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迪庆州灾害事故监测预警中心建设项目(主体及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900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6/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竞萍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玲蓉0871-6456352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0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5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迪庆州灾害事故监测预警中心建设项目(主体及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迪庆州灾害事故监测预警中心建设项目(主体及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迪庆州灾害事故监测预警中心建设项目(主体及附属工程)9a092c43-a7da-48b9-b561-83457d53907b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9a092c43-a7da-48b9-b561-83457d53907b
建设规模: 约900万9a092c43-a7da-48b9-b561-83457d53907b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迪庆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6-01 09: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迪庆藏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87-8225726
备注: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其他要求: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热线: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迪庆州开发投资集团市政开发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李竞萍
办公电话: 0887-8228769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王玲蓉、永扎
办公电话: 0871-64563522 移动电话: 15894285497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3400202400134001001
标段名称: 迪庆州灾害事故监测预警中心建设项目(主体及附属工程)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6-07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6-25 09:00
开标地点: 第三开标室(州本级)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9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建筑面积1594.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21.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3.15平方米;新建灾害事故监测预警中心建筑1幢,主体建设含基础工程、土建工程及外装修、照明及配电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综合布线工程、暖通工程、室内装修、标识系统;新建总绿地面积437.28平方米,围墙30.2米,大门一座,小车停车位18个等附属工程。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计划工期(日历天):
12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_三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建筑工程
项目负责人资格: (1)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 (2)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单位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项目管理人员(提供书面承诺); (4)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和近6个月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5)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必须长驻施工现场。如因特殊情况需更换的,应征得项目业主同意,并报属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遵循云政发[2015]57号的相关管理规定(提供书面承诺); (6)投标人自行登录“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管理界面-锁定/解锁人员查询”进行拟派项目经理查询,省外企业登录企业所在地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或在当地县级及以上住建部门查询拟派项目经理有无在建项目,提供查询截图或证明材料。
业绩要求: 业绩个数不小于1,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500,合同签订时间不小于2021-1-1,业绩内容为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证明书(公告中不一致处,以此处为准)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充分体现项目类型、工程规模、单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等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其他: 详见公告附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4-05-31 14:46:57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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