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淀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总体勘察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廊坊市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廊坊市惠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田延鹏0316-2380927
标书截止时间2022/01/14
投标截止时间2022/02/10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2-01-10 08:36信息来源: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淀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总体勘察设计.已由河北省水利厅以冀水审【2021】150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廊坊市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按照50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治理。
??2.2招标范围:满足相应设计阶段要求的工程勘察(含工程测量、岩土勘察、物探等),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招标设计(含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技术文件编制等技术服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征迁方案;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前的变更、服务等有关设计内容。 可研审批要件及开工前审批要件办理(含相应专题报告编制、审核、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意见等全过程服务),要件包括但不限于: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含占压生态红线不可避让论证等支撑性报告和材料)、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安置规划专题(含压覆矿产资源、文物保护等支撑性报告和材料)、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手续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前期工作阶段需要办理的要件和专题;中标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能力的要件办理,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承担。 项目设计需充分考虑数字化、智慧化的要求,根据工程服务对象和新区智慧运维管理平台要求,对工程设计、建设、运营等不同阶段的信息化需求提出总体设计方案,数字化、智慧化等数据需考虑接入管理平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述三种资质,1)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3)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证书(水利水电专业)或工程咨询单位综合资信证书。
??3.1.2业绩要求:近十年(指2012年1月至2022年1月)按照水利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省级及以上发改部门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以下项目:中型及以上水库新建或除险加固工程可研或设计;项目投资1亿元以上的河道治理或蓄滞洪区治理可研或设计。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资料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省级及以上发改部门或水行政主管部门可研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原件扫描件(如果出具复印件应提供建设单位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含水利、水电、水利水电)的高级工程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类似项目负责人经历;至少有一项下述业绩:(指2012年1月至2022年1月)按照水利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省级及以上发改部门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以下项目:中型及以上水库新建或除险加固工程设计;项目投资1亿元以上的河道治理或蓄滞洪区治理设计。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资料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省级及以上发改部门或水行政主管部门初步设计批复原件扫描件。业绩资料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的,需出具建设单位证明(原件扫描件)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1-10 09:00至2022-01-1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2-1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廊坊市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 廊坊市惠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廊坊市金光道26号 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浙商广场B座1713
邮编:

065000

邮编: 065000
联系人:

许科长

联系人: 田延鹏
电话:

0316-2380927

电话: 13343169669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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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13343169669@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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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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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路支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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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313071000002010302296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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