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建设工程保险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hzx(fw)2024-001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冯延国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范秀莉1330431746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5
公告正文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建设工程保险项目
(招标编号:XHZX(FW)2024-0017)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建设工程保险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申请政府债券资金和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城开农
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建设工程保险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建设工程保险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建设工程保险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具备中国保险
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另要求本项目相适应的相关经
营范围,具有相应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网络
截图加盖公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近年(2021年度)财务审计
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企业提供当年验资报告或
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保证服务顺利实施完成的
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条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
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拆包;
(8)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
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
将被拒绝;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15日09时00分到2024年01月1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810455920@qq.com, 并同时联系招
标代理机构:13304317466 进行确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5日10 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朝阳区东朝阳路988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5日10 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朝阳区东朝阳路988号
七、其他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XHZX(FW)2024-001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建设工程保险项目,建设资金来自申请
政府债券资金和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城开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长春市中心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保险采用资格后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建设工程保险项目
2.2项目概况:项目规划设置编制床位1000张,总建筑面积167000平方米,建设门诊楼、
急诊楼、医技楼、住院楼、后勤服务楼、地下车库、地下设备用房等,并进行厂区硬化及配


套工程建设
2.3招标范围:其他保险服务。
2.4工程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天泽大路以南,丙二十五路以北,临河街
以西,其他规划用地以东区域。
2.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 5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具备中国保险监
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另要求本项目相适应的相关经营
范围,具有相应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网络 10
截图加盖公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近年(2021年度)财务审计
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企业提供当年验资报告或
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保证服务顺利实施完成的
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条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
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拆包;
(8)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
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
将被拒绝;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月15日09时至2024年1月19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文件方式:
凡确认参加投标者,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后制作成一个PDF
格式文件,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810455920@qq.com, 并同时联系招标代
理机构: 13304317466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联系
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
资质证书。
4.3招标文件售价:2000/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2月5日10时00分(北京
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朝阳区东朝阳路988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开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2633号
联系人:冯延国 电话:18143027210
招标人:长春中心医院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810号
联系人:李旭东 电话:15843086158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东朝阳路988号
联系人:范秀莉 电话:13304317466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城开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法律合规部,


八.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0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城开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法律合规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开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2633号
联系人:冯延国
电 话:18143027210
电子邮件:
44275212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东朝阳路988号
联系人: 范秀莉
电 话:13304317466
电子邮件: 81045592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范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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