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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资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就电投新能中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基金管理人尽调中介机构采购项目采购邀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银资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资产)现就电投新能中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下简称“电投新能基金”)拟任基金管理人国电投清洁能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管理人尽调进行采购邀请。现邀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且满足合格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电投新能中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基金管理人尽调中介机构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就电投新能基金拟任管理人尽调事项采购。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至交付尽调结果。

三、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三)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四)截至报名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截至报名截止日,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银行/中银资产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七)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八)供应商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十)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十一)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报名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十二)供应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十三)供应商具备较为丰富的开展私募股权基金及拟任管理人尽调工作经验及全面、专业的评价机制,开展私募股权基金及拟任管理人尽调案例不少于30个。

(十四)供应商须具有专业化的服务人员及团队。

(十五)供应商信誉良好,近3年无违反执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

四、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领取方式:电子邮件领取,邮件题目注明“领取电投新能基金拟任管理人尽调中介机构项目邀请文件”。请使用公司邮箱发送邮件到指定的邮箱:caigou_zyzc@bank-of-china.com,在邮件中附公司营业执照及介绍信或授权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并提供以下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职位(含所在部门)、联系电话(手机号码)、联系人的公司邮箱等信息,以便完成报名登记。

领取时间:2024年815日至2024年821 (节假日除外)

领取费用:领取文件免费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金采网进行发布。

六、应答文件的递交

递交应答文件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815日上午9:00整。早于开始时间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823日下午18:0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中银资产(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号港澳中心B座)

七、联系方式

   址:中银资产(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号港澳中心B座5层)

   编:100818

人:李炜

   话:1370114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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