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沙全民文化体育综合体项目配套骨干道路(二十涌北路、规划纵三路)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76987.8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10-440115-04-01-395404
预算金额76987.88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中宜南滨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2
公告正文
招标人:广州中宜南滨地产有限公司 巴次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10月
南沙全民文化体育综合体项目配套骨干道路(二十涌北路、规划纵三 路)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南沙全民文化体育综合体项目配套骨干道路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广州中宜南滨地产有限公司。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南沙全民文化体育综合体项目配套骨干道路(二十涌北路、规划纵
三路)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代码:2310-440115-04-01-395404
二、招标单位: 广州中宜南滨地产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汇通二街 2 号 2507 房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159 号西 7F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20-84986039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 1 号 E 栋 3 楼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四、项目概况、规模:
本项目包含 2 条新建市政道路,2 座新建跨涌桥。路线总长度约 3337 米,其中道
路总长度约 3142 米,桥梁总长度约 195 米。其中城市主干路 1 条,设计速度 60km/h,
为二十涌北路,规划双向六车道,道路红线宽度 50m,全长约 1852m,含一座跨涌连
接桥;城市次干路 1 条,设计速度 40km/h,分别为规划纵三路,,规划双向六车道,
道路红线宽度 34m,次干路全长约 1485m,新建桥涵 1 座,涵洞 1 座。本项目总投资
约 99629.78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 75923.72 万元。(具体项目以初步设计审查和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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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1、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1)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相关的报建、报批工作;2)根据发包人和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 的工程设计及后续服务、工程施工、采购、编制项目预算、结算、竣工图及相应的报 建报批、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具体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 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预算、全过程的技术把关 及跟踪服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配合编制竣工图等。各专业工程和 分项工程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指标,满足招标需要。并且包设计程序合 规、完整,包设计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含各专项验收)等。
2.2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施工内容包括:主要包括本项目实施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发包 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施工措施(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 施、临水临电、临时便道(含迁改项目的临时便道)、临时排水、周边建筑物安全鉴 定和保护等,负责和当地单位或村民协调,确保施工期间场地周边路通水通等)、包 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施工所涉及的安全评估方案、包保 险、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含各专项验收)、包移交、包保修、包结 算、包竣工图编制、包竣工图和资料整理移交档案、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
2.3 相关报批、报建:发包人委托承包人代为办理除项目立项批复和规划选址意 见书以外的本项目交付使用前所必须履行的项目建设审查、审批、许可、批准或备案 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消防、防雷、人防、环保、电力办理报审等)。凡工程中涉及到劳动、消防、人防、环保、节能、绿色建筑、规 划、卫生防疫、档案、质量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及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验 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书面验收报告,办理竣工备案等。
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形式、项目名称、平面(位 置)或者造价等发生调整(或变更,或增减),也可能会新增或减少部分甚至取消全 部(子)项目工程,承包人已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不得拒绝,且投标下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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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不变。
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 图预算内容及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招标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 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3、最 高 投 标 限 价 为 769878875.00 元, 其中 :建安 工程 费最高 投标 限 价 759237200.00 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00 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时间:从 2023 年 11 月 1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3 年 11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办理网上投标登记起始时间:2023 年 11 月 1 日 00 时 00 分,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
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 年 11 月 1 日 00 时 00 分,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文件前,应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 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投标登记))。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 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 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4、投标文件光盘或 u 盘(备用)递交时间:2023 年 11 月 22 日 9 时 45 分至 2023 年 11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室(广州 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 2 号南沙城商务楼 A 栋 2 楼)。(电子光盘或 u 盘需按规 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或 u 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5、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
6、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 2 号南沙城商务楼 A 栋 2 楼)。
注:本项目招投标日程时间地点: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名称(项目 编号)即可查询(相关招投标日程时间地点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及广州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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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工程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如 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起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完成网上登记 环节。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之前,投标人应自行查询企业信息、拟报项目负责人、拟报专 职安全员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信息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被使 用的情况。以上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 统。如出现以上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 1)和 2)>的资质:
1)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
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
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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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工程施工资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 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 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 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 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 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 建许函〔2022〕846 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 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工程设计资质内容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 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160 号)、《工程勘察资质分 级标准》(建设<2001>22 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 号)、《建设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 函〔2022〕36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 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 号)的要求设置。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 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 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 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同时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外国或澳 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 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要求
5.1 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 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5.2 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为: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须同时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 册证书及截止登记前一个月或以上(必须包含 2023 年 9 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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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投标人在进行投标登记 时项目负责人需满足使用要求。
5.3 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须具备市政 路桥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 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须同时提供截止 登记前一个月或以上(必须包含 2023 年 9 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 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 人。
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 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不包括延续注册 成功的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 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 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 180 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 65 周岁不足 180 天的,使用时限截 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 65 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 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②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 得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③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 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粤建规范〔2020〕1 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相应执 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
6、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持有在有效期内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 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类)。
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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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于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不超过 1 家且须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 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 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 拒绝。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 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 3 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3)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任务(按资质标 准划分)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环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 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 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投 标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息登记和人员在册情况 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的登记信息)。
