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归州集镇将军湾沟至屈姑桥段175m蓄水影响库岸坍塌恢复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31 04:4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秭归县归州集镇将军湾沟至屈姑桥段175m蓄水影响库岸坍塌恢复治理工程已由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局的秭发改审批[2021] 8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三峡后续工作补助资金,招标人为秭归县归州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丰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秭归县归州集镇将军湾沟至屈姑桥段175m蓄水影响库岸坍塌恢复治理工程。
2.2 项目概况:秭归县归州集镇将军湾沟至屈姑桥段位于秭归县归州镇集镇。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抗滑桩,挡土墙,土石方回填,桥梁,人行道,绿化槽等。
2.3 计划工期:24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以建设单位(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2.4 工程安全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要求:(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企业负责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4)近五年(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投标单位完成过一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业绩完成时间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及验收人员签字表为准)。
3.2 拟派人员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
(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2)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拟派本工程的其他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施工员、质量(检)员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行业协会颁发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带有二维码的安全员培训合格证书;(4)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3 近五年(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投标单位完成过一项同类抗滑桩或微型桩工程施工业绩(业绩完成时间以施工合同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及验收人员签字表等)。
3.4 投标单位已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3.6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3.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为小微企业)。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相应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装入电子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担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上午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 锁、手机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开标会
7.1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九歌广场4楼)开标大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进行在线开标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7.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县归州镇人民政府
地址:秭归县归州镇归乡路62号
电话:1387260348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丰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秭归县茅坪镇天问路24号201室
联系人:李艳
电话:13545772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