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永定区蛮子溪历史遗留废渣整治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张家界永定区蛮子溪历史遗留废渣整治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张家界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张定发改审批(2022)17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界天门旅游经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界天门旅游经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张家界永定区蛮子溪历史遗留废渣整治项目;
2.2 建设地点: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街道汪家寨村;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整治区域为蛮子溪镍钼矿区,该区域面积约1.42万m2,遗留废渣量6.58m3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废渣安全转运填埋工程:(1)建设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一座,填埋场占地面积9000m2,净库容7万m3。配套建设挡渣墙、截排水系统、渗滤液倒排系统、防渗系统及监测系统等。(2)废渣清理运转工程:将蛮子溪遗留的废渣转运至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填埋场外废渣清理转运量约为5.8万m3,填埋场内废渣清理转运量为7878m3。(3)生态恢复工程: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生态恢复面积为9000m3;清挖后的废渣堆原址进行生态恢复面积12032m2;
(二)矿洞封堵工程:对遗留的6个矿洞浇筑混凝土进行封堵。
(三)附属工程(1)建设688m施工道路方便进场施工。(2)对取土场进行播撒草籽生态恢复,生态恢复面积3500m2。(3)建设安全警示标识标牌3个。
2.4工期要求:365 天(日历天,含设计与施工工期);
2.5 招标范围:完成该项目的设计和该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施工竣工验收、
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满足使用要求及后续服务等;
2.6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79 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规定要求保修。(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2 联合体成员的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联合体成员的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 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2.4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2.5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7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14日至2023年02月21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1(A)潜在投标人可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处预览PDF版本招标文件,如需下载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文件须先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09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地点为/。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定区人民政府网(注:发布公告的媒介删除“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永定分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0744-8222786。
8.其他
8.1在招标过程中,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及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恶意投诉的,依法由招标人、评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公安经侦、法院认定,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建立招投标负责人约谈调查、行为认定、案件移交、信息交换等联合执法机制。恶意投诉情形:①对于异议问题,经招标人组织法律、技术、经济专家论证并公告的。②同一投标人对同一问题反复提出异议,并无法律依据的。
8.2 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8.3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允许参加投标。
招标人:张家界天门旅游经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永定大道251号
邮 编:427000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0744-2888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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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惠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路 106 号(3 楼 3015)
邮 编:427000
联系人:谭女士
电 话:0744-28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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