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开发区纺织服装产业园配套废水集中预处理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不见面开标)
项目编号:A3209210001000077001
标段编号:A320921000100007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响水开发区纺织服装产业园配套废水集中预处理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响水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响行审投资备[2023]1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响水县经济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响水县经济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及内容:
2.1.1.1建设地点:项目地点位于盐城市响水县境内。
2.1.1.2建设内容为:响水开发区纺织服装产业园配套废水集中预处理项目位于响水开发区纺织服装产业园内,项目服务面积约695亩,服务范围是产业园内近20家中小微纺织染整企业。项目建设规模为1.5万m3/d,主体工艺采用“分质收集+混凝初沉+水解酸化+两级A/0+二沉池”。企业生产废水经本项目集中预处理后,出水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中间接排放标准和响水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总投资约20701万元。
2.1.2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和行业现行设计规范标准,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确保最终设计成果顺利通过相关部门的备案或审查。
2.1.3设计服务周期:60日历天。
2.1.3.1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不发生重大修改),完成地勘、项目概念性方案及规划方案设计,并协助建设单位通过主管部门审批;项目报规通过后4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建筑施工图设计(含工艺设备设计)。
2.1.3.2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服务工作完全结束之日止。
2.2、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设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艺深化设计、地勘、图审、规划报送、施工图纸设计、等工作。
2.3设计合同估价:13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及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设计能力。
3.2.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接过至少一项设计合同金额在75万元以上类似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工业污水处理厂设计业绩,且设计规模不小于9000方/天,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需提供合同及业绩真实性的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承诺的项目组成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人必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2023年4月-2023年9月或2023年5月-2023年10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代理人)。
3.6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9其他要求: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2、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档上传网址:(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7.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7.2、履约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中标人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取消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 程 招 标 网 ( http://www.jszb.com.cn/jszb ) 、 盐 城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https://ggzy.yancheng.gov.cn ) 以 及 响 水 县 人 民 政 府https://ggzy.xiangshui.gov.cn:8100/zbtb/index.html 同步发布。
9.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0.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响水县经济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响水县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徐志刚
电话:1780269668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千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响水县长江路13号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3222396456
2023年10月12日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响应审查的投标人从设计方案、投标报价、其他因素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推荐1名中标候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 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 码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项目负责人
其他主要人员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种情形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 项规定
设计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设计方案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投标报价:10分
设计方案部分:56分
企业实力:10分
人员配备:15分
企业业绩:9分
评分因素
评分细则
2.2.4
(1)
投标
价格
投标价格 10 分
偏差率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100%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 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 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①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 A 值相等者,投标报价得满分 10 分。
② 投标报价与 A 值相比(相除), 比 A 值高的, 每高 1%扣 0.2 分, 并从 10 分起扣,不足 1%按插值法计算。
③ 投标报价与 A 值相比(相除), 比 A 值低的, 每低 1%扣 0.1 分, 并从 10 分起扣,不足 1%按插值法计算。
(2)
设计
方案
设计构思 10 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 分析准确, 构思新颖。 (3 分)
(2)工程规模、工程目标和工程系统方案论述分析深刻准确, 构思新颖。(3 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2 分)
(4)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详实。(2 分)
设计方案 36分
(1)总体布置方案合理、节点方案优越,可操作性强。(5 分)
(2)专业(附属) 工程工艺设计方案合理,总平面布置合理, 工艺流 程及高程图设计科学,设备配置合理可行,可执行度高, 考虑了污水处理厂的实际情况。(10 分)
(3)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合理,可实施性强。 (6分)
(4)建构筑物规格尺寸、构造形式标注清楚,并含有相应附表。(5 分)
(5)设备的选型合理可行,符合项目使用需求和习惯,列出设备一览 表并明确主要参数; (10分)
设计深度 10 分
(1)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5 分)
(2)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5分)
设计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 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 70%时请评委提供书面说明。
(3)
企业
实力
10分
(1)提供金融机构或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AAA及以上资信等级证书,等级为AAA级的,得1.5分;等级为AAAA级及以上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 3.0 分。
(2)投标人近三年获得污水处理(或水环境整治类)获得省级勘察设计一等奖,得1分;获得国家级勘察设计一等奖,得2分;本项目最高的2.0分。
(3)投标人近三年获得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得1分;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得3.0 分,本项最高得3 分。
(4)投标人具有(纺织、印染)污水处理类发明专利的,有一个得1.0分,最高得2分。
(4)
人员
配备
15 分
1、工艺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资格的得 2 分,具有高级职称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2、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得 2 分;具有高级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3、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暖通工程师资格得 2 分,具有高级职称的加1分; 本项最高得 3 分。
4、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得 2 分,具有高级职称的加 1分; 本项最高 得 3 分。
5、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得 2 分,具有高级职称的加1分; 本项最高得 3 分。
注:
1、上述人员同一人不得多专业重复计分,否则得 0 分;
2、所有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均为彩色扫描件;
3、提供上述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缴纳时间为2023年4月-2023年9月或2023年5月-2023年10月,事业编制人员不 需要提供社保证明, 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2.2.4(5)
业绩
9分
投标人提供 2020 年 1月1日(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 以来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的一个得3分, 最高得9分;不提供不得分。
1、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工业污水处理厂设计业绩,设计规模不小于9000方/天,合同额不小于75万。
2、招标公告中的业绩不得分。
3、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审图合格证)、设计合同; 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 一律视为未提供)。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2.2.4(6)
不良
记录
不良记录
该项为扣分项, 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系统里存在不 良记录的进行扣分, 每一起扣 0.5 分,最多扣 2 分,扣完为止,直接 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 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 与不良记录评审。
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