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永丰街道城西社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0月08日
采购合同编号:双峰财采计2024-0058
采购人(全称):双峰县人民政府永丰街道办事处
供应商(全称):湖南拓维建设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采购项目名称:双峰县永丰街道城西社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双峰财采计2024-0058
3、项目内容:双峰县永丰街道城西社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位于城西社区,总建筑面积2542.77平方米,改造面积2043.21平方米,改造后租赁住房共49套。具体改造内容为:1、增设卫生间及厨房,配套水电安装;2、房间内墙面、天棚剔除破损及起皮粉刷层,并仿瓷涂料两遍;3、厨、卫原水泥砂浆楼面剔除铺防滑地砖;4、原墙裙清理,新刷乳胶漆墙裙900mm高;5、房间内天棚剔除破损及起皮粉刷层,并仿瓷涂料两遍,厨、卫天棚采用铝扣板吊顶;6、原有入户门换防盗门、原窗户拆除并换普通铝合金推拉窗及不锈钢防盗窗;7、拆除原有楼梯间及走廊破旧扶手,并换装不锈钢扶手,屋顶临边装不锈钢扶手等;8、屋面防水改造;9、外墙立面修补防水处理,瓷砖面外墙清洗。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邓赞
6、联系电话:18207388678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672000元
大写:壹佰陆拾柒万贰仟元整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t分期付款: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成交供应商完成本项目工程量的60%时,采购人支付中标合同价的40%作为首期进度款,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结算后支付至结算价的80%,经审计后付至实际审计金额的97%,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付款时乙方需开具增值税专项发票)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 10 月15日起至2025年 1 月14日止。工期总日历天数:90日历天。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方式: 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涉及到所有内容的工程施工。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采购人。
验收方式:
(1) 分部工程验收
1.1 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采购人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1.2、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主持分部工程验收,供应商应派符合条件的代表参加验收工作组。
1.3、分部工程验收通过后,采购人向供应商发送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供应商应及时完成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载明应由供应商处理的遗留问题。
(2) 单位工程验收
2.1单位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采购人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2.2采购人主持单位工程验收,供应商应派符合条件的代表参加验收工作组。
2.3单位工程验收通过后,采购人向供应商发送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供应商应及时完成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载明应由供应商处理的遗留问题。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本合同自2024年8月15日生效。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备案单位 1 份,代理机构 1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8月15日
合同订立地点:双峰县永丰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