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某部微信公众号及统一预约
平台建设项目采购需求意向公开
一、项目名称: 福建某部微信公众号及统一预约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二、公示时间: 2023 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20日
三、项目概况 : 福建某部微信公众号及统一预约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物资质量技术标准或服务内容及标准要求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信公众号和统一预约平台建设项目 |
微信公众号+预约挂号+接口改造,实现预约、缴费、报告查看,规范预约挂号服务流,打造智慧统一号源平台等功能。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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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术和服务要求
(一)微信公众
通过手机微信公众号的形式集成医院诊前、诊中、诊后全流程所有能为患者提供便利的服务。功能包括预约挂号、充值缴费、报告单查询 、 医院简介、科室医生介绍等功能,为患者提供线上医疗便民服务。
1. 门诊预约挂号
1.1 患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预约功能按照科室、医生进行号源搜索,显示相应的可预约号源,完成在线预约挂号,可向用户反馈挂号预约成功消息,并可以在线完成挂号费用支付。
1.2 可查看并确认预约信息,包括未就诊、已就诊和已取消的预约记录,并支持查看预约详情以及取消预约。
1.3 可以取消预约操作,完成预约取消操作后释放号源并向用户反馈预约取消成功的提示信息。
2. 门诊充值缴费
2.1 支持门诊预交金线上充值操作,完成支付操作后向用户反馈预交金充值成功的提示信息。
2.2 用户可按照时间查询历史缴费记录,并可查询当前待缴费信息。
3. 检查检验报告查询
3.1 用户可以按照时间段等方式筛查本人检查报告记录,并查看报告详情等。查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科室名称、就诊医生姓名、报告医生姓名、报告时间、检查类别、检查项目、检查结果等。
3.2 用户可以切换就诊卡号并查询相应卡上的检查记录。
4. 体检报告查询
4.1 用户可以按照时间段筛查本人体检报告记录,并查看报告详情等。查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科室名称、报告医生姓名、报告时间、检查类别、检查项目、检查结果等。
4.2 用户可以切换就诊卡号查询相应卡上的检查记录。
5. 门诊记录查询
5.1 用户可以按照时间段等方式筛查本人门诊记录详情。查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就诊时间、门诊科室、就诊医师、费用总额等。
5.2 用户可以切换就诊卡号并查询相应卡上的检查记录。
6. 门诊排队候诊
支持用户在挂号后,可以在手机端查询排队信息,方便患者合理安排就诊时间。 7.住院押金充值
支持住院预交金充值操作,在完成支付操作后向用户推送充值成功通知。并支持查看自己的预交信息,包括已产生费用、已交款金额、预交款金额等。
8. 住院每日清单
支持住院每日清单推送、住院每日清单查询、住院费用余额查询等功能。
9. 就医指南
支持查询院内就诊相关通知或说明、医院介绍、科室介绍、意见反馈等相关信息展示。
10. 账户基础服务
10.1 支持基础的用户快速手机注册、账户注销功能。
10.2 在线自费建档:对接医院HIS系统,用户可以在线填写就诊人员信息。
10.3 就诊人管理及就诊卡管理:对接医院HIS系统,用户可以管理就诊人信息与对应就诊卡管理。
11. 基础管理
11.1 门户基础服务:系统管理员可以对医院介绍、科室介绍、医生介绍等基础内容进行后台维护与管理。
11.2 后台权限管理:包括用户管理、角色管理、菜单管理等
12. 项目相关的所有接口改造
12.1 对接医院HIS系统及相关业务系统,实现与医院微信公众号的相关业务功能对接,所有接口相关费用及对接实施过程由中标方承担解决。(医院对HIS、LIS、PACS等不具备开源条件)
12.2 对接医院医保电子凭证,实现与院内系统患者身份信息交互,支持展码就医业务。所有接口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二)统一预约平台
搭建门诊排班管理系统,提供预约挂号功能,实现包含号源设置、号源分配、号源发放、预约管理(包括不限于导诊台预约、电话预约、微信预约等)等部分。
1. 门诊排班管理系统
1.1 门诊排班管理
配置门诊排班模版和查询门诊排班列表。
1.2 门诊排班模板管理
建立多种医生排班模板,排班列表根据排班模板自动/手动生成,排班模板包括不限于号源数量、看诊时间、看诊间隔等排班信息;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排班模板信息编辑、排班渠道编辑、加号等操作等。
1.3 门诊排班列表
根基排版模板生成具体的排版信息,可以对排班信息进行编辑修改等操作,生成后患者可通过预约平台预约号源。
1.4 门诊排版列表查询
显示所有医生的排班情况;支持按分诊台、按诊室进行排班医生查询;支持历史排班查询;支持排班列表能够准确显示排班医生以及开放的号源、已预约未预约号源,方便排班管理人员了解排班详情。
2. 门诊预约号源管理系统
2.1 预约号源设置管理
支持对允许多长时间范围内可以预约多少个设置;支持患者签到规则设置,包括就诊前签到时限的设置、爽约几次纳入黑名单等;根据各出诊医生、班次等编制预约号源参数,支持手动或自动生成号源进入号源池等。设置号源操作支持手动设置、批量设置等多种模式。号源的预约使用可以公开使用,也可以设置导诊台可用、微信可用、电话预约等多种使用通道;根据医院实际需求,可设置节假日,设置完节假日后,医院所有医生在该日期范围内不会生成排班号源,如需生成,医院管理员需要去门诊排班列表中添加临时排班。
2.2 预约取号:支持导诊台预约、电话预约、微信预约、自助机预约等多种方式。
2.3 号源发放:支持自动放号设置、支持每日固定时间放号、支持根据预约号源规则管理中预约的放号设置进行放号等多种放号模式;
2.4 呼叫就诊:号源池的当天排班表中,被预约的号即为就诊的排队号,病人应约时,系统支持当班医生按顺序呼叫自己队列的预约病人前往就诊。
2.5 爽约管理:根据医院需求,设置爽约规则,记录爽约人员。并可以对黑名单查询并可以操作解除爽约人员限制。
2.6. 统计分析:支持自定义设置报表管理功能;支持门诊号源情况分析;门诊用患者信息分析;门诊时间段分析;门诊预约渠道分析等多种分析功能。
2.7. 预约渠道:支持自助机预约、电话预约、导诊台预约、微信预约等多种预约方式。
2.8. 叫号系统对接:预留与叫号系统接口,待医院排队叫号设备采购完成,可完成与其对接工作。
