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0625-22105592-2
二、项目名称:无创呼吸机
三、中标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无创呼吸机 |
RS200 |
4 |
套 |
108000.00 |
432000.00 |
上海源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杨浦区铁岭路28弄1号437-438室 |
91310110753814279L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无创呼吸机 |
无创呼吸机 |
深圳融昕 |
4套 |
108000.00 |
RS2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武、徐小奇、孔华华、阮肖晖、郭温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85%向中标供应商收取,分段计算累计汇总。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中心医院
地 址:温州市江滨西路大简巷32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郭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070025
质疑联系人:温州市中心医院纪检监察室
质疑联系方式:0577-88070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财,马菊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0240,85860232
质疑联系人:喻胜良、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41、0571-85860270
3.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温州市市府路490号市行政中心18号楼7楼717室
联系人:王骢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80125
附件信息:
02温州市中心医院无创呼吸机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电子招标)(1).doc02温州市中心医院无创呼吸机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电子招标)(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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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png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125.8K
序号 | 名 称 | 内 容 | ||||||||||||||
1 | 项目名称 | 无创呼吸机 | ||||||||||||||
2 | 采购内容及数量 | 无创呼吸机 4套 | ||||||||||||||
3 | 预算金额 | 60.00万元。 | ||||||||||||||
4 | 公告媒体 |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 ||||||||||||||
5 | 电子交易平台 | 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 ||||||||||||||
6 | 投标报价 |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 ||||||||||||||
7 | 踏勘现场 | □ 组织 不组织 | ||||||||||||||
8 | 样品 | □ 提供 不提供 | ||||||||||||||
9 | 演示 | □ 要求 不要求 | ||||||||||||||
10 | 招标文件澄清 |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前后矛盾等内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以书面形式(纸质)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纸质)澄清。 | ||||||||||||||
11 | 投标文件组成 |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 ||||||||||||||
12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 ||||||||||||||
13 | 投标文件的签章 | 采用电子签章。 | ||||||||||||||
14 | 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U盘(一份)。(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温州市飞霞南路896号建设大厦1层101室。收件人:林财(15158188766)(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 ||||||||||||||
15 | 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地址 | 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投标地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温州市飞霞南路896号建设大厦1层101室。 | ||||||||||||||
16 | 开标时间和地址 | 详见招标公告 | ||||||||||||||
17 | 开标 | 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开标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6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5、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
18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19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90天 | ||||||||||||||
20 | 采购进口产品 | 详见招标公告 | ||||||||||||||
21 | 节能产品 | □ 本项目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本项目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
