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G98环岛高速海口扩容工程(海口第二绕城高速)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145.72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9/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lhn-2023-004
预算金额145.72万元
招标联系人符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0898-6859360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1
公告正文

G98 环岛高速海口扩容工程(海口第二绕城高速)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竞争性 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HLHN-2023-004)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 G98 环岛高速海口扩容工程(海口第二绕城高速)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45.72 万元,招标人为海南省交通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起点接马村港,沿现状海口绕城高速南侧 15 公里平行布线,终点与 G9812 海文高速交叉,新建堆玉枢纽互通,全长 72.89 公里,其中海口境约 48.69 公里,澄迈境约 24.20 公里。全线拟设互通 12 处,服务区 1 处,养护工区 1 处。估算总投资约 175.7 亿元(具 体以批复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G98 环岛高速海口扩容工程(海口第二绕城高速)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G98 环岛高速海口扩容工程(海口第二绕城高速)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9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0 月 08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海口市国贸路海涯大厦 27E(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51 号京航大酒店 5 楼海南招协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开标 室 5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0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51 号京航大酒店 5 楼海南招协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开标
室 5
七、其他
G98 环岛高速海口扩容工程(海口第二绕城高速)
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为加快推进 G98 环岛高速海口扩容工程(海口第二绕城高速)项目,根据项目前期工作的需 要,现对 G98 环岛高速海口扩容工程(海口第二绕城高速)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项目名 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编号:HLHN-2023-004
2.2 项目名称:G98 环岛高速海口扩容工程(海口第二绕城高速)(具体名称以批复为准)环 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
2.3 项目概况:项目起点接马村港,沿现状海口绕城高速南侧 15 公里平行布线,终点与 G9812 海文高速交叉,新建堆玉枢纽互通,全长 72.89 公里,其中海口境约 48.69 公里,澄 迈境约 24.20 公里。全线拟设互通 12 处,服务区 1 处,养护工区 1 处。估算总投资约 175. 亿元(具体以批复为准)。
2.4 采购需求:通过现场勘察,完成 G98 环岛高速公路海口段扩容工程(海口第二绕城高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含噪声、地表水、大气等监测内容,以及陆生生态现状本底、水生 生态现状本底等现行规范要求内容,监测采样周期符合规范要求),编制过程主动对接相关 部门及单位收集有关材料,环境影响报告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各种技术规范、标准 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主持的技术评估和审批,向招标人提交成果资料等工作。
2.5 采购预算:人民币 1457200 元(报价总额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2.6 服务期: 60 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的有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相关规范 及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1.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副本或改革后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 ”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加盖 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证明材料:提供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证明材料:提供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的纳税记录和社保缴纳记录凭证扫描件加盖单 位公章,零纳税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 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证明);
(4)企业近三年内参加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营业执照不满三年的,按 照营业执照注册年限起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明材料: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加盖公 章,查询日期须为本公告发布之后日期,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承诺所提供的所有投标材料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一经发现将追究该供应商责任,成交单位将取消成交资格,并报政 府采购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递交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止)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8)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http://114.251.10.92:8080/XYPT/)中未被列
入“限期整改名单”或者“黑名单”;
证明材料:提供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http://114.251.10.92:8080/XYPT/)中未被列入“限期整改名单”或者“黑名单”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日期须为本公告发 布之后日期,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项目负责人:供应商(含分支机构)在职人员,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注册职业资 格证书,至少担任过 1 个高速公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证明材料:A.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注册职业资格证书和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 复印件;
B.供应商应当提供在职证明材料,具体如下:①如为事业单位:提供本单位人事部门或有人 事管理权的上级人事部门提供的人事关系(正式在编)证明;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提供社会保 险管理单位出具的近期 6 个月(2023 年 1 月至 2023 年 6 月)或以上的在本单位(或分支机 构)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的清单凭证或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 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②如为企业单位:提供社会保险管理单位出具的近期 6 个月(2023 年 1 月至 2023 年 6 月)或以上在本单位(或分支机构)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的清单凭证或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C.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成果报告(提供能体现项目概况及项目负责人信息的关键盖 章签字页即可)或业主证明材料或行业主管部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如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信息无法证实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 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10)具有相类似的业绩:近五年(2018 年 1 月 1 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合同签 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 1 个高速公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工作。
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响应本次竞争性磋商。单位 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企业),不得同时响应 本次竞争性磋商,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3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文件获取时间:2023 年 9 月 25 日至 2023 年 10 月 8 日 09:00-17:30(节假日除外);4.2 文件发售地点:海口市国贸路海涯大厦 27E(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4.3 文件售价:0 元;
4.4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携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者介绍信、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 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必须 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错误信息给供应商的响应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 商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欲变更报名登记的项目信息,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到我单 位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不召开预备会。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11 日 9 时 00 分,供应商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 至 9 时 00 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51 号京航大酒店 5 楼海南招协招标采购 交易平台开标室 5(如有改动,另行通知)。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 将予以拒收。
6.磋商地点
磋商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51 号京航大酒店 5 楼海南招协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开标室 5 。
参加要求: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授权代表携授权委托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响应文件出 席磋商会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官网。
2.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 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 告内容为准。
8.其他
8.1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5 号海南大厦农信楼 6 楼 地 址: 海口市国贸路海涯大 厦 27E(海南分公司)
邮政编码: 570203 邮政编码: 570125
联 系 人: 符 工 联 系 人: 王 工
电 话: 0898-68686123 电 话: 0898-68593609(海南分公司)传 真: 传 真:
2023 年 9 月 25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5 号海南大厦农信楼 6 楼 联 系 人:符工
电 话:0898-6868612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 2 号佳境天城 A 座 505-508 室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0898-68593609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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