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qh200036-01zg
预算金额6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令稳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贾椤炜1529838147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12/31
公告正文
编号: AQH200036-01Z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地铁5号线光华门站地块上盖物业项目已由南京市秦淮区行政审批局以南京地铁5号线光华门站地块上盖物业项目(秦行审备[202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华御通途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50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50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光华门遗址公园北侧,空军御道街千休所西侧,金宇饭店东侧,大光路南侧
2.1.2工程规模: 南京地铁5号线光华门站地块上盖物业项目包含住宅、商业及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15326.6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405.8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920.81平方米。其中包含: 1#楼为商业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7095.73平方米,地上3层,建筑高度15.6米;2#楼为住宅,建筑面积4119.4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高度17.5米;3#楼为住宅,建筑面积4111.53平方米,地上6层,建筑高度17.5米;1#楼地下室二层,为商业设备用房及停车,2#楼、3#楼地下室为一层停车、设备用房、储藏、人防。本项目采用混凝土装配式,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率≥4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
2.1.3合同估算价: 6000.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 63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01月08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01月29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09月30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项目概况:南京地铁5号线光华门站地块上盖物业项目包含住宅、商业及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15326.6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405.8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920.81平方米。其中包含: 1#楼为商业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7095.73平方米,地上3层,建筑高度15.6米;2#楼为住宅,建筑面积4119.4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高度17.5米;3#楼为住宅,建筑面积4111.53平方米,地上6层,建筑高度17.5米;1#楼地下室二层,为商业设备用房及停车,2#楼、3#楼地下室为一层停车、设备用房、储藏、人防。本项目采用混凝土装配式,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率≥4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招标范围:南京地铁5号线光华门站地块上盖物业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前期及竣工涉及的所有报批报建;(2)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括专项设计及相关论证);(3)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4)本工程所有相关检测、监测等工作内容;(5)工程施工、验收、移交、相关资料归档、备案和缺陷期及保修期服务等。(A)设计内容为红线范围内初步设计(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装修(精装修交付)、景观绿化、装配式建筑、装配式BIM、建筑幕墙、门窗、人防、电梯、钢结构、绿建、海绵城市、泛光照明、弱电智能化、标识标牌(含地下车库)、抗震支架、安防系统、配合红线外水、电、燃气等市政接口、样板房、地铁专项配合等本项目所有设计(不含地下部分的围护结构、主体结构、土石方开挖等土建工程)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和相关设计报审等工作。其中该项目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率≥4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B)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含地铁专项施工配合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C)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D)与工程相关的检测、监测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环评分析、日照分析、沉降观测、房屋测绘、结构质量验收检测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服务工作内容。
2.3工程总承包类型:方案设计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A)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 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A)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B)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5年1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混凝土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库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面积、混凝土装配式均以合同为准,其他材料不予认可,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5年1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混凝土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库除外)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面积、混凝土装配式均以合同为准,其他材料不予认可,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5年1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混凝土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库除外)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与设计合同,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面积、混凝土装配式均以合同为准,其他材料不予认可,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 标人承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兼得。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8、项目管理机构:投标申请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 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 (1)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 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如具备注册建造师,同时需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B)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 (C)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 注:①社保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均需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5月-2020年10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于企业退休人员、退伍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材料,必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具体情况证明;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以上人员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②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9、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5年1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混凝土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库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面积、混凝土装配式均以合同为准,其他材料不予认可,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 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5年1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混凝土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库除外)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面积、混凝土装配式均以合同为准,其他材料不予认可,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 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5年1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混凝土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库除外)设计业绩。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与设计合同,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面积、混凝土装配式均以合同为准,其他材料不予认可,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业绩认定标准: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3、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0年05月至2020年10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1、投标申请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4.2、投标申请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1)工程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工程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工程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4.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4.5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4.6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4.7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64分设计文件:25.00分商务标:2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4.2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1.1.1、设计说明书: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优(1);良(0.9);中(0.8);差(0.7);无(0)1.1.2、设计说明书: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优(1);良(0.9);中(0.8);差(0.7);无(0)1.1.3、设计说明书: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1.1.4、设计说明书: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1.2.1、总平面设计: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优(1);良(0.9);中(0.8);差(0.7);无(0)1.2.2、总平面设计: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1.2.3、总平面设计: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优(1);良(0.9);中(0.8);差(0.7);无(0)1.3.1、建筑设计: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1.3.2、建筑设计: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1.3.3、建筑设计: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1.4.1、结构设计: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1.4.2、结构设计: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1.4.3、结构设计: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1.5.1、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1.5.2、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1.5.3、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1.6.1、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1.7.1、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1.7.2、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优(1);良(0.9);中(0.8);差(0.7);无(0)1.8.1、经济分析: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1.9.1、设计深度: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4%、4.5%、5%、5.5%中确定,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64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2.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3. 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4. 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5.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6.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7.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满分2分)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得0.1分;同时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建筑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2分,高级建筑师职称加0.1分;满分0.3分;(2)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建筑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2分,高级建筑师职称的加0.1分;满分0.3分;(3)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得0.1分,同时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2分,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1分;满分0.3分;(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得0.1分;同时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2分,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1分;满分0.3分;(5)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得0.1分;同时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2分,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1分;满分0.3分(6)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得0.1分;同时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2分,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1分;满分0.3分(7)园林绿化类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2分;满分0.2分;(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提供毕业证书)备注:(1)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2)以上各专业人员不累计得分,职称按最高级别计取,不累计得分;(3)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5月-2020年10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于企业退休人员、退伍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材料,必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具体情况证明;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以上人员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满分2分)工程业绩:(满分0分)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满分0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满分0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12/31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8.6、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8.7、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下列条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更正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8.8、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和【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项目不接受临时一级建造师和临时二级建造师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华御通途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锦绣街1号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01幢8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陈令稳 联系人:贾椤炜
电话:02588055553 电话:15298381478
传真: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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