2收款账户:付款条件: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初步成果通过审查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送审成果通过审查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正式成果通过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10%。付款方式: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付款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7.违约责任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5.3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5.2质量要求:5.1验收程序:采用一般程序验收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8.解决争议的方法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7.1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3)响应文件(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1.其他条款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0.合同生效(8)其他合同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服务类)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本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有标准的或示范文本的,应按照其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没有文本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文本确定合同格式。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服务类)帐号:开户银行:传真:传真:
1500万元二、项目预算湖南湘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含湘江科学城规划)一、项目名称第四章采购需求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参照(货物类)专用条款的格式和相关内容,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服务流程、考核方式等内容进行编制。
1、规划期限:近期2021—2025年,远期2025—2035年。五、规划期限与范围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雄安新区时要求:“新区首先就要新在规划、建设的理念上,要体现出前瞻性、引领性。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努力创造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标杆”,同时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建设湘江西岸科创走廊”的战略部署,结合庆伟书记、伟明省长等领导“试行多规合一、提升城市风貌品质、推进内涵式发展”的指示精神,切实提升新区规划质量和空间治理水平,进一步聚焦“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实施“强省会”战略,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拟定邀请第三方单位开展《湖南湘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含湘江科学城规划)》编制。四、项目背景立足湖南湘江新区“三区一高地”的战略定位,按照“当好强省会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排头兵”的总体目标,贯彻新理念,系统提出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的任务和措施,全面优化新区总体格局,不断提升新区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示范和支撑。三、总体要求
4.《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2022年印发)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2019年印发)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六、规划依据2、规划范围:湘江新区及九华、湘阴新片区,总面积约1236平方公里。
10.《湖南湘江新区“十四五”发展总体规划》(2021年印发)9.《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8.《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03-2020年)》(2014年修订)7.《长沙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印发)6.《长株潭都市圈发展规划》(2022年印发)5.《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印发)
4、优化新区总体风貌品质。聚焦传承中华营城理念、彰显湖湘地域特色、吸收全球优秀成果,提升新区空间品质,塑造新时代国家级新区特色风貌;3、开展新区“多规合一”试点示范。试点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林地与耕地保护等各类规划在空间上有效衔接,实现“多规合一”的目标;2、谋划新区发展空间。拓展新区发展新空间,包括区域发展空间、产业发展空间、基础设施建设空间、网络经济空间等,用发展新空间培育发展新动力;1、提升新区发展战略格局。对标第一方阵的国家级新区,以更高的战略视角,优化整体空间格局,全面提升新区规划与建设品质;七、设计目标注:以上规划依据有更新的以最新规划依据为准。
