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供电实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6/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tzb2024sb-07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济局-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招标联系人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范先生0531-82428204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8
公告正文
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供电实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ZB2024SB-07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供电实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济局-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济南局集团公司职教费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包件1【10kv高压柜】 包件2【27.5KV GIS开关柜】 包件3【综合自动化装置】 包件4【箱式分区所】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设备采购明细表。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及时办理CA证书,公开开标时需投标人代表持CA证书按时参加线上开标仪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2.各包件具体要求:
包件1(10KV高压柜)、包件2(27.5KVGIS开关柜)、包件4(箱式分区所):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五年内(2019年1月以来)的供货业绩,并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以及使用单位或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的运行不少于一年(含一年)的安全运行证明文件(使用单位公章或主管业务部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
包件3(综合自动化装置):1.须提供电气化铁路牵引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装置有效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2.投标物资须具有基于IEC61850标准的智能牵引供电综合自动化系统通过CMA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3.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正线近5年内供货业绩,在同一条铁路的应用数量不少于2座牵引变电所,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运行业绩证明文件(主管业务部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扫描件。
3.1.3.投标人应保证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平均水平,在合同执行期内,采购人如发现供应价格异常或供应商价格歧视等违反《价格法》规定的,有权追究投标人应负责任并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
3.1.4.成交物资受国铁集团及济南局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等因素变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兑现执行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成交结果。
3.1.5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有效的授权证书,并提供授权企业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5日 09:00至2024年7月2日 16:3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济局-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地 址: 济南市天桥区天成路57号成丰大厦8楼
邮 编: /
联 系 人:梁先生;陈先生(技术联系人)
电 话: 0531-82424688;0531-82425813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南市天桥区天成路57号成丰大厦6楼
邮 编: 250000
联 系 人:范先生
电 话: 0531-82428204
传 真: /
电子邮件:a724088546@163.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建行济南车站支行 105451000651(银行联行号)
账 号: 37001615502050148195
9.其他
报名及发售标书联系人:尹先生,0531-82424302,0531-82424301
开具标书费发票联系人:范女士,0531-82429806
备注: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无法参加投标的,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2日内向招标人提供放弃投标书面说明(需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和弃权的包件号并加盖单位公章);无故不参加投标,且不出具放弃投标书面说明影响招标进度的,将纳入供应商年度评价考核。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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