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锦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巡逻车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46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4/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700-01556
预算金额46万元
招标公司锦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
招标联系人-0416-2573217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王一鸣0416-211081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0
公告正文
车身型式 | MPV |
动力类型 | 汽油 |
燃油标号 | 92号 |
排量(L) | ≤1.5 |
进气形式 | 涡轮增压 |
最大功率(KW) | ≤130 |
最大扭矩(NM) | ≤270 |
排放标准 | 国Ⅵ |
变速箱类型 | 自动挡 |
外观颜色 | 白 |
车身长度(mm) | ≤4793 |
车身宽度(mm) | ≤1837 |
车身高度(mm) | ≤1760 |
轴距(mm) | ≤2810 |
油箱容积(L) | ≤60 |
驱动形式 | 前轮驱动 |
核定载客(人) | 7 |
后倒车雷达 | 有此配置 |
制动辅助 | 有此配置 |
牵引力控制 | 有此配置 |
车身稳定控制 | 有此配置 |
主驾驶安全气囊 | 有此配置 |
副驾驶安全气囊 | 有此配置 |
ABS防抱死 | 有此配置 |
备注: 1、 安装警灯、警报 2、 按照制式警车喷漆 3、全车贴膜 |
合同履行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脱贫攻坚单位享用此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功能(如有)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8日 14时39分至2023年05月08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网上领取招标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务必保证与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一致,并确保备份文件能够正常读取,否则后果自负。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
地 址: 华山路20号
联系方式: 0416-25732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 0416-2110817
邮箱地址: jzszzfcgzx@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金凌支行
账户名称: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下载采购文件后可获取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一鸣
电 话: 0416-21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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