2、明确空间发展目标战略。充分对接一带一路、长江中游城市群、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战略部署,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强省会”战略,对湘江新区在新时期的价值、使命、任务进行再审视、再认识,确定新区定位和国土空间发展目标,提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1、加强评估及对标研究。总结新区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特点,分析规划实施成效与存在问题。评估新区现有国土空间规划系列成果,厘清下一步重点提升方向。围绕新区如何挺进一方阵、如何实现“三高四新”新担当、如何践行雄安新区发展理念、如何探索新时期湖南城市发展新样板等重点问题,开展国家级新区对标研究,从新区功能定位、空间模式、建设方式、设施保障水平、环境宜居水平、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综合评判新区发展的成绩与不足,并分析其原因,提出下一步提升建议。(一)目标定位本次规划聚焦湘江新区的重大战略研究,主要内容包括目标定位、空间格局、支撑系统、特色风貌、规划实施,具体内容如下:八、规划内容及深度要求5、推动新区内涵发展。为进一步强化湘江西岸科创走廊,在长沙与湘潭交界处,谋划湘江科学城,对标国际国内科学城建设的最高水平、最高标准,将其建设成为全国领先的自主创新策源地、科技成果转化地、高端人才集聚地,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丰富新区国土空间规划内涵。
1、完善公共服务功能。总结国家级新区公共服务设施发展趋势,策划一批省、市重大公共服务设施,构建国际水准的高等级优质公共服务体系;结合城乡生活圈,优化居住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三)支撑系统3、完善产业发展布局。加强对现状产业发展基础及空间布局的分析,提炼新区产业发展、科技创新领域的核心优势与问题;谋划区域产业选择的大体设想,提出主导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的发展思路,明确产业发展布局;做好产业的增量发展、创新性发展、转型升级等研究;结合国内外创新型城市的发展经验,探索新区科创资源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的路径,以及创新空间布局模式。2、优化新区空间结构。理顺新区引领长株潭发展新思路,厘清新区与九华、湘阴新片区的发展关系,立足长沙城市未来功能体系与空间格局,优化新区空间结构,调整功能体系布局,支撑湘江西岸科创走廊建设,划分规划分区,提出不同分区差异化发展导向,明确各片区发展策略。1、强化资源环境底线约束,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结合新区生态资源本底,优化生态空间格局,强化重点生态空间和结构性绿地管控。研究新区“三条控制线”方案,提出优化建议,并与长沙市、湘潭市、湘阴县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研究制定新区未来绿色低碳发展策略。(二)空间格局
(五)规划实施2、加强特色风貌与城市形态管控。提出新区山水人文格局的空间形态引导和管控原则,重点聚焦“山水洲城”的风貌塑造,提出规划策略;对于滨江及其他重点片区,提出开发强度分区和容积率、密度等控制性指标,以及高度、风貌、天际线等空间形态控制要求。1、提升文化内涵与特色。挖掘新区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历史性城市景观和文化景观,明确整体保护和促进活化利用的空间要求。(四)特色风貌3、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分析国家级新区市政设施发展趋势,统筹存量和增量、地上和地下、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系统布局,构建集约高效、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提高新区综合承载能力,建设韧性新区。2、提升综合交通系统。基于新区在湖南省战略中的使命担当,制定综合交通一体化规划目标及发展策略。优化综合交通网络,完善物流运输系统布局。重点对长沙市第二机场的谋划、超高速铁路的预留、区域水铁联运进行多方案论证。坚持公交引导城市发展,提出与城市功能布局相融合的公共交通体系与设施布局。
成果要求包括规划文本、图件、说明、视频文件等。(一)主体成果: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优化提升构建湘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升“1+3”的成果体系,包括1个主体成果及3个专题研究成果;3个专题规划形成成果后,应作为主体成果“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重要支撑。具体要求如下:九、成果要求及形式2、建立规划实施保障机制。落实“多规合一”,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和机制,以“一张图”为支撑完善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1、制定近期行动计划。保障国土空间规划有效实施,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制定近期行动计划,对湘江科学城等重大平台提出发展指引。
(4)新区历史文化遗存分布图(3)新区自然保护地分布图(2)新区用地现状图(1)区位图2、图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图纸:1、文本包括现状评估、目标战略、资源管控底线、空间结构、综合交通、产业发展、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城乡风貌、保障机制等内容。
