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抚顺市望花区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购置垃圾滤桶项目)的采购公告
金额
6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0/1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yc2020-1208-1
预算金额6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商健024-57556188
标书截止时间2020/12/11
投标截止时间2020/12/14
公告正文
(抚顺市望花区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购置垃圾滤桶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抚顺市望花区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购置垃圾滤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4日10点(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C2020-1208-1
项目名称:抚顺市望花区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购置垃圾滤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最高限价:600,000.00元
采购需求:垃圾桶(3000个)
1、容量:240升;
2、尺寸:L720*W585*H1080mm (±10mm);
3、重量:桶身(不包括盖、轮轴、轮子插销等)≥10kg;总重量≥13.2kg;
4、材料:采用100%高密度聚乙稀,添加高质量增强、抗紫外线剂,颜色色素达5%,确保颜色鲜艳,长时间不褪色;适用温度:-30℃-65℃气温下,不发生变形、开裂等损坏。
5、桶身四面采用纵向凹面设计,同时三面通过波浪面加强筋与底部连接,加大底部的强度和受力面积,使桶身韧性更强,承载力更大,性能更稳定。
6、桶身壁厚:≥4.0mm,桶盖厚度≥2.0mm;垃圾桶沿口挂车部位采用双层裙边设计,并设有牢固的网状加强筋,确保垃圾桶沿口部位在挂车提升上架时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垃圾桶两侧上边沿共设有4条加强筋,加强筋厚度≥6.0mm。
7、垃圾桶把手采用两段式连接,以增加把手牢固度;盖子和桶身采用两根长插销连接;把手两侧带防滑粒,把手与桶身采用4组共8根加强筯连接方式。
8、桶盖设有提手,提手处有三条加强筋,延长垃圾桶的使用寿命并且方便垃圾的投放。跟垃圾桶的投标口边缘接触良好,整体密封性强,且不易变形。
9、垃圾桶底面设有凹型槽以及蜂窝状(内层)和辐射状(外层)加强筋,保证垃圾桶在超负荷运作时不因底部受力过大而开裂;同时为了保证在使用过程中底部不易磨损,在注塑生产过程中嵌有28颗以上耐磨钉。
10、桶体内壁注塑时设置一体化的容量标识数值(从80L起,20L/刻度),垃圾处理人员能通过垃圾密度系数,快速算出垃圾的重量。
11、把手两边有垃圾袋收紧固定装置,让操作人员能将垃圾袋收紧扣牢且不易松脱。
12、滚轮采用插入式技术装置,防盗性强且方便安装;轮轴电镀锌处理,防锈且承载力强,坚固耐用。
13、能与现有垃圾压缩车辆配套使用,桶体前口与车辆提升机架配合吊桶处设有加强筋,提高了运载能力、装载重量不小于200kg。
14、耐腐蚀,并且足够的机械强度和良好的冲击韧性。
15、为提升操作者的脚踩舒适度及灵活性、提高工作效率,垃圾桶背面底部中间位置设有脚踩防滑凹槽,环卫工人双手抓把配合踩踏形成支点,即使在重负荷的情况下也可轻松实现垃圾桶斜倾并拖动;钢轴也可以做为垃圾桶底部提手,方便清理垃圾桶。
16、在桶身背面下方设计注塑一体成型提手装置,即使垃圾桶负荷工作的情况下,工作人员仍能轻松的翻倒垃圾桶。
17、其他技术要求和物理性能均要达到国家CJ/T280-2008行业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8日至2020年12月11日(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可选择电子邮件领取材料方式进行领取,并电话确认。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4日10点(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六、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14日10点(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请有意向参与该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邮件至代理公司邮箱635859080@qq.com(邮件内容:供应商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所参与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请确保贵公司指定唯一人员负责联系,一次性发送邮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发送邮件至代理公司邮箱的,若影响其递交响应文件,后果自负。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市望花区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海城2路8号
联系方式:024-564058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成功家园东门
联系方式:024-57556188
邮箱地址:635859080@qq.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望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塔峪分公司
账号:17170601020000038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商健
电 话:024-5755618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