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电气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四包)招标公告
金额
574.3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10-440100-19-01-734087
预算金额574.38万元
招标联系人梁工020-88521061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9/23
公告正文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电气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四包)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210-440100-19-01-734087;2209-440103-04-01-207932;2303-440105-04-01-115880;2301-440111-17-01-867631;2210-440607-04-01-681046;2210-440103-04-01-564093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自来水公司南洲水厂新增20万m3/d产能(常规工艺)建设工程;西村水厂排泥水处理系统完善工程;南洲水厂排泥水处理系统建设工程;北部水厂二期厂区建设工程(一阶段)工程总承包;广州市西江中途泵站建设工程;广钢新城加压站建设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电气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
标段(包)名称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电气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四包)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佛山市(具体由招标人指定供货地点)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企业自筹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第四包:中置柜和直流屏及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中技术要求。
招标内容 中置柜40套、直流屏7套。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中技术要求。
工期(交货期) 供货期暂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各工程完工验收为止。本项目的交货期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最迟交货时间不得超过业主提出供货要求后1个月。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574.3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2.1投标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须是拟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拟投标货物制造商委托的代理商。 注:①如投标人为拟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则需要出具拟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声明;如投标人为拟投标货物的代理商,则须同时提供由拟投标货物制造商出具的制造商声明以及承诺对拟投标货物的质量、售后服务等负连带责任的委托书(委托书需清晰反映委托拟投标货物的品牌和型号,有效期应延续到本次招标货物的质保期满为止)。 ②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3类似项目业绩要求:适用于第四包:投标人或中置柜的制造商具有自2021年1月1日(含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完成过包含本次招标范围内一种或多种电压的中置柜的类似项目业绩。 注:1、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供货内容包含本次拟投标品牌货物的供应合同业绩。 2、供货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对应发票及设备使用质量合格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用户出具的证明等)的扫描件,业绩时间以供货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合同必须能反映拟投标货物的供货内容、拟投标货物的品牌、电压及合同签订时间,如合同不能完全反映业绩要求的全部信息,需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提供的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发票的发票编号、单位名称和总金额均应完整、清晰显示。不能完整、清晰显示以上信息的,业绩不计算在内。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人声明》。 2.6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2.7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注:(1)以投标人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任一天在“信用广州”网站查询的截图为准。 (2)查询截图的路径如下: 查询网址https://credit1.gz.gov.cn/publicity/honourFuzzyList?type=2->黑名单)。 (3)如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找不到和您的查询相符的记录”或类似意思的表述,则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2.3类似项目业绩要求:适用于第四包:投标人或中置柜的制造商具有自2021年1月1日(含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完成过包含本次招标范围内一种或多种电压的中置柜的类似项目业绩。 注:1、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供货内容包含本次拟投标品牌货物的供应合同业绩。 2、供货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对应发票及设备使用质量合格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用户出具的证明等)的扫描件,业绩时间以供货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合同必须能反映拟投标货物的供货内容、拟投标货物的品牌、电压及合同签订时间,如合同不能完全反映业绩要求的全部信息,需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提供的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发票的发票编号、单位名称和总金额均应完整、清晰显示。不能完整、清晰显示以上信息的,业绩不计算在内。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9月3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9月23日 10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9月23日 10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开标时间 2024年9月23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 第0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2号
招标人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 020-87159059
招标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7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吴工、张工、杨工 联系电话 020-37860745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20-88521061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附件:

  • 图纸(最终版).zip
  •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电气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挂网稿】盖章.pdf
  •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电气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挂网稿】盖章.pdf
  • 另册-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技术要求(最终版).zip
  •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电气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挂网稿】.doc
  •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电气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挂网稿】.doc
  • SL202408280024-20240902114730.G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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