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LZC2022-C3-120086-HZTG(重)
二、项目名称:林权类不动产档案和登记数据整合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2979000(元) |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联合体牵头人)、广西天航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联合体)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中新路2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林权类不动产档案和登记数据整合 | 林权类不动产档案和登记数据整合项目 | 1.林权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约14万宗,包括属性数据、空间数据整合、关联质检等工作。 2.林权纸质档案补录扫描成电子档约4万宗。 |
1.前期准备;2.数据分析与规范化整理;(3)数据整合与档案扫描;(4)整合关联及不动产单元统一编码;(5)数据质检入库 等 | 自接收数据之日起1年内完成所有服务工作,并提交成果文件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谢汝毅,乔丹玲,蒋梦婷(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0832.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广西国土资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得分44.99排名2;广西鼎和测绘科技有限公司得分24排名3;广西绘正亭德地理信息有限公司得分24排名4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
地 址:桂林市临桂区世纪东路4号国土大厦
联系方式:0773-55900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
联系方式:0773-5684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773-5684030
附件信息:
林权类不动产档案和登记数据整合项目-重.doc林权类不动产档案和登记数据整合项目-重.doc
853K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
1 | 临桂区林权类不动产档案和登记数据整合项目 | 1 | 项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序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要求 |
1 | 1.1 |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林权类不动产档案和登记数据整合项目;项目编号:GLZC2022-C3-120086-HZTG(重) |
2 | 3 | 供应商资格 |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国家地理信息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乙级(含乙级)以上测绘资质,资质专业包括界线与不动产测绘。3.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3.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要求:(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涉及行政许可范围的内容,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相应资质)。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3)联合体各方之间必须签订联合投标协议,协议书必须明确主体方(或者牵头方)并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各方承担责任与义务的分工必须符合采购需求,否则,联合体投标无效),并将联合投标协议放入投标文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联合体投标业绩、履约能力按照联合体各方其中较高的一方认定并计算(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6)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7)如为联合体投标,盖章处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电子公章即可。 | |||
3 | 4 | 参与电子竞标的准备工作 | 4.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电子竞标,并应做好以下相关准备工作:①在“政采云”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办事指南);②完成CA证书申领和绑定(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办理流程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完成CA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尽快办理);③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以下称“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并安装成功,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的身份认证,确保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④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并确保能接入互联网(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设备确保可进行视频通话和读取政采云CA证书)。因供应商未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加本项目电子竞标或竞标失败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2电子竞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详见桂林市政府采购网—采购资讯—重要通知);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4.3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
4 | 13 | 磋商报价及采购预算金额 | 13.1供应商必须就“项目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3.2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2980000.00元。13.3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上提交最后报价,超出评委设定的最后报价时限导致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13.4未书面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未作实质性变动的。 |
5 | 14.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
6 | 15 | 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加密 | 15.1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前,必须登陆“政采云”平台进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操作。15.2供应商下载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格式、顺序以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15.3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响应的,供应商应进行响应并关联定位,以便评审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它内容中进行描述,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4电子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采用政采云个人CA证书签章,没有办理政采云个人CA证书签章的,在响应文件中响应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 PDF 的格式上传。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5供应商编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后应当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
7 | 15.6 | 供应商公章及签字 | 15.6.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证书)获得的以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电子印章。15.6.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对其电子响应文件的相关内容加盖公章的,均指采用CA证书签章。15.6.3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证书)获得的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自负责人、自然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制作的个人电子印章或手写签字。没有办理个人CA证书的,可以为手写签字的形式。 |
8 | 16 |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撤回、修改 | 16.1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16.2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提交。16.3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提交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成功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政采云”平台的,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16.4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