2.9. 统一预约平台后台 管理:支持医院账户管理基本操作功能(如配置用户账号及角色分配等);支持用户账号基本操作功能(如账号的新建、设置及删除等);支持医院科室及医生信息管理操作功能(如科室基本信息情况编辑和医生基本信息情况编辑等);配置管理(如排班配置管理和基础信息配置管理等)。
3. 项目相关的所有接口改造
3.1 对接医院HIS系统及相关业务系统,实现与医院门诊排版管理系统、统一预约管理系统的相关业务功能对接,所有接口相关费用及对接实施过程由中标方承担解决。(医院对HIS、LIS、PACS等不具备开源条件)
3.2 预留与叫号系统接口,待医院排队叫号设备采购完成,可完成与其对接工作。
(三) 配套服务器
配套服务器:CPU≥8核处理器(主频2.0GHz以上);内存≥16GB;硬盘≥600GB;支持RAID功能,可支持RAID0/1/5;以太网接口≥2个;电源≥750W,1+1冗余电源;机架式2U;数量:4台。
五、交付时间、地点与方式
1 、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 、交付时间与方式:本项目在合同签订后的60个工作日内完成业务开发测试、部署及上线试运行,并通过招标人验收合格。
六、培训要求
中标方需提供相应的应用软件技术和系统操作等方面的培训,包含有关应用软件的操作培训课程。中标方须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全面、详细的培训课程,培训所有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七、验收方式
1 、中标方完成技术服务后,应通知招标人验收。
2 、招标人有权组织由其工作人员或聘请的专家组成的的验收小组对中标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如验收小组中有50%以上成员认为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验收标准,则视为中标方提供的技术服务验收不合格。
3 、验收不合格的,中标方应在5日内做出响应,并在一周内排除故障再次提交验收。
八、售后服务
1 、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至少 36个月。中标供应商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偿。
2 、中标供应商须承诺提供该项目的技术支持和维修巡检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设施设备定期检测、随时响应维修需求,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硬件设备维护及配件的更换,软件系统的版本升级及维护等。
3 、中标供应商须承诺,对售后服务需求提供设备维修、问题咨询等响应,在维保期内中标方提供7×24小时的服务响应,并2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如需现场服务的,具有解决故障能力的工程师应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24 小时仍未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转的,由投标供应商提供同类型备品、备件等。
4 、中标供应商须承诺履行军事保密义务, 应妥善保管购买的招标文件等资料,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向履行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人员透露传播项目清单内容。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严格履行协议中关于安装调试人员、进场安装调试行为规范、信息资料管理等各类要求。
5 、其他服务要求:保修期自验收合格起至少36个月。
九、专利权和保密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保证招标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十、付款及结算方式
1 、合同签订且实际符合施工条件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 、项目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剩余10%合同货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36个月后,采购单位支付剩余10%合同货款。(不计银行利息)
十一、意见建议反馈和有关说明
1.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 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3. 供应商可以反馈修改建议,指出其中存在的指向性、排他性或影响公平竞争的条款,请在公示时限内(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单位提出(以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3.1 邮件主题: 建某部微信公众号及统一预约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意向公开意见反馈+公司名称。
3.2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书面建议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材料扫描后按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 281656258@qq.com):(1)项目采购意向公开意见反馈表;(2)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 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6)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4.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将作为我单位进行复核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5.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助理
电 话:18150050859
附件:1.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 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 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