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干县沂江乡水东村内河道水面养殖租赁经营权转让公告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 JY24JX**** | |||||||
项目名称: | 新干县沂江乡水东村内河道水面养殖租赁经营权转让公告 | |||||||
标的名称: | 新干县沂江乡水东村内河道水面养殖租赁经营权转让,挂牌价500,000.00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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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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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重新挂牌 | |||||||
项目简介: | 新干县沂江乡水东村内河道水面养殖租赁经营权转让公告 现有新干县沂江乡水东村内河道水面养殖租赁经营权定于****-**-**日上午1***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产权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网络交易系统(网址:***://www.****.cn)进行网上竞价转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2024]XG008号 二、竞价标的情况(设保留价) 新干县沂江乡水东村内河道水面坐落在沂江乡水东村,总面积约300亩,现拟将该水面养殖租赁经营权面向社会公开转让。租赁期限为5年,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0万元 (5年总价,设保留价),**0万元 。 三、竞买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报名。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及看样联系人 展示时间:****-**-**日-****-**-**日 展示地点:*** 看样联系人:*******726 五、交易方式:***,加价幅度(竞价阶梯)为1000元,自由报价时长10分钟,延时周期180秒。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日------****-**-**日17时止(以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地点:***(http://www.****.cn)进行网上报名。 七、报名须知 1、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cn)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陆”,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填写基本信息注册),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2、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同名银行账户转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的保证金账户。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3、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重新登陆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况,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入账成功”字样,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 4、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运行环境达到以下标准:***:***;IE浏览器:***;辅助软件:***。如对网上交易系统不知悉,请拨打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0000****] 八、竞买须知 1、本次转让按总价进行竞价,标的设有保留价。 2、有意竞买人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自行对标的物的现状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标的数据仅供参考,以实际数量为准,如有出入,不增减成交价款。 3、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照***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交易保证金只能在报名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5、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陆网上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内咨询 ******限公司 ,技术支持电话[-0000****]。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6、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最高报价不得低于本标的设定的保留价,否则不能成交。加价幅度(竞价阶梯)为1000元,自由报价时长10分钟,延时周期180秒。 7、交易服务费标准:***,买受人需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件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缴纳标准为成交总价款的1.4625%,***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8、成交后,受让人应在成交公示期满后3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5年租赁费)**5万元 ,租赁费及水质保证金汇入业主指定账户,付清所有款项后,交易双方应在3日内签订合同,若受让人未按时付清上述款项及签订合同则视为违约,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收回标的物另行转让。 9、未竞得人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中心会在公示期满后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日内原渠道回;受让人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人按规定付清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及水质保证金,交易中心收到转让方出具的退款函后,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 10、 免责条款:***、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买受人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自行对标的的现状、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未尽事宜,详见合同样本(附件),本资料解释权归新干县沂江乡人民政府所有。 九、联系方式 新干县沂江乡人民政府 祝先生****726 ***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 新干县沂江乡人民政府 ****-**-**日 附件: 新干县沂江乡水东村内河道水面养殖租赁经营权转让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生态环境保护,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甲方通过公开招租方式,将沂江乡水东村内河道水面养殖租赁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承包时间:***日止,共五年时间。 二、付款方式: 乙方应在开标会结束后7日内一次性向甲方缴纳五年租赁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 )**5万元 再与甲方签订合同。 三、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现有水东内河道水面约300亩租赁给乙方进行水面养殖。 2、甲方不保证养殖水位。 3、乙方应遵守国家的一切政策法规,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乙方承担租赁期内水面养殖经营的一切应缴税费、规费。 4、乙方负责租赁期间的捕捞设备、拦鱼设施、看护设施等(费用自理)。 5、乙方在租赁期内添置的一切财产在租赁期结束时由乙方自行处理(限期一个月)或者无偿赠与甲方。 6、乙方在租赁经营期内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环境保护等工作必须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租赁经营期内发生的安全事故、社会治安、环境保护等问题应自行处理。 7、乙方除应遵守《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外,无条件服从当地的放水调度,在租赁期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灌溉放水、乡村供水和防洪泄洪等活动以及相关水利工程建设。 8、乙方在设置拦鱼、防逃设施时不得影响河道的放水与泄洪。 9、乙方开展的养殖品种不得影响河道安全。 10、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转租水面养殖经营权。 11、乙方不得进行网箱养殖、畜禽养殖,严禁投料喂养,严格实行“人放天养”,保证河道内水质满足县里要求的水质质量标准。 四、其他有关事项 1、为保证水质标准,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向甲方交纳 伍 万元作为水质保证金。若因乙方采取人工投料喂养、网箱养殖、畜禽养殖等措施造成检测水质达不到县里要求的水质标准,乙方的水质保证金全部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可解除合同。租赁期满,如乙方保证河道内水质满足县里要求的水质质量标准,甲方退还水质保证金(不计息)给乙方。 2、在租赁经营期间,乙方应加强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如造成他人人身伤亡,其责任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3、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如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因解除合同所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如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租赁费。 4、如遇不可抗力或上级政策调整,需要解除合同的,甲方只负责退还剩余承包期租金,因此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含养殖设备、鱼苗等),甲方概不负责。 4、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附件: 1、乙方个人身份证或单位《营业执照》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成交后,受让人应在成交公示期满后3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5年租赁费)**5万元 ,租赁费及水质保证金汇入业主指定账户,付清所有款项后,交易双方应在3日内签订合同,若受让人未按时付清上述款项及签订合同则视为违约,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收回标的物另行转让。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报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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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无 | |||||||
联系方式: | 新干县沂江乡人民政府 :*******726 ***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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