22 | 环境标志产品 | 本项目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
23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1)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2)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本次采购标的为货物,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工业(从业人员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其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7)本项目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8)本项目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包括联合体内的小微企业和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的,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1)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
24 | 代理服务费 | 1、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85%向中标供应商收取。可按下述公式的85%计算:计费基数P(万元人民币)货物招标服务费(万元人民币)100以下P*1.5%100-5000.4+P*1.1%500-10001.9+P*0.8%1000-50004.9+P*0.5%5000-1000017.4+P*0.25%10000-10000037.4+P*0.05%投标人应当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2、代理服务费支付:① 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现金② 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武林支行账 号:12020212090067598433、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单位名称、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及联系电话。 | 计费基数P(万元人民币) | 货物招标服务费(万元人民币) | 100以下 | P*1.5% | 100-500 | 0.4+P*1.1% | 500-1000 | 1.9+P*0.8% | 1000-5000 | 4.9+P*0.5% | 5000-10000 | 17.4+P*0.25% | 10000-100000 | 37.4+P*0.05% |
计费基数P(万元人民币) | 货物招标服务费(万元人民币) | |||||||||||||||
100以下 | P*1.5% | |||||||||||||||
100-500 | 0.4+P*1.1% | |||||||||||||||
500-1000 | 1.9+P*0.8% | |||||||||||||||
1000-5000 | 4.9+P*0.5% | |||||||||||||||
5000-10000 | 17.4+P*0.25% | |||||||||||||||
10000-100000 | 37.4+P*0.05% | |||||||||||||||
25 | 解释权 |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 ||||||||||||||
26 | 其他 |
序号 | 评分细则 | 分值 |
1 | 对应于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偏离度:与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需求》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对比,实质性条款除外,标注★的技术要求(或功能)偏离每项扣4分,一般技术需求条款偏离每项扣1.5分,一般功能偏离每项扣3分,商务要求偏离每项扣3分。扣完为止。 | 40 |
2 | 投标设备配套的合理性:评委对投标设备配套的合理性、功能实现程度进行评价:投标设备配套合理、功能实现程度高的,得3分;配套较合理、功能实现程度较高的,得2分;配套合理性一般、不能完全达到临床要求功能的,得1分。提供证明材料。 | 3 |
3 | 技术指标先进性:评委对投标设备技术指标的先进性进行评价:技术指标高于招标要求且具有较高临床使用价值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证明材料。 | 3 |
4 | 投标机型的临床应用:投标机型在临床上使用效果好、成熟度高的,得3分;使用效果、成熟度一般的,得2分;使用效果不佳或成熟度不高的,得1分。提供证明材料。 | 3 |
5 | 运行成本:包括保修价格、售后服务方案、年运行费用和消耗品或易耗品价格等综合运行成本进行评价 | 3 |
6 | 保修服务:设备保修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每增加1年加1分,增加部分不足1年的不计分。 | 3 |
7 | 投标产品稳定性、故障率:投标产品在稳定性、故障率等总体质量性能综合评价,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产品稳定性好、故障率低的,得3分;投标产品稳定性较高、故障率较低的,得2分;投标产品稳定性不好、故障率较高的,得1分。 | 3 |
8 | 投标产品业绩:提供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与最终用户签订的投标机型合同复印件,每份有效合同得1分,最多3分。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 | 3 |
9 | 制造商或代理商售后服务和维修能力:制造商或代理商的售后服务和维修能力,服务响应速度、到达时间、备品备件配置等综合评价,最高得2分。代理商配备有医疗器械相关专业工程师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同时提供社保证明) | 3 |
10 | 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评审:1)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2)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得0.5分。 | 1 |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总体要求 | ||
通气模式:无创通气 | ||
患者类型:适用于成人与儿童的无创正压通气治疗 | ||
病人模式预设: 成人,小儿 | ||
