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修水县渣津镇莲花村南山桥危桥重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经业主研究同意,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修水县渣津镇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修水县渣津镇莲花村南山桥危桥重建工程;
3、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财政资金;
4、工程概况:桥梁全长41.44米,桥梁全宽9米(详见施工图纸);
5、工程要约价:1866995.1元(按财政评审价1965258元下浮5%作为要约价,以上工程款均含税);
6、建设规模: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内容;
7、计划工期:工期为5个月;
8、工程地点:修水县渣津镇莲花村;
二、投标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三、投标技术要求: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副本);
2 、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副本);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章(副本);
4 、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本人到场);
5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限本工程);
6、二级公路工程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证复印件盖章;
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盖章(中级及以上);
8、八大员岗位证书含安全员安全考核证复印件盖章;
9、以上1-8项资料复印件放入技术标一正一副(盖章装订成册密封提交);
10、商务标要求:放入报价函及工程量清单一正一副(盖章装订成册密封提交)。
11、中标单位在5个工作日提供二级建造师和八大员原件进行压证,5天内未提供证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注:所有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必须字迹清楚,无法辨认视为废标。投标单位对提供的有关证件真实性负责。
四、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要求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肆万元整。投标人在投标会上以现金用信封袋密封并加盖公章(入围15家时递交)。投标单位必须如数递交保证金金额,投标单位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现场缴纳给招标单位,如出现缺少视为弃标。未中标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现场原封无息退回。
2、履约保证金:如施工单位中标,需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
3、公示期后三个工作日之内来招标代理处拿取中标通知书,三日之内与招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交付履约保证金,违约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扣除投标保证金.
4、中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出让标的,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且今后在修水县渣津镇人民政府招标中不得参与投标;
五、报价方式:
1、本工程采用报价承诺法评标:投标人必须看清价格的工程量,投标时充分考虑自身承受能力及风险,招标中严禁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就扣留保证金。
六、投标须知
1、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08月13日至2019年08月14日下午五点,逾期概不受理;
2、报名及商务标获取地点:修水县奥林华府2栋1单元2202室。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677021315,每份标书收取资料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3、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2019年08月15日上午09:30分(投标单位必须在上午09:30前签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修水县渣津镇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站;
七、评标方法:报价承诺法
1、投标序号的产生:根据报名顺序由业主代表自行抽取一个号码即为本次投标编号(比如投标家数是10家,1.2.3….到10,业主抽取一家投标人,由投标人随机抽取抽取,抽到的是5,那么5号对应的是1号,6号对应的是2号,以此类推)。
2、当投标单位大于30家时,第一轮先随机抽取30家备选投标单位。第二轮从30家中随机抽取15家投标人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如查验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符,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进行资格标和技术标的资审。再从资审合格的15家中直接抽取1名中标单位(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现场直接宣布中标单位;
3、当投标单位小于或刚好30家时,将直接从所有投标单位抽取15家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如查验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符,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进行资格标和技术标的资审,再从资审合格的15家中直接抽取1名中标单位(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现场直接宣布中标单位;
4、当投标单位小于或刚好15家时,将直接从所有投标单位进行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如查验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符,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进行资格标和技术标的资审,再从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中抽取1名中标单位(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现场直接宣布中标单位。
八、其他事项
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对该项目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进行调查。
2、延期处罚,承包人承诺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每延期一天罚款1000元。
九、付款方式:该项目付款采用“4321”方式,即工程基本完工支付不超过工程总价 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不超过工程总价 30%;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不超过工程总价 20%;余款 10%在质保期及养护期满综合竣工验收后付清。
十、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合格及以上;
十一、本工程代理基准费由中标单位缴纳;
十二、公告时间:2019年08月7日至开标前。
招标单位:修水县渣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冷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九江中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电话:13677021315 0792-7267927
监督机构:修水县渣津镇公共交易管理站
联系人:韩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