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汾江路小区改造工程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c2023(cc)wz0115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木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757-8632186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汾江路小区改造工程第 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GC2023(CC)WZ0115
项目名称:汾江路小区改造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3 年 9 月 25 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3 年 10 月 17 日 9 时 30 分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增加“第一章 致投标人”的内容:
原内容: 增加内容为:
第一章致投标人 特别提示: 一、本招标文件是依据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工作文件规定,以及本招标工程的 特点和需要编制的。招标文件的编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 的原则,招标文件的内容已清楚地反映了工程的规模、性质以及商务和 技术要求等。 二、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与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随时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答 疑)、补充、修改内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补充、修改内容不一致 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四、投标人应在遵循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编制投标 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注意: 1、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的 所有否决性条款已在招标文件中汇总明示,若出现其中任何一个情形的,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 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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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行政监 督部门实名投诉。 3、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务必按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有疑 问的可通过招标文件载明的联系方式进行技术咨询。因投标文件编制不规 范导致无法成功上传的,该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佛山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文件中 需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应按要求签字、盖章。 未对电子文件进行数字证书加密或电子签章的,以及对投标文件进行 加密但在开标会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解密的,开标会现场将作为不予受 理的投标文件处理。 5、本工程技术标暗标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统一的文档格式 编制,目录和正文不得出现任何与判断投标人相关的标识或暗示,否则该 投标将予以否决。(本条款不适用) 五、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注意: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 2、投标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投标文件。为防止网络阻塞,建 议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 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 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 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 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后缀为“.FSCF”)制作投标文件,因没有使用本“答疑文件”重新 生成的招标电子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制作 及提交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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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 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5)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3 页,请投标人注 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骐升市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朝安南路 2 号丰收街菁创聚青年社区 2 座 308 室
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0757-83780546
代理机构:广东木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61 号创越时代文化创 意园 4 号楼 412 室
联系人:张工、杨工
联系方式:0757-86321861
2023 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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