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000-33435
预算金额18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广鑫0411-8889852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01
公告正文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流式细胞仪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流式细胞仪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1日 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000-33435
项目名称: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流式细胞仪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800,000.00
最高限价(元):1,37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采购内容:
     流式细胞仪,数量:1台(套)
 
    二、主要规格及系统概述:
1.光学系统:
*1.1激光配置:配置488nm 50mW、638nm 50mW、405nm 80mW和561nm 30mW四根全固态激光器;
1.2检测参数:可同时激发和检测13色荧光,以及前向散射、侧向散射光及VSSC侧向检测,共14个参数;
1.3光路设计:固定校准的光路设计,智能监控确保激光稳定工作。光学滤光片可由用户根据实际应用自行更换,无需专业人员调校;
*1.4能够达到5倍于传统高性能PMT的光电转换效率;
1.5检测器电压可以调节,以适应不同特性样品的检测,提高实验灵活性;
1.6光信号收集系统能将大视野范围内的光信号准确地传递到接收光路中,最多可以支持到7个空间独立的激光同时激发的信号收集;
2.分析性能:
*2.1颗粒检测能力:可准确区分0.1um、0.2um和0.3um的细胞或微粒;最小检测颗粒:80nm
*2.2荧光灵敏度:FITC的荧光灵敏度少于32 MESF,PE的荧光灵敏度少于12 MESF;
2.3荧光分辨率:CV<3%(G0/G1期最高峰);
2.4无需微球的绝对计数功能,在检测的同时即可自动计算样本浓度,结果准确。
3.电子系统:
*3.1信号处理精度:≥24比特原始信息量,≥16,777,216道数字信号精度
3.2高达107的线性动态范围,可以将强信号和弱信号都完全显示在一张图上;
3.3支持多色荧光信号共同采集,信号获取速度(上样速度)达到30,000个/秒;
3.4单个样本信息存储能力≥2500万事件,有利于稀有样本的检测;
*3.5荧光补偿:全矩阵荧光补偿,可脱机补偿,离线分析;具备独有的补偿库功能
4.液路系统:
4.1 自动化上样系统,具有自动混匀和自动清洗功能,降低样本间交叉污染;
4.2 液流系统日常维护简单、清洗简便,自带开关机程序;
4.3 上样速度:除常见低、中、高速外,用户可连续自定义样本进样速度:10μL ~240μL可调
4.4 最少上样量(即样本死体积)为10μL
5.软件功能:
5.1 操作系统:Window 7或以上版本;
5.2 系统语言:支持中文、英文双语言;
5.3 软件开放,可以安装到任何一台个人电脑上进行数据分析
5.4 基本分析软件功能:必须具备图形叠加功能;具备实时分析、细胞绝对数分析、IQ自动GATE分析、彩色GATE分析、RATIO分析、去粘连分析。
注:以上*号技术指标要求提供技术白皮书或产品说明书或官网截图证明材料作为支持材料证明其真实性,未提供将影响评分,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有弄虚作假,一旦被发现将按废标处理,并报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交货日期为自本合同签字日起1个月内,以供货方将产品送达采购方指定到货地点、卸货并完成安装、调试的日期为准。
(2)交付地点: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指定。
2.付款方式:
货款的结算:货到安装调试、培训并验收合格后(中小企业要求30日内)(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付100%货款。
3.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根据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强制检验、检测、检疫、认证证明产生的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4.安装调试:
货到后,供货方须在约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免费为用户进行安装、调试。
5.技术服务及培训:
免费提供产品的中文使用说明、中文维修手册、中文操作手册和现场培训,并提供维护手册电子版文件,有标准的开放数字化接口(并配合甲方完成HIS系统的对接工作)等。
自带独立软件操作系统的(一般为进口设备),需提供系统备份。
为保证临床老师使用的专业性,需至少每半年提供一次专业的临床培训。
特殊专科设备在现场培训的同时,应根据院方要求提供设备临床现场使用指导服务。
如产品属于特种设备,供货方应在产品安装前或者投入使用后1个月内配合相关科室完成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6.验收标准及方法: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交付产品应为自验收之日前一年内生产的全新产品,否则不予验收。
7.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产品原厂质量保证期为产品验收合格后12个月。
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供货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及质量要求者(包括且不限于以下情况:①质保期内同类故障发生3次及以上产品;②质保期内发生故障,修复期超过14个工作日;③质保期内维修响应时间超过1天),院方可要求进行退货处理,供货方应退还采购方支付的全部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质保期内,供货方必须在接到采购方报修通知后4小时内电话反馈,24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现场,48小时内维修配件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在产品质保期内上门免费服务,须免费维护、维修或更换系统故障部件;超过质保期的机器设备,可终生提供技术服务及维修服务,维修时只收部件费,并承诺所收部件费为全国最低价。免费质保服务应包含“人工费”、“配件费”等全部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采购方不负责其他任何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日期为自本合同签字日起1个月内,以供货方将产品送达采购方指定到货地点、卸货并完成安装、调试的日期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1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3月18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01日 0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31adcfa21750bd6d482-5dfd),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废标。
2.供应商须自行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或其自用设备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解密时间: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自行解密,解密时限为20分钟);
(2)因供应商或其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前上传文件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因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的“格式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本项目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电话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地  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67号
联系方式: 0411-84671291-73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联系方式: 0411-88898529
邮箱地址: dl88898529@163.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账户名称: 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2869627386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广鑫
电  话: 0411-88898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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