显示单元:显示器≥12英寸彩色触屏显示器,可同屏显示波形和监测参数,方便医护人员对参数进行调节及观察。 | ||
★ | 电动电控呼吸机,内置涡轮驱动,无需配置空气压缩机,最大流速≥210L/min,最大漏气补偿≥130L/min | |
内置锂电池,电池工作时间不低于3小时;可配置双电池/后备电池,工作时间不低于6小时 | ||
▲ | 具有智能化灵敏度自动追踪技术,保证良好的同步性。 | |
具备高压氧及低压氧接口 | ||
具有屏幕锁功能,可以进行屏幕锁定防止误触碰,造成通气参数改变。 | ||
具有波形冻结、屏幕截图(≥80张)、录像功能 | ||
★ | 数据管理:≥72小时趋势图、≥72小时趋势表、≥18000条日志记录 | |
▲ | 具备氧浓度监测功能,氧浓度21-100%可调,不受流量流速影响 | |
具有机器性能和管路自我检测功能选项,保证治疗前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及管路连接是否正常 | ||
通气模式 | ||
压力控制通气(PCV)模式 | ||
持续气道正压通气(CPAP)模式 | ||
自主呼吸/时间控制通气(S/T)模式 | ||
★ | 比例压力支持通气(PPS)模式或平均容量保证压力支持(AVAPS)模式 | |
★ | 自带HFNC高流量氧疗模式或外配高流量氧疗机 | |
具有窒息备份通气 | ||
通气参数 | ||
目标潮气量: 20-2000ml | ||
呼吸频率:4-60bpm | ||
窒息呼吸频率:1-80bpm | ||
吸气时间:0.30-3.00 秒 | ||
压力上升时间:1-5 | ||
压力延迟上升时间:关闭,5-45 分钟 | ||
吸气压力(IPAP):4-40cmH2O | ||
呼气末正压(EPAP): 4-25cmH2O | ||
持续气道正压(CPAP): 4-25cmH2O | ||
吸入氧浓度: 21%~100% | ||
吸气触发灵敏度(Trigger):多档位可调节(1-5) | ||
高流量氧疗流量调节范围:2-60L/min | ||
监测参数 | ||
监测参数:潮气量、呼吸频率、分钟通气量、峰值压力、呼气压力、吸气时间占比、患者触发百分比、氧浓度、平均压力、吸呼比、病人端漏气量 | ||
波形: 压力-时间 容量-时间、流速-时间 | ||
报警参数 | ||
压力过高报警、压力过低报警、潮气量过高报警、潮气量过低报警、呼吸频率过高、呼吸频率过低报警、分钟通气量过低报警、氧浓度过高、报警氧浓度过低报警。 | ||
配置要求 | ||
主机4台,台车4套 | ||
一次性呼吸管路30套 | ||
口鼻面罩8套 | ||
氧疗管路8套 | ||
鼻氧管8套 | ||
加温加湿湿化器底座4个 | ||
▲ | 可重复消毒湿化罐8个 | |
氧电池8个 |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到货。 | ||
到货地点:温州市中心医院指定位置 | ||
报价要求 | ||
报价方式:DDP医院。该价格包含货物价格、运费(医院指定地点)、保险费、税收、随机工具、随机附件、安装验收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技术培训费、保修、检验检疫、计量等所有费用。 | ||
提供投标产品分项价格清单 | ||
投标及合同货币:人民币。 | ||
投标时标明所有的易耗品及1000元以上维修备件的清单和供货价。提供不高于同期温州市其他市级医院相同产品的采购价格的最优惠报价,并承诺8年内售价不得高于此价格。如未列明,则默认为日后日常使用中免费提供。 | ||
报专用耗材/试剂价格,其供货价不高于同期温州市其他市级医院相同产品的采购价格;且承诺该耗材(试剂)可通过浙江省医用耗材采购系统(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进行供货,并提供该平台上的相应产品代码(最迟合同签订前提供)。 | ||
投标范围的货物,应由中标商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 ||
质保及售后 | ||
验收合格后整机(含湿化器、电池等所有部件)保修≥3年,提供制造商原厂保修证明(或承诺中标后7天内提供)。 | ||
使用期限≥5年,需响应具体使用期限数据并提供证明文件,作为运行成本的重要评分依据之一 | ||
提供保修期外,整机购买一年保修服务的价格(非连保价格,允许带病入保,运行成本的重要评分依据之一),提供原厂保修价格证明,今后医院购买保修,制造商承诺不得高于此价格,且不能超过设备报价8%。 | ||
保修期内,除一次性耗材外,其他易耗品全部免费提供。 | ||
在设备整个使用期内,卖方应确保设备正常使用。零配件在该设备停产后仍需保证10年的供应。保修期后只收取配件或易损件的优惠费用。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其服务计划并列明收费标准(买保修合同的方式及相应的价格、按次计费的价格、维修点的分布等)。 | ||
质保期内每年总故障率不得超过14天,如开机率达不到要求,故障时间每超过1天,质保期相应延长10天。保质期外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卖方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和维修。 | ||
在设备使用期内,卖方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在接到用户维修要求后应立即作出回应,通过电话联系无法解决的,须24小时赶赴现场处理,72小时内无法修复的,须提供性能相当的产品供用户使用;在中国境内有相应的零配件保税库及相应的维修机构,并出具证明文件 | ||
设备生命周期内(需满足国家法定要求),因配件无法供应、耗材无法供应、国家法律法规或地方法规、政策原因等等(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原因的非院方因素)导致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中标商承担设备后续折旧费。设备验收后导致生命周期无法满足国家规定报废最低年限要求的,中标商承担设备不足部分年限折旧费。 | ||
6 | 技术支持: | |
6.1 | 整机终生免费提供软件功能升级服务,并及时提供设备新功能和临床应用的资料。 | |
6.2 | 中标商提供所有软件的备份光盘、license及所有口令信息,同时提供这些软件安装、调试及相关维护所需要的所有硬件和软件工具。不能提供上述内容的,则现场提供所有软件终生免费安装(含硬件更换后软件重新安装调试)、调试、维护服务。 | |
6.3 | 中标商提供完整的中英文技术资料,包括操作手册2套、维修手册1套、软件手册1套和附件使用手册1套等(包括详细的维修技术资料、维修线路图、软件、永久有效的维修密码、PM具体内容及周期等),同时应提供设备出厂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证书及电子版的操作规程等。 | |
6.4 | 若设备有信息系统接口,则全部免费开放。 | |
6.5 | 提供原厂DATASHEET | |
7 | 设备安装、调试 | |
7.1 | 安装地点:采购单位指定位置。 | |
7.2 | 安装完成时间: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正常完成安装调试的时间期限,并提供超出期限情况下投标方对因此给买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计划。 | |