9 | 17 | 响应文件的解密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2022年11月7日上午9时30至10时00分),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通过“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系统通知后,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系统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现场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或以电子邮件(以系统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的形式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的,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磋商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
10 | 18.1 | 磋商小组组成 | 磋商及评审组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具体磋商、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有关专家2人。 |
11 | 18.2 | 磋商时间、地点、人员 | 18.2.1 磋商时间: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18.2.2 磋商地点:供应商代表在响应文件提交当天实时登陆登录“政采云”平台,按磋商小组要求在线等候参与磋商及提交最后报价。因供应商未保持实时在线,导致磋商小组无法及时与其取得联系,从而造成供应商未按规定参与磋商或报价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2.3磋商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请供应商实时登陆登录“政采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18.2.4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解密开启。 |
12 | 19.2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 |
13 | 26 | 信用查询 |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2)查询截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前;(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
14 | 27 | 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 27.1 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27.3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 |
15 | 28.1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16 | 29.1 | 签订合同时间 |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
17 | 29.3 | 合同备案存档 |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两份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政府采购合同原件后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一份一份由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
18 | 30.1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本须知第30.2条“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
19 | 32 | 解释权 |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
20 | 33 | 监督管理机构 | 桂林市临桂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
费率 服务类型成交金额 | 货物采购 | 服务采购 | 工程采购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万元 | 1.1% | 0.8% | 0.7% |
500~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1000~5000万元 | 0.5% | 0.25% | 0.35% |
5000万元~1亿元 | 0.25% | 0.1% | 0.2% |
1~5亿元 | 0.05% | 0.05% | 0.05% |
5~10亿元 | 0.035% | 0.035% | 0.035% |
10~50亿元 | 0.008% | 0.008% | 0.008% |
50~100亿元 | 0.006% | 0.006% | 0.006% |
100亿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验收方式: | □自行验收 □委托验收 | |||||
序号 | 名 称 | 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服务内容、标准) | 数量 | 金 额 | ||
合 计 | ||||||
合计大写金额: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 ||||||
实际供货日期 | 合同交货验收日期 | |||||
验收具体内容 | (应按采购合同、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核对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等。可附件) | |||||
验收小组意见 | 验收结论性意见: | |||||
验收小组意见 | 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 签字: | |||||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 ||||||
监督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签字:或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 | ||||||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采购人或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服务项目名称 | 服务采购需求及要求 | ||
林权类不动产档案和登记数据整合项目 | 一、采购服务内容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0〕13号)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 做好林权登记与林业管理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发办〔2020〕3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做好全区林权类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0〕4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林权档案资料移交和落实林权常态化登记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0〕420 号)等文件要求,对临桂区林权不动产登记数据进行整合(包括属性数据、空间数据整合),以及林权纸质档案数字化扫描并补录,最终形成林权登记属性、图形、档案等信息于一体的电子档案成果,并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一)服务范围1.林权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约14万宗,包括属性数据、空间数据整合、关联质检等工作。2.林权纸质档案补录扫描成电子档约4万宗。(二)服务内容及要求1.前期准备采购方协助中标方收集资料,资料不限于采购方与林业部门移交的林权登记资料,还包括以往所有的承包经营权成果、林权登记发证成果、林权调查资料以及第二、三次国土调查成果等相关资料。2.数据分析与规范化整理(1)数据分析及标准化转换。分别对林权管理业务应用系统的数据结构和林权登记存量数据进行分析,主要包括原有林权权利类型转换分析、原林权证书结构转换分析、现势数据与历史数据衔接分析、冗余及缺失数据分析、图形数据拓扑关系分析等;对林权登记存量数据进行标准化转换,存储于中间数据库;编制实施方案、技术细则等。(2)规范化整理。1)电子档案整理(包含原有数据库):对登记档案历史数据进行整理,档案规范化命名、数据补充等,满足后续与标准数据库对应挂接处理。2)纸质档案数据整理:对纸质档案进行规范化扫描,并同整理的电子档案进行对照检核,确保档案数据关系一致性与完整性。(3)数据整合与档案扫描为了更全面地推进林权类不动产登记,需进行林权数据整合及档案扫描工作。1)对林权不动产登记数据进行整合,包括属性数据、空间数据,同时关联质检等工作。2)对林权纸质档案补录扫描形成电子档案材料。(4)整合关联及不动产单元统一编码建立图形数据、属性数据和档案资料之间的关联关系,实现林权登记存量数据的“图-属-档”一体化,编制不动产单元号;(5)数据质检入库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对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结果进行质检(质检抽样比例不低于3%,具体质检抽样比例或标准以国家、区厅、市级有关最新的要求调整),并出具质检报告(可委托有相关检验资质的第三方质检单位),经质检及验收合格后,将成果导入到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并进行重复性检查,剔除重复、冗余的登记信息,确保林权类不动产业务有效办理。