(10)新区土地使用规划图(9)新区农业空间规划图(8)新区城镇体系规划图(7)新区生态系统保护规划图(6)新区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规划图(5)新区自然灾害风险分布图
(16)新区综合交通规划图(15)新区城乡生活圈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14)新区绿地系统和开敞空间规划图(13)新区历史文化保护和城市更新规划图(12)新区开发强度分区规划图(11)新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
4、成果规格与数量中英对照,分辨率1980X1080,15分钟,其中动画不少于2分钟。3、视频文件要求(19)湘江西岸科创走廊规划指引图(18)新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图(17)新区基础设施规划图
2.1“多规合一”实施现状评估。梳理总结湘江新区现有规划体系、规划管理实施体制机制、“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和行政审批管理情况,评价新区“多规合一”现状基础和存在主要问题,梳理“多规合一”提升的着力点和重点方向。2、研究内容在“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和国土空间规划双改革大背景下,通过“多规合一”研究着力解决以下几个主要问题:首先是要解决规划“打架”问题,营造理想城市空间格局,处理好山、水、田、城和人之间的关系;其次,要解决规划管理相互交叉,缺乏可以全覆盖的统一的空间规划管理体系;第三,要解决提高行政审批效率问题,促进政府部门形成高效透明的公共审批管理流程,创新项目生成,强化规划统筹职能,优化公共资源配置;第四要解决公众参与监督问题,推动管理模式从部门管理向综合管理转变,推动政府职能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1、研究要求(二)专题一:多规合一规划研究专题提交规划文本、图件、说明书各6套,成果电子文件1份。
(三)专题二:风貌优化提升专题提交专题研究报告6套,成果电子文件1份。3、成果要求2.4“多规合一”审批机制研究。衔接“工程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优化行政审批管理流程,对“多规合一”信息管理平台和审批制度提出完善建议,结合行政审批事权,贯通新区与长沙市管理平台的衔接,为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奠定基础。2.3“多规合一”规划实施管理研究。协调与落实上下不同行政主体、不同职能部门的规划诉求,结合新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优化规划管理体系,完善规划监督系统和规划实施管理体系。2.2“多规合一”规划体系协调研究。借鉴“多规合一”规划管理先进经验,加强总体层面规划引领作用,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平台,统筹各片区规划,统领各项专项规划,建立统一空间规划体系。
3.1现状研判3、研究内容规划区范围为新区全域范围,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范围一致,约1236平方公里。2、规划范围湘江新区地处湘江西岸,境内兼有丘、冈、平原地貌,山环水抱的自然资源奠定了新区“山水洲城”的整体空间基底。新区自成立以来十分重视城市空间风貌的研究和管控,建立了多层次的城市设计规划编制体系和多级建筑风貌管控及审查的管控机制,并在新区重点片区、重要节点取得了成就。但在局部特色风貌及建筑高度等方面也呈现出了问题和矛盾。为更好优化提升城市空间品质,打造新区独具特色的亮点,特启动湖南湘江新区风貌优化提升专题研究。1、项目背景
3.3系统管控(2)提炼整体风貌格局。结合区域格局和新区国土空间规划格局,在以风貌定位为目标愿景的基础上,进一步建构和提炼新区整体风貌格局。(1)优化总体风貌定位。通过现状和既有规划的分析和评估,全方位梳理城市及周边整体的自然环境资源,优化提升城市景观系统组织方案,并综合考虑城市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因素,优化新区总体风貌定位。3.2定位格局(2)既有规划成果分析评估。梳理解读长沙市、湘江新区总体规划、总体城市设计等成果,局部重点区域应梳理解读各类相关规划和城市设计成果,把握原规划空间发展战略,认知原规划空间风貌格局与形态,评析新区现有城市设计管控体系在宏观、中观与微观层面链接与传导体系的优势与不足。结合现状调研,进行风貌实施情况评价。对标研究国内外优秀案例,认识新区在空间风貌上存在的问题与差距。(1)现状分析评估。识别和梳理新区及周边整体的自然环境资源,认知历史、文化脉络。调查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空间布局现状,研究城市建设风貌的现状总体状况,重点研究现状特征与存在的问题。
4、成果要求(2)城市设计管控体系优化研究。结合先进地区的风貌管控相关经验,重构新区城市设计管控及传导体系,链接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级,保障宏观战略与微观实践统合,加强最后一公里管控。(1)政策和案例对标解读。研究解读国家层面城市设计和风貌管控等方面的政策和技术要求;分析研究国内外先进地区城市风貌建设管控的案例和经验。3.4传导路径(2)强度与高度分区管控引导。以城市空间格局、景观格局为依据,综合考虑城市空间形象、功能组织、土地价值、交通承载力等因素,提出优化原则与措施,优化城市开发强度与建筑高度布局,划分城市开发强度重点优化引导分区、建筑高度优化引导分区,提升塑造城市空间品质和天际线效果。(1)眺望系统与天际线管控指引。以山水资源为重点,构建主要城市眺望点及景观视域,为城市景观阳台进行选址(山体景观阳台、滨水景观阳台、标志性建筑景观阳台),划定重要的城市景观视廊,提出各眺望点景观视域、视廊的建设控制要求。综合梳理建筑高度、建筑形态、焦点建筑控制引导要求。优化湘江两岸城市天际线,沿江形成优美和谐、识别性强的城市天际线。保护景观视廊,保证城市主要观景点和景观点之间的视觉通透和视域完整。
