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鹏025-8771511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苏通第二过江通道工程勘察设计咨询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前期工作安排,发包人(招标人)现委托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苏通第二过江通道工程勘察设计咨询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1.项目概况
苏通第二过江通道工可推荐路线北起至沈海高速-沪陕高速小海枢纽节点附近,向西利用开发区境内的通启运河走廊敷设高速,在通富路南侧接入长江,连续跨越长江主航道和通洲沙西水道后,在苏州张家港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登陆,向南穿越南丰镇现代装配产业园、进入常熟境内海虞镇,与沪武高速设置枢纽交叉后终点南接G204,路线全长约 43.3 公里。
工可推荐采用桥梁方式跨越长江,跨江大桥分为南通侧跨堤桥、东水道航道桥、通州沙引桥、西水道桥、苏州侧跨堤桥五个部分,全长约10.5公里。
2.招标范围和咨询周期
(1)招标范围
苏通第二过江通道工程勘察设计咨询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ST-SJZX-1标段。
招标范围:苏通第二过江通道全线所有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咨询工作及项目建设期间的咨询服务工作,以及勘察监理工作、项目安全性评价工作。
(2)咨询周期
第一阶段咨询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初步设计文件批复为止。
第二阶段咨询服务期为收到发包人开展该阶段咨询工作的书面通知之日起,至完成所有咨询工作和后续服务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a、投标人应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咨询专业和范围包括“公路专业评估咨询”),且投标人名称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b、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具有公路行业设计资质(指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须含:特大桥梁、特长隧道、公路、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以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c、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勘察资质。
业绩条件:
a、投标人完成过主跨跨径不小于1000米的斜拉桥或悬索桥勘察设计或设计咨询项目。
b、投标人完成过3条或以上高速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或设计咨询项目。
c、投标人完成过长度不小于1000米的隧道勘察设计项目或设计咨询项目。
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履约考核中不存在《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工程项目履约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被限制投标情况:
①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半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或下一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同一合同段连续二期被评为“中”或同一期履约考核有二个或以上合同段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一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或下两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但不超过两年),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投标;
③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其后两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人员条件:
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正高级技术职称;
业绩条件:
a、项目负责人应担任过跨江(海)斜拉桥或悬索桥勘察设计或设计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b、跨江大桥设计咨询负责人应担任过主跨跨径不小于1000米的斜拉桥或悬索桥勘察设计项目或设计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桥梁分项负责人;
c、接线设计咨询负责人应担任过单条长度30KM以上的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或设计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分项负责人。
d、隧道设计咨询负责人应担任过长度不小于1000米的隧道勘察设计或设计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隧道分项负责人。
(3)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其他说明
1、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具有与其承担的工作任务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且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信誉均应满足资格要求“企业条件”中“其他条件”的规定。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5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并下载招标文件。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进行预约并选定副联单位。
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2189402611。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3、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外省单位)咨询。
4、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5、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2)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14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15时00分。
7、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联系地址: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6栋A座6楼           
邮编:210029
电话:025-87715119                
传真:025-87715110
联系人:朱鹏、李扬
工作QQ: 2189402611
                                            二○二三年十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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