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阳县五公镇高桥村保温鸡舍项目已由饶阳县行政审批局 以关于饶阳县五公镇高桥村保温鸡舍项目概算批复(饶行审审批(2024)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饶阳县五公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饶阳县五公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饶阳县五公镇高桥村保温鸡舍项目
2. 工程地点:饶阳县五公镇高桥村。
3. 建设规模:新建钢结构鸡舍3490.8㎡、改造配套用房197.08㎡、改造仓库314.15㎡、改造配电间34.33㎡、改造厕所18.27㎡、改造洗消间12.25㎡、厂区混凝土硬化475㎡、新建消毒池2座、新建排水沟360m及购置智能化蛋鸡养殖设备等建设内容。
4.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6. 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安全考核合格证(B 类),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 ”网站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开标现场查询为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8日上午00时00分时至2024年6月13日上午00时00分(北京时间)之间任意时段登陆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uvbidding.cn/),自主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uvbidding.cn/)提出。本次招标文件实行网上自主下载,因此涉及到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uvbidding.cn/)发布。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请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信息的,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uvbidding.cn/)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1日14时45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uvbiddin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建议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天内开始递交,错开递交投标文件高峰期,以免造成无法递交的情况。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5开标地点: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uvbidding.cn/)、饶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uvbidding.cn/)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饶阳县五公镇人民政府
地 址:饶阳县五公镇五公村
联 系 人:赵超
电 话:0318-746121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毅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榕花大街246号金辉大厦1幢5层518
联 系 人:段跃传
电 话:0318-218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