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医药仓储中心土建项目工程材料检测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医药仓储中心土建项目工程材料检测项目 、招标编号: ZB202408090 ,招标人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服务)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医药仓储中心土建项目工程材料检测项目,项目地点位于连云港市新浦工业园道浦路东,招宝路北,建设规模为31586.33平方米,其中生产主楼27525.90平方米,生产辅助楼2634.89平方米(其中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 545.46 平方米),汽车坡道 1068.74平方米,配电室296.80 平米,门卫室 40 平方米,废品处置间 20 平方米。
1.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1)见证取样检测;(2)主体结构工程现场专项检测;(3)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检测;(4)市政工程备案类检测;(5)建筑水电备案类检测;(6)墙体材料备案类检测;(7)饰面材料备案类检测;(8)防水材料备案类检测;(9)门窗备案类检测;(10)防雷装置检测;(11)消防设施检测;(12)基坑监测(13)沉降观测。
1.3预算金额:21万元(含税)。
1.4交付期限:服务期限伴随施工周期,具体根据施工进度进行,满足工程进展要求。
1.5服务要求:交付成果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要求。
1.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1万元,结算折扣比率不高于40%,折扣比率基准为连建监检协《连云港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推荐性收费标准2019版》及补充条款通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开具过的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0)企业资质具有[(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者专项资质,专项资质证书中必须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市政工程材料)及(2)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资质认定证书》即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注:连云港市外的检测机构应按地区要求提供相应的已备案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11)拟配置人员[(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人数(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0人。(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2023年12月以来连续6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12)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8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中未签署日期的以框架合同下订单、验收单等有效材料载明的日期为准)同类项目业绩至少一份,且检测项目的建筑面积不小于2万平方米、单项合同金额达10万元。(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并加盖公章,单价合同还需提供结算发票复印件。以上业绩同时须提供检测项目结算发票复印件,未提供发票复印件的需提供对应检测项目的施工合同复印件,材料检测合同原件、施工合同原件须带到开标现场备查)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 年 8 月14 日 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8 月20日 17 时 30分。(北京时间)
4.2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通过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并按附件格式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加盖公章连同电汇底单一并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fuguangquan_xm@cicdi.cn,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至《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所填写E-mail中。
序号 类别 信息
1 参选人名称
2 参选人注册地址
3 参选人联系电话
4 纳税人识别号
5 开户银行
6 户名
7 银行账号
8 开票类型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9 本项目唯一联系人姓名
10 本项目唯一联系人手机
11 本项目唯一联系人EMAIL
注:
1.本《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为开具购买采购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如因投标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由参选人承担。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4.3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 ZBZBZ0000325ZX0016+W ”。投标人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投标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4 日14 时 30 分。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北路9号瀛洲大厦院内南侧2楼/旺诚集团2楼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其他
本项目后期将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对供应商在履约期间的情况开展后评估,其后评估的结果将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分级标准对供应商进行分级,采购人根据分级结果对供应商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应用于下一轮的采购项目。
供应商根据后评估分为A、B、C、D 四个级别。
A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较为突出的供应商,可作为此类产品合作的标杆企业。
B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总体状况良好的供应商,不存在影响整体销售、服务的明显问题。
C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一般的供应商,存在部分问题。
D级供应商:为表现较差的供应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南极南路9号
联 系 人: 许工
电 话: 0518-85504688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府26号406室
联 系 人: 伏广权、胡畔、徐新
电 话: 19975081698、17551077373
电子邮件: fuguangquan@126.com
开户名称: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账 号:12590209571010300005
2024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