二、主要技术政策依据(1)《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国土资发〔2015〕41号)(2)《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3)《不动产登记属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4)《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办法(试行)》(5)《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05号)(6)《广西集体林地林权类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规程(试行)》(桂自然资办〔2020〕217号)(7)《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 桂自然资发〔2020〕13号)(8)《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做好林权登记与林业管理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31号)(9)《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做好全区林权类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0〕40号)(10)《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林权档案资料移交和落实林权常态化登记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0〕420号)(11)《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 26424-2010)(12)《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LY/T 1955-2011)(13)《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国土资厅函〔2017〕1029号)(14)《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 1004-2005)(15)《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09)三、成果提交要求林权登记数据整合汇交工作成果以满足市级需求和通过国家和区厅验收为目标,提交的工作成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数据库成果1.林权登记数据库,数据格式满足汇交后数据管理的要求,将数据成果导入广西林权类不动产权籍调查管理系统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2.林权不动产登记历史档案数据库,按档案管理要求格式存放,扫描内容以文件形式存放。(二)文字成果工作方案、技术方案、技术总结、工作报告、质检报告等。四、其他要求中标人需在工作过程中跟进国家、区厅、市级有关最新的要求对工作调整,确保数据最终成果符合政策及标准规范要求。 | ||
商务要求 | |||
服务期及地点 | 服务期:自接收数据之日起1年内完成所有服务工作,并提交成果文件。服务地点:临桂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 ||
付款方式 | 合同生效,中标人完成50000条数据的整合工作后,经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10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给中标人;中标人完成80000宗数据的整合工作后,经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10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给中标人;合同总价剩余的30%待项目实施完成,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并确认后15个日历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合同金额的10%的于服务期满1年无服务问题的,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中标人在每次请款前开具等额有效合法发票给采购人。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人承担。 | ||
服务质量 |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要求。 | ||
其他要求 | 1.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投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2.其他要求(1)服务方案署名权归中标供应商所有,版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在服务方案审定后公开展示成果文件,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及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评价服务方案。(2)服务方案批准实施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成果文件。(3)中标单位提交的服务方案成果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按合同违约处理:①提交的成果不符合本项目任务书规定的。②提交的成果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③未经采购人同意,逾期上报成果文件的。④编制成果不能通过法定程序审批的。⑤中标供应商未经采购人正式书面同意擅自修改服务方案的。3.投标人须根据技术需求提出符合需求理解、技术方案、实施方案、服务方案或承诺本地化服务能力的技术方案。4.本项目预算包含项目服务和生产过程中投标人所需的办公设备、专用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和不动产权证书等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单独提供相关配套设备及预算,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5.实施过程中,如采购人发现中标单位不按时提交成果,成果质量有严重不合格,连续发函通报3次(包含)以上仍不整改的,采购单位有权将事实依据报采购管理部门并列入不良记录,同时将按照“乙方违约责任”进行追责及赔偿。 |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工业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80000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建筑业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80000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20≤X<200 | 5≤X<20 | X<5 |
批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50≤X<300 | 10≤X<50 | X<10 |
零售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交通运输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交通运输业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100≤X<200 | 20≤X<100 | X<20 |
仓储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邮政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住宿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餐饮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信息传输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0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信息传输业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0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0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0000 | 5000≤Z<10000 | 2000≤Z<5000 | Z<2000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物业管理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5000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20000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Z<1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采购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林权类不动产档案和登记数据整合项目 | 1 | 项 | 供应商于响应文件中提供“服务内容及要求响应表” |
磋商报价(大写):人民币 元(¥ ) | |||
服务期、服务地点:1.服务期:自接收数据之日起1年内完成所有服务工作,并提交成果文件。2.服务地点:广西桂林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
说明:1、供应商磋商报价应包含包含本次采购范围内服务价款、工资、各种保险费、及合同期内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及公司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总和,供应商综合考虑在磋商报价中; |
服务项目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服务内容及要求” | 对照“服务内容及要求”,供应商的详细响应服务承诺 | 偏离情况说明 |
一、采购服务及质量要求 | |||
一、采购服务及质量要求 | |||
一、采购服务及质量要求 | |||
一、采购服务及质量要求 |
条款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要求” | 对照“商务要求”,供应商的详细响应承诺 | 偏离情况说明 |
(一)交付使用期、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 |||
(二)付款方式 | |||
(三)服务标准及验收要求 | |||
………… |
姓 名 | 职务 | 资格证 | 证书编号 |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 劳动合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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