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地铁四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十五合同段城建学院站至沈阳南站站区间维保工程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10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2/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c-2024-011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付子巍1333247441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8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2
公告正文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地铁四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十五合同段城建学院站 沈阳地铁四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十五合同段城建学院站~沈阳南站站区间维保 沈阳南站站区间维保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C-2024-0112 一. 招标条件 沈阳地铁四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十五合同段城建学院站~沈阳南站站区间由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地铁项目经理部承建,资 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按工期和工序要求对维保工程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沈阳地铁四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十五合同段,工程范围包括“一站一区间”,即城建学院站、城建学院站~沈阳南站站区间。车站长177.35m,标准段宽20.7m。车站主体及附属均采用明挖法施工;区间单线长1313.082m,采用盾构法施工,盾构机选用加泥式土压平衡盾 构机,使用1台盾构机,由城建学院站双始发,在沈阳南站站北端预留盾构井接收。为满足沈阳地铁四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十五合同段城建学 院站~沈阳南站站区间维保施工需求,现对维保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城建学院站~沈阳南站站区间维保工程。 (2)实施周期: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2029年12月30日止。 (3)其它具体情况详见GZC-2024-0112招标编号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鲁班网投标响应并经我公司调查合格的单位; (2)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在中国中铁《合格 分包企业名录》,且不在《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中,在其企业资质规定的范围内参与项目投标。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 违法行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4)业绩要求:具有类似施工业绩,投标时须提供有效合同的复印件; (5)信誉要求:合同履约率100%;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7)所有入围单位若要承揽本项目工程,必须满足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准入要求方可承建工程项目。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4年 12 月 13 日 9 时 00 分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24年 12 月 18 日 18 时 00 分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可自行在中铁鲁班商务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网址:https://www.crecgec.com/。 五.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收缴:投标单位需递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000元(人民币:贰仟元整),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 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基本账户上。 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 号:2011010195600043001 (转账备注:沈阳地铁维保工程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应当准许,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30日内 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单位中标后自动 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未达到履约保证金标准的,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前补足。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1 月 2 日 12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方式: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传至中铁鲁班商务 网响应投标(逾期未响应的不受理)且将纸质版投标资料送至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地铁项目经理部(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资 料将被拒绝。) 七. 开标 招标人: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地铁项目经理部 开标时间:2025年 1 月 2 日 12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中铁鲁班商务网 联系人:付子巍 电话:13332474413 电子邮件:2943992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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