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1100000175142676001
预算金额41238万元
招标联系人戴淇丞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鹤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8
公告正文
采购项目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
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025年一、二、三、保税分公司货物装卸、其他业务及集装箱公司清理业务外包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G1100000175142676001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项目类型: 经营服务
公告开始时间: 2023-08-29 09:30:00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采购人名称:
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宝港大道8号湛江港大厦
联系人: 戴淇丞、宗军
联系方式: 0755-88238763
邮箱: daiqicheng@cmhk.com
联合采购人:
湛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工业三路1号招商局港口大厦16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
王鹤
联系方式:
0755-88238763

标段(包)信息1
标段(包)名称: 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025年一、二、三、保税分公司货物装卸、其他业务及集装箱公司清理业务外包项目
标段(包)编号: G1100000175142676001001
采购范围及内容: ①采购范围: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二、三、保税分公司作业范围内船舶装卸、货物转运、货物整理、货物管理、作业辅助、清理等,以及湛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装箱公司”)清理业务。
②项目规模:本项目采取“2+1”模式,第一阶段(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采购概算不含税金额约为41238万元,第二阶段(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采购概算不含税金额约为22732万元,3年采购概算不含税金额合计约为63970万元,但前述概算金额不构成采购人对本项目规模的承诺,具体以服务期间内供应商提供的实际工作量计价结算为准。
③服务期限:本项目为框架协议,服务期限采用“固定服务期限+弹性服务期限”模式,其中固定服务期限为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弹性服务期限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在固定服务期限内经采购人考核,供应商满足采购人各项可续约指标要求,且采购人未在有效期届满前60日内书面提出异议,则本合同自动续期1年,即合同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9月30日;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期。④业务实施:本项目中的一、二分公司、集装箱公司的清理业务于2023年10月1日实施,其他业务于2023年11月1日实施。
⑤服务地点:湛江市。
更多要求详见本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文本”与“第五章采购需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或等值外币),报价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若营业执照未体现注册资金,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
2.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项要求中任一项:
①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或以上企业证书,报价时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或以上企业证书扫描件。
②供应商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或以上企业证书的,须承诺“在中选结果公告发布后6个月内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或以上企业证书。”,报价时须提供承诺函。
3.自2018年1月1日起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供应商须具有至少1项单个合同金额达到人民币500万元的港口作业服务的业绩(前述作业服务内容应包含以下任一项:货物装卸、散货灌包、装车、散货转运、包件货装卸、机械操作及维修保养、货物转运),报价时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须体现评审内容,若合同未体现评审内容,应补充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
4.供应商须具备履行本项目的人员与机械,并保证相关机械设备的安全及技术性能良好,具体要求如下,报价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①供应商具有中选后为本项目投入人员与机械的能力并不低于以下标准:
a.基础业务的人员与机械需求标准:配备20台自卸车、11台轮式装载机(额定工作载荷不少于5吨)、10台履带式挖掘机(斗容不少于1m3)、7台叉车(3-7吨)、3台平板车(整车尺寸不小于13米*2.5米)、1台大叉车(不少于25吨),不少于400名作业人员与4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b.清理污水站积矿业务机械需求标准:配备1台不少于20米长臂机;
c.承接散货拆箱业务机械需求标准:配备1台自卸车(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
d.一、二分公司、集装箱公司的清理业务的需求标准:配备3台高压清扫车、2台清场装载机(额定工作载荷不少于5吨)、6台洒水车、4台清扫装载机(额定工作载荷不少于5吨)、1台垃圾车及相应作业人员。
②在合同有效期内,若采购人业务发生调整,则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随时调整作业人员与机械设备的投入。
5.供应商中选后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服务,报价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①根据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第二、第三、保税分公司及湛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最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或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对服务人员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并安排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服务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向作业场所所在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②严格按照政府相关要求为投入本项目的所有员工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③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③被招商局集团取消中选资格(处罚范围:全集团或招商港口)且处于处罚期的;
④近三年(自报价截止之日起倒推)与采购人发生合同纠纷;
⑤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
7.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情形的,禁止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①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②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③不同供应商的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供应商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
8.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形式报价,若为联合体参与报价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含牵头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由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本单位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承担部分项目的资质条件;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报价;
⑤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除已单独列明的承接对应作业的成员单位应满足的资格要求外)。
9.本次采购不允许分包、转包,报价时须提供承诺函。
10.供应商资质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1.响应供应商应为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成功注册的供应商。
是否要求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参与: 不要求
询问截止时间: 2023-09-04 09:30:00
回复截止时间: 2023-09-05 09:30: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3-09-08 09:30:00
文件开启时间: 2023-09-08 09:30:00

明细信息
名称 品类编号 品类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供应商报价(折扣系数) 不含税价格=3年采购概算不含税金额*折扣系数(元) 含税单价 含税合价 不含税单价 不含税合价 税率(%) 交货期
3年预估总金额 102706 劳务外包 1.00000 1.报价项内容及报价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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