4)景观结构体系图3)新区山水格局示意图2)新区特色风貌分区图1)现状图4.2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4.1设计报告;
(四)专题三:湘江科学城概念规划与城市设计提交设计报告和图纸6套,电子文件1份。4.3成果规格与数量7)重点地区空间管控图(若干)6)新区景观视廊示意图5)总体形态意向图
2.2重点地区范围:由花溪路、长潭西高速、潇湘大道和长株潭生态绿心围合的区域,面积约20.0平方公里。具体重点地区范围根据实际研究确定。2.1规划范围:由长韶娄高速、长潭西高速、花溪路、潇湘大道、昭云大道、响水大道和黄桥大道围合的区域,面积约145.5平方公里。具体规划范围根据实际研究确定。本专题工作范围包括两个层次,即规划范围和重点地区范围。2、工作范围湘江科学城是湖南省建设科技创新高地及“强省会”战略的重要举措,是长株潭都市圈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的核心引擎。本次规划及设计要以“全球视野、国际标准、中国特色”为总体要求,把湘江科学城建设成为高质量发展高地、城市文明典范、民生幸福标杆和可持续发展先锋,示范新时代科学城品质与特色。1、项目背景
(1)目标定位本项目应对湘江科学城的功能体系、空间布局、空间形态、交通组织等内容进行系统性设计,提出富有创意的综合解决方案。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4.1规划范围概念规划4、工作内容本项目旨在提出最具创意、最能体现湘江科学城特色、又具实操性的空间设计方案,以创建新一代高质量发展中心城区国际范例、建设二十一世纪科技创新战略服务高地和树立新时代长株潭绿色智慧可持续发展标杆为目标,实现科学城“全国领先的自主创新策源地、科技成果转化地、高端人才集聚地、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的总体定位,为科研人员提供一个宜研宜居的绿色生态智慧城区,为长株潭都市圈提供兼具国际品质与地方特色的发展范例。同时考虑现阶段用地特征,强化高水平精细化的空间管控,为控规修订、城市更新和近期开发建设提供指引。3、工作目的
空间形态。引导科学城形成有秩序、有特色的整体空间形态。考虑与长株潭生态绿心、湘江、靳江河、南谷山等区域开放空间系统的连接,构建结构清晰、体验连续的公共开放空间体系。对重点公共空间提出功能组织与景观设计要求。研究符合创新人群需求的街道空间设计策略。布局方案。探索具有科学城特色的空间布局模式和功能组织模式,对湘江科学城的用地布局进行多方案比选。系统谋划科创功能体系布局,构建“基础科学+科技创新+创新产业+创新服务”的全链条创新生态圈。明确重点地区(启动区)的规模和空间范围。规模和选址。结合国内外优秀案例分析,对科学城规模和选址的一般规律进行提炼。综合考虑科创资源、产业动力、底线约束和空间拓展潜力等因素,研究确定湘江科学城的规划管控规模、建设规模。研判区域联系方向、与创新集聚区的距离、场地匹配程度、交通链接条件等多种因素,明确科学城的空间选址。(2)空间布局确定湘江科学城的目标定位。从国家层面的科技创新中心体系构建、长沙市和其他科学城所在城市的科创资源和综合实力对比、长沙各个大学和科研机构的科创成果产出趋势和空间需求等角度,综合分析论证湘江科学城未来的目标定位,回答“建成一个什么样的科学城”的问题。研究湘江科学城的核心价值。客观分析当前湖南省、长沙市和湘江新区在科创方面的短板,研究科学城的内涵及其对长沙市、湘江西岸科创走廊的意义,回答“为什么要用宝贵的空间资源和湘江岸线去建设湘江科学城”的问题。
近期重点项目。研究策划近期科学城在科学装置、创新生态、配套功能、公共空间、综合交通等领域的重点项目,保障科学城近期建设的有序协同推进。建设时序安排。遵循科学城的开发建设和功能培育规律,明确科学城的近期、中期、远期建设区域,划定科学城的重点地区(启动区)范围。(4)实施策略交通组织。充分利用区域交通条件,研究科学城与周边片区的职住关系,重点建立与岳麓山大学科技城等创新策源地及产业园区的交通联系,提出符合科学家等科研人才需求的交通组织模式和慢行系统,探索高效、宜人、便捷的紧凑路网设计。配套设施。针对科学城的人口结构特征,合理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商业娱乐设施和支持科学发展的特色服务设施,并在规划方案中明确设施的种类、布局和规模。(3)支撑系统
(1)目标愿景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在湘江新区概念性规划的框架下,进一步细化重点地区的空间设计。4.2重点地区城市设计相关政策支撑。明确提出科学城在人才引进、鼓励创新、招商引资、空间保障等方面的扶持激励政策。体制机制保障。借鉴国内外科学城的经验,对湘江科学城的规划体系、建设管理、运营机制提出合理化建议。
(4)管控实施充分考虑与自然资源、周边片区的形态协调关系,在天际线的塑造、建筑形态和空间组合模式、建筑高度、建筑风格、地标建筑等方面提出空间形态控制要求。明确公共开放空间布局、形式和规模,提出公共空间设计对人的活动的引导方式,对重要的公园绿地、广场、步行街道、空中连廊、地下空间等明确设计构思和控制要点。(3)城市设计对土地利用和功能布局进行引导,协调各类空间和设施的布局关系,对地块划分、用地性质、功能布局、规模强度、设施配置、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提出控制指引。结合用地功能和交通需求特征,从系统性、可操作性角度优化内部交通组织,对片区轨道站点、公共交通、次支路布局、慢行系统等内容优化完善。(2)空间布局针对重点片区,明确其未来的目标定位,结合现状及发展条件分析,明确人口及建设规模、功能业态、发展路径等内容。
(1)规划范围概念规划:5.2图纸提出科学城概念规划和重点地区城市设计思路,具体详实地回应本专题工作内容中的要求。5.1设计报告5、成果要求制定城市设计导则示例,以图文结合的方式明确管控要求(强制性要求和引导性要求),对片区的土地出让与建筑设计控制、更新项目等设计条件提出明确指引及实施建议。
6)综合交通规划图及相关分析图(含轨道、公交、慢行系统等)5)用地功能布局图(含相应数据指标)4)空间结构及功能板块示意图3)城市设计总平面图2)表达设计概念和方案构思的相关图纸1)现状分析图(若干)
12)其他展示设计的分析图11)相关经济技术指标10)开发时序示意图9)总体鸟瞰图(若干)8)整体空间形态引导图7)公共空间系统规划图
5)重点地区公共空间及相关分析图4)重点地区交通组织分析图3)重点地区用地功能布局图(含相应数据指标)2)重点地区城市设计鸟瞰图、人视效果图(若干)1)重点地区城市设计总平面图(2)重点地区城市设计:
