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沙自然告字[2023]020号
发布时间:2023-05-2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沙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沙自然告字[2023]020号
经沙河市人民政府批准,沙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壹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不能详尽之处,以该地块的规划条件或意见为准。)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平方米/ (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起拍价 (万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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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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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 |
新城镇329省道北、新城村西 |
6513.86 (9.77) |
供电用地 |
≤1.0 |
≤35 |
|
≤12 |
50 |
110 |
26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列入工商、税务部门、河北省安全生产部门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买。本次拍卖不允许口头报名和邮寄材料。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6月13日,通过惠招标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获取本次拍卖出让文件,若竞买人在使用惠招标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780-9998。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 认证),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五、申请人通过惠招标系统提交申请资料和缴纳保证金凭证,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16时(以实际到账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本次拍卖出让的地块交纳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一)、开户单位: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沙河支行
帐 号:101124297824
(二)、开户单位: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沙河支行
帐 号:13001656208050507145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3年6月13日下午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惠招标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拍卖时间:2023年6月14日上午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拍卖地块竞买人报价须通过惠招标的“竞价大厅”进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口头等报价方式。
(二)、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竞买人应在拍卖中的踏勘期间详尽了解地块相关情况,提交竞买申请,即表明竞买人接受该地块实际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并对自己竞拍的行为负责,包括同意接受《拍卖出让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次出让地块内如有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及线路、人防设施、电力设施、热力燃气设施、铁路线、建筑垃圾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四)、市政实施要求:落实各项市政配套设施,规划地块内的各类管线一律地下敷设,管线及各类地下构筑物不得侵入城市道路红线、绿线范围内。内部车行道路必须使用沥青路面。
(五)、人防要求、消防要求:地块内各建构筑物之间以及与地块外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35KV-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地块内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国家标准。
(六)、其他:项目建设应符合省、邢台市和我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应符合沙城指办[2020]1号文件要求有关部门的相关要求。
八、本次拍卖设有底价。
九、风险提示
1.竞买人应该审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撤回。
2.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电脑运行环境,使之符合惠招标《竞买人操作手册》推荐要求,以免影响网上报价、竞价。
十、联系方式
出让人:沙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319-8998519
沙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