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乙基胺项目焚烧设施采购中标结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4/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n2024-12-185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经理0551-62220155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乙基胺项目焚烧设施采购
中标结果公示

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乙基胺项目焚烧设施采购(招标编号:GN2024-12-1853)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中标人:江苏瑞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24年4月23日


附件(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公告附件:

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乙基胺项目焚烧设施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乙基胺项目焚烧设施采购(招标编号:GN2024-12-1853)项目于 2024年4月17日9时00分在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
、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苏瑞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苏绿景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黑龙江龙维化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第三中标候选人:武汉武锅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三、公示期
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2日。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按下述要求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提出质疑(异议),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0551-62220155,地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楼法务办公室。
四、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有效线索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7.提起异议的日期。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接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五、其他
1.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管部门处理。
2.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公示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3.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507室
联系人:曹志强
电话:0551-65199547/18655752031
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周休息日(一般指周六、周日)和法定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响应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7日


附件(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公告附件:

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 万吨乙基胺项目焚烧设施采购
澄清公告2

1、在招标文件8.2条中供货范围的表格中 除氧器材质为304,通常除氧器材质为Q245R或者Q345R,请确认除氧器材质?
答复:本项目锅炉采用脱盐水产蒸汽,本项目设置除氧器,除氧器材质Q345R。
2、氨水储罐的容积如何确定?
答复:由焚烧炉厂家考虑设置10m3氨水储罐。


附件(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公告附件:

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 万吨乙基胺项目焚烧设施采购
标前澄清回复
1、根据招标文件中第5.1.1条进料数据 表格中给出了5个排放源的废气,请确认这5个排放源的废气是几股管道送入焚烧界区。
答复:表格中给出的5股气,分为5跟管道进入焚烧界区。其中罐区的两股废气可以合并。
另,上游给出了罐区的界区条件供参考。


上游工况说明:
根据装置产能计算一乙胺年产0.24万吨/年,二乙胺0.58万吨/年,三乙胺2.262万吨每年。
工况一:以上介质只考虑装车出厂。一次装车不少于一辆车,一辆车装车时间约0.7小时。
平均到每天装车次数:一乙胺每天装车时长0.7小时。二乙胺每天装车时长1.5小时。三乙胺每天装车时长4.5小时。
考虑车辆运输,销售不定时等情况,按每天工作8小时一班考虑,每种介质每天最大装车数量6~7辆车。
工况二:以上介质部分考虑装车出厂,部分考虑灌装。灌装能力为生产能力的2/3。因此装车一乙胺年产0.08万吨/年,二乙胺0.2万吨/年,三乙胺0.754万吨每年。
平均到每天装车次数:一乙胺每天装车时长0.7小时。二乙胺每天装车时长0.7小时。三乙胺每天装车时长1.5小时。
考虑车辆运输,销售不定时等情况,按每天工作8小时一班考虑,每种介质每天最大装车数量6~7辆车。
2、根据招标文件中第5.2.3中第10条:“10)卖方应给出事故时的紧急切断方案,物料、燃料等切断阀门需设置双自动阀,涉及紧急切断的测量仪表应兼顾高安全性和高可用性,采用FTA型LEL三取二SIL1逻辑结构,焚烧炉上的火焰检测器、压力、温度等仪表需设置三取二”。由于FTA形式的LEL价格较高,请确认,哪一股或者钠几股废气设置LEL?
答复:目前罐区和装车的3股气设置了氧含量分析仪,焚烧炉界区内是否需要设置LEL,以及设置几台,请厂家确定。
3、根据招标文件中第5.2.3中第11条:“11)系统对应的风机、泵均需设置备用”。在招标文件8.2条中供货范围,表格里助燃风机为1台,引风机为2台,请确认,鼓风机需要几台?
答复:系统对应的风机、泵均需设置备用。
4、在招标文件8.2条中供货范围的表格中 除氧器材质为304,通常除氧器材质为Q245R或者Q345R,请确认除氧器材质?
答复:本项目锅炉采用脱盐水产蒸汽,锅炉给水没有管道接过来。
《工业锅炉水质》(GB/T1576-2018)4.2.3:“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10t/h的锅炉,给水应除氧;额定蒸发量小于10t/h的锅炉如果发现局部氧腐蚀,也应采取出样措施。” 根据该要求,本项目的额定蒸发量小于10t/h,可以不设置除氧器。
如果设置除氧器,除氧器材质Q245R。
5、氨水储罐的容积如何确定?
答复:目前考虑1m3桶装运输5%左右的氨水至界区,由焚烧炉厂家考虑后续配置。
6、请确认一下电气的供货范围。焚烧界区内电机的电气控制柜柜由谁供货?电气柜至电机电缆由谁供货?操作柱由谁供货?界区内照明谁负责?
答复:焚烧界区内电机的电气控制柜、电气柜至电机电缆、操作柱由卖方供货。界区内照明买方负责。


附件(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公告附件:

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乙基胺项目焚烧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N2024-12-185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乙基胺项目焚烧设施采购(招标编号:GN2024-12-1853),招标人为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由项目业主银行贷款和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
2.2招标设备:
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位号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1

焚烧设施

370000EP-PK-0001

1套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4.5个月

项目现场指定地点交货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制造商资质:须满足下列①、②项中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为焚烧设施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0万元(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9001(或同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或同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或同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2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①-③项中任意一项资质要求: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应具有1套乙胺或类似物料的焚烧炉供货业绩。注:业绩必须附有清晰的合同复印件以及联系人作为证明材料,否则将被认为是无效业绩。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
(1)投标人近3年被列入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招标方等禁用(处于暂停期或取消交易资格)的黑名单;
(2)投标人出现过重大QHSE责任事故;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5)投标人被市场监管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投标人被列入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名单且未撤销;
3.4财务要求:
(1)投标人提供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最新年度的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8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全部冻结(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3.5投标人有售后服务部门,可在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到达现场处理产品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除特别说明外,联合体牵头人为设备制造商,需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第3.1.1项制造商资质要求;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第3.1.2项设计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第3.3款要求,联合体任意一个成员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第3.2款、第3.4款、第3.5款要求的均予以认可。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中具有同类资质且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相同工作的,应分别具备符合相应要求的资质。
(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和投标文件的递交等工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3月29日起至2024年4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7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递交。
5.3逾期递交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优质采云采购平台/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线上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陕西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sntba.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9.1招 标 人: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经理
电 话:010-52243532
9.2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507室
联 系 人:曹志强/王槿环
电 话: 0551-65199547/18655752031,0551-65199546
电子邮件:1057010844@qq.com
9.3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周休息日(一般指周六、周日)和法定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响应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9. 投标保证金
9.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万元整
9.2形式:银行电汇
9.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9.4投标保证金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纪检监察。 11. 其他补充事宜
11.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www.youzhicai.com,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热线: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11.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文件费用采用银联线上支付,支持各类开通银联服务的银行账户。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11.3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前需核对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认无误后支付费用,并通过优质采交易平台直接获取电子发票。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生变化或填写有误,须先进行注册信息修改,修改内容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费用支付。
11.4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11.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章及加、解密;CA办理详见《优质采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说明》(http://www.youzhicai.com/ActivityTopic/AdviceDetail/8f80a7ec-911f-4c4d-a123-f8849880f04);咨询热线:400-0099-555。
11.6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优质采投标工具客户端”(以下简称“投标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工具及操作说明下载地址:https://toolcdn.youzhicai.com/tools/BidderTools.zip 。
11.7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11.8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开标程序、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通过正常渠道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11.9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公告附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