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19年1月21日—2019年1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21日—2019年1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园区管委会(金华镇清云北路2号)一楼大厅环保水务窗口
联系电话:028-82556303;
一、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 (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建年产10万吨路面标线涂料生产项目 |
新津县 |
四川兄弟路标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净澜检测有限公司 |
四川兄弟路标涂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0万吨路面标线涂料生产项目位于成都新津工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功能区内,项目占地59.775亩,新建厂房22426m3,办公生活用房3719.8m3。2016年12月西南交通大学编制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12月26日新津县行政审批局以新审园环评[2016]49号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批复。本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万元。 |
(1)噪声 噪声主要来源于提升机、锥形混合釜、风机等各种机械设备运行的噪声,主要采取的降噪措施有: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加强对机器设备的日常维护;生产设备底座加减振垫处理。并对生产厂区中心进行适当的围护。 (2)固废 检验后废弃的路标涂料、厂区内清洁垃圾、生活垃圾均经过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袋外卖给废品回收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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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期间,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30份,收回有效调查表30份,经统计,被调查者均对该项目环保工作表示满意或较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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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木艺品设计制作项目 |
新津县 |
成都红锹甲工艺美术品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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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以勒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工业园区杨园西路81号,与环评一致。2017年12月,四川嘉盛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成都红锹甲工艺美术品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木艺品设计制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1月11日,新津县行政审批局出具《关于成都红锹甲工艺美术品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木艺品设计制作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批复》新审环评[2018]4号。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4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2.5%,验收内容:项目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
1、噪声治理措施:主要来源于打孔机、雕刻机、空压机、推台锯、铣床、开榫机、砂光机等运行产生的设备噪声,噪声值约为80~90dB(A)。通过采取工程分析中的噪声防治措施,如合理布局、低噪声设备、密闭、消声、减震、隔声罩等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固废处置措施:废边角余料:包括废木料等,对于废木料集中收集,定期外售至复合板材生产厂作原料使用,实现重新利用;废布料、废海绵分类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回收商;生活垃圾收集日常办公、生活垃圾,并安排专人每日按时清扫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减少垃圾恶臭的产生和逸散;废五金配件集中收集后由供货商回收利用;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复合板材生产厂再利用。活性炭、废胶桶和废颜料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现由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验收期间,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30份,收回有效调查表30份,经统计,被调查者均对该项目环保工作表示满意或较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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