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审计部】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风险评估与内部控制评价服务、下属企业审计服务项目
金额
19.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各供应商: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以下简称“我院”)依据我院的需求,现对我院风险评估
与内部控制评价服务、下属企业审计服务项目公开挂网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风险评估与内部控制评价咨询服务、下属企业审计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项目时间:按采购人要求;
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供应商出具有效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2024年6月(含)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由供应商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资料,以评审会议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有效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分公司报名,必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响应的授权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响应。
8、出具加盖公章、有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供应商廉洁守约承诺书》(格式和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不得擅自删改)
注:供应商若不能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则视为响应参与无效。(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其参加评审资格,并列入采购人失信供应商名单。)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老师
电话:020-81332091工作日8:30-12:00、15:00-17:00,其余时间请勿电联。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171号威力斯大楼908室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审计室
邮编:51012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地点:2024年11月5日17:00,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171号威力斯大楼908室。
1、仅受理纸质响应文件,纸质材料一式叁份(正本1份/副本2份),具体要求详见格式《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第四章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纸质响应文件原则上应由响应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送达。如若采取快递寄送,请务必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寄达。
九、磋商评审会议时间、地点:2024年11月7日14:40,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171号威力斯大楼917室。
1、本项目设有磋商及第二轮报价环节,请准备加盖公章的空白报价表,在磋商评审当天提交。
2、请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安排1-2名人员准时出席磋商会议。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2024年10月30日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以下简称“我院”)依据我院的需求,现对我院风险评估
与内部控制评价服务、下属企业审计服务项目公开挂网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风险评估与内部控制评价咨询服务、下属企业审计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 | 服务地点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2024年1-9月医院风险评估与内部控制评价服务;2023年1月-2024年9月下属企业审计服务 | 广州 | ¥195,000.00元 |
1、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项目时间:按采购人要求;
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供应商出具有效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2024年6月(含)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由供应商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资料,以评审会议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有效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分公司报名,必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响应的授权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响应。
8、出具加盖公章、有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供应商廉洁守约承诺书》(格式和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不得擅自删改)
注:供应商若不能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则视为响应参与无效。(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其参加评审资格,并列入采购人失信供应商名单。)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老师
电话:020-81332091工作日8:30-12:00、15:00-17:00,其余时间请勿电联。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171号威力斯大楼908室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审计室
邮编:51012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地点:2024年11月5日17:00,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171号威力斯大楼908室。
1、仅受理纸质响应文件,纸质材料一式叁份(正本1份/副本2份),具体要求详见格式《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第四章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纸质响应文件原则上应由响应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送达。如若采取快递寄送,请务必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寄达。
九、磋商评审会议时间、地点:2024年11月7日14:40,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171号威力斯大楼917室。
1、本项目设有磋商及第二轮报价环节,请准备加盖公章的空白报价表,在磋商评审当天提交。
2、请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安排1-2名人员准时出席磋商会议。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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