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新区市政配套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新区市政配套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投资金额:1030.07万元
开标时间:2023-09-01
新区市政配套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1507000733008817
一、招标条件
鄂温克族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新区市政配套设施工程已由以鄂发改行审字〔2023〕55号备案。招标人为鄂温克族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于自筹,工程计划投资1030.07万元。招标人承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新区市政配套设施工程
(二)建设地点:呼伦贝尔市河西新区。呼伦贝尔路东侧,贝尔小学南侧,安达大街西北侧
(三)招标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8819.31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休闲娱乐区占地面积7808.03平方米,设有管理用房及厕所,主题广场,门球场,篮球场,儿童娱乐场所(含儿童游乐器械、沙坑)等。其中新建管理用房及厕所1座,建筑面积为113.23 平方米,为单层砌体结构建筑;新建主题广场3500平方米,主题广场铺装采用花岗岩铺设,广场主题为廉洁文化休闲娱乐广场。主题广场设有标志石、柱、崇廉墙、倡廉道、廉洁文化小品、长廊,LED显示屏。同时,各区域配套设置防腐木条凳、果皮箱及指标牌;新建门球场一处,占地面积为527.36平方米;新建篮球场一处,占地面积为781.44 平方米;新建儿童娱乐场所( 含儿童游乐器械、沙坑等)一处,占地面积1712平方米;人行道铺装面积为1174平方米。(二)新建停车场3496.80平方米,停车场设有132个停车位,采用植草砖铺装,周边采用花岗岩路缘石分隔。(三)新建绿地18414.48平方米(含植草砖绿化面积900平方米)。绿地全部为草坪(草熟禾)(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 120天
标段控制价(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S1507000733008817001002
新区市政配套设施工程监理
8.470138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8819.31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休闲娱乐区占地面积7808.03平方米,设有管理用房及厕所,主题广场,门球场,篮球场,儿童娱乐场所(含儿童游乐器械、沙坑)等。其中新建管理用房及厕所1座,建筑面积为113.23 平方米,为单层砌体结构建筑;新建主题广场3500平方米,主题广场铺装采用花岗岩铺设,广场主题为廉洁文化休闲娱乐广场。主题广场设有标志石、柱、崇廉墙、倡廉道、廉洁文化小品、长廊,LED显示屏。同时,各区域配套设置防腐木条凳、果皮箱及指标牌;新建门球场一处,占地面积为527.36平方米;新建篮球场一处,占地面积为781.44 平方米;新建儿童娱乐场所( 含儿童游乐器械、沙坑等)一处,占地面积1712平方米;人行道铺装面积为1174平方米。(二)新建停车场3496.80平方米,停车场设有132个停车位,采用植草砖铺装,周边采用花岗岩路缘石分隔。(三)新建绿地18414.48平方米(含植草砖绿化面积900平方米)。绿地全部为草坪(草熟禾)(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全过程监理。
S1507000733008817001001
新区市政配套设施工程施工
847.013824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8819.31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休闲娱乐区占地面积7808.03平方米,设有管理用房及厕所,主题广场,门球场,篮球场,儿童娱乐场所(含儿童游乐器械、沙坑)等。其中新建管理用房及厕所1座,建筑面积为113.23 平方米,为单层砌体结构建筑;新建主题广场3500平方米,主题广场铺装采用花岗岩铺设,广场主题为廉洁文化休闲娱乐广场。主题广场设有标志石、柱、崇廉墙、倡廉道、廉洁文化小品、长廊,LED显示屏。同时,各区域配套设置防腐木条凳、果皮箱及指标牌;新建门球场一处,占地面积为527.36平方米;新建篮球场一处,占地面积为781.44 平方米;新建儿童娱乐场所( 含儿童游乐器械、沙坑等)一处,占地面积1712平方米;人行道铺装面积为1174平方米。(二)新建停车场3496.80平方米,停车场设有132个停车位,采用植草砖铺装,周边采用花岗岩路缘石分隔。(三)新建绿地18414.48平方米(含植草砖绿化面积900平方米)。绿地全部为草坪(草熟禾)(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与投标文件递交
(一)获取起止时间:2023年08月07日起至2023年09月01日09时30分止。
(二)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招标公告中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1日 09:30前,逾期未在系统内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保证金/投标电子保函和投标人系统内提交投标信息(投标保证金和电子保函缴纳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前)
1、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主体信息库内投标人录入基本账户),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本项目招标公告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账户和到账时间交纳的保证金将视为放弃投标或无效投标。
2、电子投标保函缴纳:投标保函缴纳时间与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一致。
3、投标保证金退还:
(1)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后,系统自动退还未入围中标候选人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2)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系统自动退还非中标人的候选人投标单位保证金;
(3)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签订书面合同并在系统中发布合同公示后,招标人在系统中可进行中标单位保证金退款;
(4)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未签订书面合同并在系统中未发布合同公示,第30天,系统将自动退还中标单位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有效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1日 09:30
新区市政配套设施工程新区市政配套设施工程施工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1日09时30分。
提示: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报名。
联系人:马超
电 话:13261973833
邮 箱:zhaobiao6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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