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郑区红庙镇红庙社区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中市前进西路与兴元路十字艾慕酒店7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1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南郑县-2023-00072
项目名称:南郑区红庙镇红庙社区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南郑区红庙镇红庙社区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7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74,672.07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环境整治改造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75,000.00 | 474,672.07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郑区红庙镇红庙社区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③《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④《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⑤《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郑区红庙镇红庙社区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3)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全生产考核B证,且无在建工程;(4)税收缴纳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已有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情况说明),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8月07日 至 2023年08月11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中市前进西路与兴元路十字艾慕酒店7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1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汉中市前进西路与兴元路十字艾慕酒店702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8月1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汉中市前进西路与兴元路十字艾慕酒店7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经办人持企业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必须持有企业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购买磋商文件。2.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郑县红庙镇政府
地址:南郑区红庙镇迎宾路
联系方式:187006148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前进西路与兴元路十字艾慕酒店702室
联系方式:0916—2533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916—2533998
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