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陆丰市金厢渔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2/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陆丰市金厢渔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陆丰市金厢渔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已由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陆发改投审〔2022〕1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陆丰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补助和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不足部分由市财政局统筹解决。招标人为陆丰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陆丰市金厢渔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 (1) 建设地点:金厢渔港位于陆丰市南端,碣石湾北部,地处金厢镇境内。金厢渔港是广东省三类渔港,位于东经 115.42°,北纬 22.51°,金厢渔港长约 3500 米,港面宽处 100 米,窄处 20 米。该港交通方便,陆路与陆丰市的东海镇,碣石镇相距 15 公里,距甲子镇 45 公里。水路距汕头市 120海里,距广州市 250 海里,距香港 125 海里。金厢渔港岸线长 3500 米,护岸堤岸线长 1590 米,防护堤 650 米,渔船 574 艘,辅助船 15 只,堆积泥沙面积约 3100 平方米,渔港停船面积约 38515 平方米。 (2) 招标项目规模:1. 新建渔业码头200m;2. 改造护岸1650m;3. 港池航道疏浚工程29.7万m³;4. 新建拦砂防波堤299m;5. 建设渔港服务中心1000㎡;6. 水产交易、冷冻加工、仓储物流基地32000㎡;7. 配套道路、导助航、水电消防、环保绿化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拟新建渔业码头200m,改造护岸1650m,新建拦砂防波堤299m,港池航道疏浚 29.7万m³,新建渔港服务中心1000㎡,水产交易、冷冻加工、仓储物流基地32000㎡,配套导助航、陆域形成 、道路、供电照明、给排水、消防、环保、智慧渔港及其它工程等。 (3) 最高投标限价:初步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77.71万元。 2.2设计周期: 计划工期为10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发包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3.1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以及按国家有关规程规范要求的设计范围。具体工作内容以发包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①水运行业甲级工程设计(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3.3人员配备要求: ①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 ②其他人员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注:以上相关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2022年10月至12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4在最新年度广东省水运工程从业单位(设计单位)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全国水运从业单位(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wtis.mot.gov.cn/credit/)”中的水运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5财务状况要求: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投标人均没有亏损,提供最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的设计咨询中标单位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设计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设投标登记,潜在投标人无需登记即可参与投标。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2月22日 09 时 00 分开始,从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网址: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5.2为响应“关于提前填写《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投标人登记表》的通知”投标人须提前下载《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投标人登记表》填写,详见附件1,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5.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为响应“关于提前填写《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投标人登记表》的通知”投标人须提前下载《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投标人登记表》填写,详见附件二,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注:1.企业注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新入库企业,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统一身份认证进行注册。 企业访问省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5300/index 2.企业资料更新到汕尾交易平台 企业在省平台维护好相关的资料后,可以通过省平台的交易系统进入汕尾平台。在用户中心点击左上角的省平台图标,进入点击省平台“首页”,在地区选择链接中,选择“汕尾市”。然后在首页中部的“交易系统”,点击“建设工程工程交易系统,进入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6.答疑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 6.1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一次性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提出异议的文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邮箱(),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6.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09时00分至10时00分止,同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开标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丰分中心(地址:陆丰市东海经济开发区龙湖路邻里中心三楼)开标室,逾期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受理其投标。 6.3开标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丰分中心(地址:陆丰市东海经济开发区龙湖路邻里中心三楼)开标室。 6.4各投标单位开标前请密切关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本项目招标澄清公告,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如有变更,各投标人须按网上更新的场地地址递交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网上公告而导致的投标文件递交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ggzy.shanwei.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