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金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师大印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兰溪校区食堂密胺餐具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JHJY2017007—SB002
采购组织类型:委托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指标要求简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控制价 |
1 |
行知学院兰溪校区食堂密胺餐具 |
详见: 第五章《招标需求和技术规范》 |
1 |
批 |
25(万) |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包括安装及售后服务。详细的技术参数及要求将在招标文件中阐述。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有供货能力的制造商;
(2)具有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具有国家新标准GB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符合QB/T1999-1994或GB9690-2009质量标准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4)所投产品品牌档次不低于上海美尔耐、上海鑫诺、上海华泰佳凤、北京亚美、南京德美等品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合同分包或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7月 31日至2017年8月20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地点:金华金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龙腾铭德广场5楼532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8月 21 日上午09:30
六、投标地点:浙江师范大学老行政楼
七、开标时间:2017年8月 21 日09:30
八、开标地点:浙江师范大学老行政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00元)。投标人应按时足额从基本户转入(电汇)至本公告所提供的保证金账户之中,开标前须到账(北京时间为准)。(汇款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002)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账, 2017年 8月20 日16:00(开标前一天)交纳下列账户内。
户名 |
账号 |
开户银行 |
金华金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0188990325000308 |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府上街支行 |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以下资料(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取得“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除外);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4)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5)国家新标准GB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符合QB/T1999-1994或GB9690-2009质量标准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2、投标人在领售招标文件时,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格的报名资料。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浙江师大印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蒋先生 联系电话: 1595796669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金华金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点:金华市龙腾铭德广场5楼532室
联系人:孙小姐
联系电话:0579-82368306 传真:0579-82368306
编辑:王琳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