7.3 | 安装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所有的软件和硬件必须保证同时安装到位。 | |
7.4 | 安装费用: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含检测、耗材等)由卖方负责。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安装调试计划和对安装场地和环境的要求。 | |
7.5 | 安装人员:应由中标方有三台以上(含)同类型设备安装经验的原厂工程师负责安装。 | |
8 | 培训 | |
8.1 | 中标方应对买方的维修人员进行培训并承担所有费用,使其能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并能对一般故障及时进行维修。所有的维修图纸、维修手册及维修调试软件的密码及专用的维修工具应全部免费提供。 | |
8.2 | 中标方应对买方的操作人员/医生进行培训并承担所有费用,请提供培训方案。 | |
8.3 | 培训完成后,中标方须提供详细培训记录,培训记录应有培训内容、参加人员(签字)、培训地点、培训时间以及操作人员考核情况。 | |
8.4 | 投标方应对上述考察培训内容的实现方式、地点、人数、时间及培训费用在投标文件中应列表详细说明。 | |
9 | 验收 | |
9.1 | 投标方在投标时应提供设备的验收标准、安装技术规范,供买方参考。 | |
9.2 | 验收依据:按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国家标准验收。 | |
9.3 | 验收时,投标人提供下列资料:提供三证,完整的技术资料。同时应提供原厂的出厂配置清单、设备出厂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证书等,如系进口产品,还应提供报关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如需)。计量产品,还需提供计量检定报告。 | |
9.4 | 设备到达最终用户后,要求卖方及安装人员会同买方共同参与设备验收。设备安装调试后,卖方负责安装质量,并经验收合格后,买卖双方共同签署设备验收合格证书。 | |
9.5 | 交货设备必须为最近一年内生产的全新设备。 | |
9.6 | 验收过程中发现货物性能或功能达不到要求,卖方必须更换有关部件,使货物最终达到规定的性能指标和功能要求,但必须在发现问题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货物安装完毕试运行30个工作日,正常的1周内双方签订验收报告。 | |
9.7 | 所有验收相关费用由产品中标方负担 | |
10 | 付款方式和条件 | |
10.1 | 中标人若为中小微企业,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预付款保函;采购人在收到预付款保函、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在后续货款中作相应抵扣。其余合同款项在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支付给中标人。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的,请在此应标响应时明确说明,则在签订合同时,可不提供预付款保函,合同款项在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支付给中标人。非中小微企业,合同款项在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支付给中标人。 | |
10.2 | 投标商按合同开具多张发票的,额度应大于等于投标单台设备价格,且发票号需连续不中断。 | |
11 | 延期交货罚款:延期交货每7天,按合同总价的0.5%支付迟交违约金,不足7天按7天计,依次累计,最高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如造成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中标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 |
12 | 保密:招投标及合同中凡涉及买方项目的有关信息,不得透露给第三方。 |
序号 | 品名 | 型号 | 生产厂家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小计金额(元) | 备注 |
1 | 注册证名称 | 注册证上的注册人名称(全称) | ¥ | ¥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 ¥ 元 |
供方(盖章): | 需方(盖章):温州市 医院 |
地址:电话: 手机: | 地址: 电话:0577-88070025 |
签约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 签约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
供方开户行:????????,供方开户行账号:????????? | |
签约地点:温州市 医院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及数量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制造商产地 | 规格型号 | 保修期 | 交货期 | 备注 |
1 |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离情况 |
... |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离情况 |
特别声明:是否完全同意按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中所列条款签订合同?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及数量 | 性能及指标 | 产地 |
序号 | 消耗品或易耗品内容 | 规格型号 | 适用机型 | 单价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维保价格: |
姓名 | 职务 | 专业技术资格 | 证书编号 |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 备注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制造商产地 | 规格型号 | 投标报价 | 交货期 | 采购政策情况 |
1 | 小写:大写: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及数量 | 单价 | 金额 |
…… | ||||||
专用耗材 | ||||||
运输费、安装调试费 | ||||||
其他: | ||||||
投 标 总 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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