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qh230014-01zg
预算金额27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江宇025-8580700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益嘉新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孟冉1599631249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31
公告正文

(秦淮区)秦淮区朝天宫周边街巷道路环境提升工程沿街立面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3-04-28 11:47:47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编号: AQH230014-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淮区朝天宫周边街巷道路环境提升工程已由南京市秦淮区行政审批局(秦行审投[202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白房房屋报修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41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41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性资金:41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41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沿街立面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秦淮区堂子街、朝天宫西街、侯家桥、陶李王巷、罗廊巷、明瓦廊、大香炉
        2.1.2 工程规模: 主要对堂子街、朝天宫西街、侯家桥、陶李王巷、罗廊巷、明瓦廊和大香炉七条道路进行沿街立面装饰装修,总装修面积52623.2㎡,共涉及44幢建筑;其中大香炉街道装修面积约11421㎡,最高楼层7层,共11幢建筑;朝天宫西街装修面积约11087㎡,最高楼层8层,共13幢建筑;堂子街装修面积约16020㎡,最高楼层7层,共7幢建筑;罗廊巷装修面积约4235.2㎡,最高楼层7层,共1幢建筑;候家桥装修面积约5316㎡,最高楼层7层,共4幢建筑;陶李王巷装修面积约4544㎡,最高楼层7层,共8幢建筑。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店招出新、建筑立面出新、屋面防水维修、楼道出新、新建小区门头,道路城市家具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及初步设计文件。
        2.1.3 合同估算价: 270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27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06月1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06月1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03月05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项目建设内容为实施朝天宫7条路沿街立面装饰装修,总装修面积52623.2㎡,最高层数8层,共涉及44幢建筑。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承担任何质量报修责任,具体实施范围根据规划和现场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初步设计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甲级 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自2019年4月1日(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改造工程或装饰装修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自2019年4月1日(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改造工程或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
自2019年4月1日(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投资额或建安费20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改造工程或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缺一不可;金额、时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
1、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1)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资格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注: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也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的在职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2)财政资金:
招标人公布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企业自2019年4月1日(含),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改造工程或装饰装修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企业自2019年4月1日(含),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改造工程或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企业自2019年4月1日(含),承担过单项投资额或建安费20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改造工程或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缺一不可;金额、时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兼得,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2年10月至- 2023年03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加盖公章自行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4.2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4.3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5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6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7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4.8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4.9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2年10月至2023年03月)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若上述人员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证明材料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4.10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11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4.1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4.13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71分
                设计文件:20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技术标评审:(满分20分)
设计说明①: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②: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③: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①: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②: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③: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④:与建筑的协调性。优(3);良(2.7);中(2.4);差(2.1);无(0)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绿色设计和装配化①: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0.5);良(0.45);中(0.4);差(0.35);无(0)
绿色设计和装配化②: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0.5);良(0.45);中(0.4);差(0.35);无(0)
设计深度①: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②: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71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 (2)造价专业负责人 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3分; (3)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3分; (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3分; (5)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3分; (6)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3分; (7)室内装饰设计师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3分。 注:1、上述人员不可重复得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满分2分)
工程业绩:(满分1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自2019年4月1日(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改造工程或装饰装修工程业绩。(1、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2、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投资额或建安费均以设计合同为准,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评分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兼得。 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0.8分;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0.7分。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1个 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00分;(满分1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5-31 09:30:0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白房房屋报修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卓越益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明御大厦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268号1幢808室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江宇 联      系     人:孟冉
        电       话:025-85807008 电              话:15996312499
        传       真:/ 传              真:/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572a54a6-2cda-4b3d-b587-2ed59fb12c0c&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2319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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