1)提交设计报告完整版、简本各6套,成果电子文件1份。5.3成果规格与数量9)其他展示设计的分析图8)重点地区相关经济技术指标7)重点地区城市设计控制指引图(含分析图及控制指引图)6)重点地区景观设计及相关分析图
形成主体成果和专题研究初步成果。2、初步成果阶段:2022年9月底前;搭建整体工作方案,形成初步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内容框架体系;启动基础数据资料收集,开展现状数据整理和现状评估工作。形成主体成果及专题研究的初步方案。1、前期准备与初步方案阶段:2022年8月底前;十、项目进度要求2)三维数字模型1份。Sketchup或3Dmax文件格式。
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1、本项目按长财采【2016】6号文的规定,以一般程序验收方式进行验收。十一、验收标准成果上报省政府审批,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湘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优化提升成果。3、成果报批阶段:2022年12月底前。
3.1投标人需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与采购人进行对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团队人员名单均须报采购人备案;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3、项目团队要求2、投标人应根据采购需求,结合区域现状编制本次规划的总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思路、规划理念、技术路径等。(2)付款方式: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初步成果通过审查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送审成果通过审查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正式成果通过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10%。(1)付款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通过国库集中支付)。1、结算方法
本项目合同为费用包干合同。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及需要,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括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人工、管理、财务、培训、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4、合同形式3.5需配备6名常驻长沙技术人员,包括规划类专业3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至少1人。3.4需配备不少于20人的技术团队(除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外),并要求规划类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至少5人;3.3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并具有城乡(市)规划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3.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并具有城乡(市)规划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
6、成交人如若被发现有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将取消成交人资格。5.3成交人保证准备或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成交人应保证,如果成果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时,成交人须证明已经获得权利人的相应授权。成交人须进一步保证,采购人使用其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并应当使采购人免于因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而产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否则,须赔偿采购人由此发生的实际损失。5.2采购人支付成交人全部费用后,提交的成果文件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人享有署名权,并有权为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研讨、单位成果宣传、行业评奖评优等原因自行使用项目成果。5.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递交的所有文件均不退回。5、成果的知识产权
附件5-1:
报价一览表(服务类适用)
项目名称湖南湘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 | 政府采购编号 | XJCG-202206130058 |
划(含湘江科学城规划) | 采购代理编号 | HNTFCG20220502 |
服务内容湖南湘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含湘江科学城规划) | ||
报价大写:壹仟肆佰玖拾捌万元人民币整小写:14980000.00元人民币整 | 报价大写:壹仟肆佰玖拾捌万元人民币整小写:14980000.00元人民币整 | 报价大写:壹仟肆佰玖拾捌万元人民币整小写:14980000.00元人民币整 |
