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tp-00092413014008
预算金额7011.16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女士0595-2323255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章工0591-2805962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安溪县博物馆(凤山书院1号楼、2号楼)布展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安溪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安溪县博物馆(凤山书院1号楼、2号楼)布展项目(招标编号:FJTP-00092413014008)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安溪县博物馆(凤山书院1号楼、2号楼)”项目施工现场;
2.2 本项目为安溪县博物馆(凤山书院1号楼、2号楼)布展项目,其中1号楼建设内容包含一个通史厅、五个专题展厅以及一个临展厅以及多功能厅、社会教育场所等,2号楼建设内容包含文物库区、业务区与办公区等。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装修与布展方案的优化:包括陈列大纲,装修,陈列布展设计(包括重点展项深化、多媒体、灯光、各类材质遴选等),二次创作项目深化,二消方案,安全防护技术方案优化,涉及部分墙体及门窗微改造的土建项目等优化设计。(2)基础装修工程、多媒体工程、美工场景布展工程、安全防护系统、学术报告厅音视频工程等,包括室内装修、展示器具及展柜制作安装,展品,雕塑、模型等艺术场景,图文展板,专业灯光照明,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多媒体设备及软硬件的开发制作,二消项目,空调暖通,墙体、门窗微改造以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其他保障博物馆开放运行的相关项目等。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0)天内竣工完成并提交招标人验收,满足开放并保障各项运行条件。
2.4 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6 本次招标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 70111685元。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
3.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等互为投资和被投资的关联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
3.9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扫描件);
3.10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扫描件);
3.1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12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备注:①投标时由投标人进行承诺的事项,若中标后发现投标人所作的承诺与事实不符,招标人可随时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解除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9月06日09时00分00秒至2024年09月11日09时00分00秒(节假日照常发售),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om/)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成功后,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om/)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即可办理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手续(包括可以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采购)文件。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电子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招标资料售后不退。
购标转账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杨桥支行
账  号:1172 0010 0100 4106 75
备注:
①潜在投标人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招标集团分区》(https://fjzb.fycbid.cn/#/home)的“注册”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购买并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包括相关资料),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采购)文件。
②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时,可以通过电汇或银行转账(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上标注本项目名称(可简写)或项目编号)等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如因缴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造成无法识别招标(采购)文件费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平台首页“常见问题”或咨询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4009183302,QQ交流群(福易采电子交流群):591827556)。
③电子招标(采购)文件(zbf格式)使用“福易采投标文件客户端”打开,潜在投标人可在下载专区中下载安装。请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下载专区中“2.0投标企业操作手册”及“2.0投标客户端操作手册”,如仍有疑问可咨询上述客服电话或在线咨询。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时00分00秒。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等现金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FJTP-00092413014008 投标保证金”,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复印清晰的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复印件。保证金到账情况将以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凭证为据。若评标时经核实后发现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者,视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无效。
开户名: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杨桥支行
账  号:1172 0010 0100 4106 75
6.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上传到《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招标集团分区》。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果投标人未按规定上传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视同为该投标人未参加投标。投标人是否已按规定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以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显示数据为准判定。
7.2 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本项目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4层本项目开标室设置开标会场。
(3)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开标时间到达后 60 分钟内为各投标人解密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的时间,各投标人须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招标集团分区》,使用各自注册的企业账号登录系统,找到对应开标项目,插入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电子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操作。交易平台已开发支持异地远程解密功能,投标人可以在异地(包括投标人所在单位,即无须在开标现场),按照操作流程实现远程网络解密;也可以持CA电子数字证书到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地点,按照操作流程实现网络解密。(若发现无法自行解密的情况,请及时联系平台技术人员,咨询电话:4009183302,QQ交流群(福易采电子交流群):591827556)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8000)上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答疑、修改、补充通知、公示等,相关信息一经发布在前述媒介,视同投标人已知悉。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凤城镇大同路1号
电话:0595-23232553
联系人:王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2楼
邮编:362019
电子邮箱:szzx_qzoffice@163.com
电话:0591-28059625
联系人:章工
 
监督管理部门:安溪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5-23232553
 
附:
项目货物(服务)一览表
                               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数量
最高控制价
(含税)
投标保证金
包1
安溪县博物馆(凤山书院1号楼、2号楼)布展项目
1
70111685
100000

 
注:
1、本项目的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柒仟零壹拾壹万壹仟陆佰捌拾伍元整(¥ 70111685元),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2、本次招标为一个合同包,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3、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报价时,要求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报价不应超过65904983.9元(即投标人所填报的投标报价对应的下浮率应≥6%)。投标人应根据采购清单及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逐条填写《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交货期间生产材料价格上涨及市场销售价格上涨的风险,且该项风险费在报价中充分考虑。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为完成设计图纸及展览效果图全部施工内容所需费用(不进行工程量清单核对、图纸及清单内漏算、少算均不调整),二次创作设计费用及创作设计施工后增加的工程费用、空调消防、暖通迁改费用、设备费、施工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运输费、专用工具费、检测费、风险费、验收费、措施费、脚手架、技术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获得行政审批或许可所需的规费和税费等,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各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并充分考虑市场、原材料价格上涨等风险,自行核算成本报价。项目造价最终以施工结算审核价为准。
4、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应分单价、小计和总价。
5、投标人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招标人收取任何费用。
6、投标人对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工程量(数量)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且不作修改;价格(费用)由投标人自行填报(填报的综合单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若投标人填报的综合单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的,结算时以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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