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同江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决算审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0/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9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0454-292317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正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商先生0451-8239899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佳木斯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同江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佳农局发【2024】1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同江市农业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正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同江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决算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同江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决算审计;
2.2项目地点:同江市境内;
2.3服务期限: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竣工决算审计报告之日止;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内容:竣工决算审计服务;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3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近三年内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结果为准);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10月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判决结果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17时00分至2024年10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0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3日09时00分;
7.3评审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8号楼四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遇到“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人事劳动微仲裁。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4.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以联系佳木斯市各银行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同江市农业农村局
招标人:同江市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同江市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454-292317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正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智学街345号
联系人:商先生
电话:0451-82398999
电子邮箱:zhengchangxiangmu@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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