1、前期准备与初步方案阶段:2022年8月底前;搭建整体工作方案,形成初步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内容框架体系;启动基础数据资料收集,开展现状数据整理和现状评估工作。形成主体成果及专题合同周期研究的初步方案。2、初步成果阶段:2022年9月底前;形成主体成果和专题研究初步成果。3、成果报批阶段:2022年12月底前。成果上报省政府审批,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湘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果 | 1、前期准备与初步方案阶段:2022年8月底前;搭建整体工作方案,形成初步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内容框架体系;启动基础数据资料收集,开展现状数据整理和现状评估工作。形成主体成果及专题合同周期研究的初步方案。2、初步成果阶段:2022年9月底前;形成主体成果和专题研究初步成果。3、成果报批阶段:2022年12月底前。成果上报省政府审批,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湘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果 | 1、前期准备与初步方案阶段:2022年8月底前;搭建整体工作方案,形成初步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内容框架体系;启动基础数据资料收集,开展现状数据整理和现状评估工作。形成主体成果及专题合同周期研究的初步方案。2、初步成果阶段:2022年9月底前;形成主体成果和专题研究初步成果。3、成果报批阶段:2022年12月底前。成果上报省政府审批,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湘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果 |
项目负责到继 | 项目负责到继 | 项目负责到继 |
备注 | 备注 | 备注 |
供应商(盖单位
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020428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
日期:2022年8月15日
附件5
价格表(服务类适用)
项目仔凄`湖$矗已新竖售i空间总体规划(含湘江科学城规划)
金额单位:元
备
具体要求说
序号,单价数量小计注
明
l,/
新区间总体规划项8500000l8500000
优化提升
2/
800000l800000
多规合一规划研究专题
3项/1风貌优化提项
800000800000
升专题
4/1
湘江科学城概念规划与项48800004880000
城市设计
5项/4
合计,14980000.0014980000.00
报价金额合计:小写:14980000.00大写:壹忏肆信政拾猁万元整
一
计”及“报价金额“致;“单价”为综合单价,应包含隐含的管理费、税金和利润等其他
说明:1、本表包含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或其他部分对该项目所有要求的详细报价。“合
费用。
2、“服务名称“是指包分项服务的内容。
包
湖南天福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成交通知书
天福采中2022035号
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牵头人):
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成员单位):
湖南省国土资源规划院(成员单位):
湖南湘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含湘江科学城规划)项目(项目编号:x
JCG-202206130058)于2022年08月15日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评审委员会认
真评定并报采购人确认,确定贵单位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有关情况如下。
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 | 湖南湘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含湘江科学城规划)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 |
联系人 | 宋冉 | 联系电话 | 13240199350 |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大写) | 壹仟肆佰玖拾捌万圆 | (小写) | ¥14980000.00元 |
地址 | 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车公庄西路5号 | 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107室 | 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107室 |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局张先生 | 联系电话 | 0731-88799652 |
采购单位 | 地址 | 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路56号人和人大厦4楼 | 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路56号人和人大厦4楼 | 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路56号人和人大厦4楼 |
请贵单位收到本通知书后30日内(即在2022年09月16日前),速与
采购人联系,签订合同。
特此通知!
项
福
湖南天福项限
有
经办人
202208月
份:265
本通知书一式伍份,中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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