注: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 期内。
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 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 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12、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电子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 件。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或通过形式评审、通过响应性 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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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 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 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 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 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一、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相关 网站上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费用
1、投标人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的方案及要求进行设计,工 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以及《工程勘察设计收费 标准》(2002 年修订版)计算的基本设计收费,施工图设计工作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 55%,再按照中标下浮率下浮计算设计费,其中附加调整系数及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版)规定费率计算,但不得超过概算评审 的取值。投标报价时设计费按 20%固定下浮。即设计费投标报价=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20%)(注:设计费不作为经济标评审因素),最终结算费率浮动幅度不变。总 平面图地形图相关费用包含在设计费中,不单独列计,结算方式具体以招标合同相关约 定为准。
2、建安工程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的设计方案以及企业自身情 况填报投标报价及下浮率,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1-投标 下浮率),下浮率以百分比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结算方式具体以招标合同相关 约定为准。
3、本项目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经审定的预算金额不超过审定概 算中的建安工程费和发布的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因规划调整等客观原因导致投 资估算或概算发生重大调整时,应按程序报批。
4、合同签订时,以中标价为暂定合同价。合同价修正原则及结算原则,详见本项 目合同条款约定。合同结算价最终以财政部门审定金额为准。
十三、工期
总合同工期约 450 日历天。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资金、人力、物力的准备情况,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具体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合同工期起算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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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节点工期:
1、设计节点工期:以发包人批准的工作计划执行。
各设计阶段严格执行限额设计,如果各阶段图纸造成可研估算、设计概算或施工 图预算超限额,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修改设计方案和图纸,由此引起的工期延 误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如因承包人设计成果质量不满足要求,而需多次修改影响到项目整体进度或现场 施工进度或阻碍工程推进的,发包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并通报批评,严 重的上报区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2、施工节点工期:以发包人批准的工作计划执行。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 的开工或进场通知为准。
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发包人有权对本工程中的关键节点工期进行适当提前 调整,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关键节点工期的调整,不得延误,并不得要 求另行增加费用。
十四、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 (主)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苏交科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成)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编制单 位)。
考虑到前期服务机构可能参加本次投标,现将本公告发布前,前期服务机 构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 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投标经济补偿: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参与项目投标的一切风险,本工程不设投标 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4、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自行查询企业信息、拟报项目负责人、拟报专职安全 员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信息、拟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被使用的情况。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 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
5、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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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 可。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 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中宜南滨地产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汇通二街 2 号 2507 房 地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 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 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 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三个月内参与招 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 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十八、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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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鉴于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情况在评标时暂无法实现全省、全国联网查询(查实),投标人须如实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的任职情况作出声明。声明内容见附件一《投标人声明》第四条的规定。如投标人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招标人将对 其公开通报,投标人须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2、关于异议及投诉: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 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 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 督部门依法处理。
(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中标人)被异议(投诉)且经查实异议(投诉)情况属实的,或招标人收到异议(投诉)经查实属无有效法律法规依据的恶意异议(投 诉)的,相关责任单位(过错方)自愿停止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招投标活动一年。同 时,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同时将记录到招标人的诚 信评价系统。
(3)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制 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制发的各项相关 建设管理办法,招标人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 条件接受。
(4)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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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 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 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 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三)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四)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五)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八)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九)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 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十一)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 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 认定依据。);
(十二)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三)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 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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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 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 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 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 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 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 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 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 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 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 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 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 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 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 号)、《关 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 知》(穗建筑〔2018〕183 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 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 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 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 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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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 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 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 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 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 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 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设计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1.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2.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需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 公司(成)XXXX 公司】,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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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名称、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 主办方 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 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 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1、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 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 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 担相应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需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及成员单位之间 的权利、义务、利益、责任的分配和承担的详细工作内容):
①(主办方单位名称):负责。
②(成员方单位名称):负责。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注:非联合体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本联合体协议书可根据联合体成员数 量自行调整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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