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通用运输车底盘采购及方舱改造服务招标公告2024-JQ04-W1236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1
金额
440.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q04-w1236
预算金额440.2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通用运输车底盘采购及方舱改造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4-JQ04-W1236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物资名称 技术要求 计量单位 单价(元)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1 机动式方舱车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3,066,000.00 1 详见商务要求 详见商务要求  
1-2 移动电源车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1,336,000.00 1 详见商务要求 详见商务要求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4,402,000.00元,肆佰肆拾万零贰仟元整

采购包1:4,402,000.00元,肆佰肆拾万零贰仟元整;

3.最高限价:

采购包1:4,402,000.00 元,肆佰肆拾万零贰仟元整

4.供应商中标情况:

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采购包1:

(1)1.通过军工产品质量体系(GJB9001C)认证或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
2.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三级(含)以上资质。
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提供上级或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1月08日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08:00:0012:00:00,下午14:30:00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址:军队采购网物资服务招投标系统

(三)申领方式: 线上申领。先从军队采购网(门户: http://plap.mil.cn/;IP地址: http://118.64.254.72/)的供应商入口免费登记注册,填报相关资料并通过审核后注册成功。登录物资服务招投标系统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经审核(如有)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可线上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必须先完成注册,才能领取采购文件)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采购包1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0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 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9号东盛大厦第4开标室

(四)提交方式: 线下提交,到现场开标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2日 08时30分00秒

(二)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9号东盛大厦第4开标室

八、样品

采购包1:

无需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

采购包1:

组织现场踏勘

踏勘时间:2024-11-18 08:00:00

踏勘地点:辽宁省北票市

联系人:李子奇

联系电话:15331303372

要求: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现场踏勘表由供应商自行拟制并携带。

(二)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进行现场测量,视为同意现场踏勘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十、标前答疑会

(一)供应商请于 2024年12月31日 00时00分00秒 前提交标前答疑问题,提交地点:不组织

(二)标前答疑会时间:2024年12月31日 00时00分00秒,联系人:不组织,电话:不组织

(三)标前答疑会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如不参加答疑会,视为同意答疑会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答疑会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学习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的电子招投标相关操作手册,详细了解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下载驱动和军采平台编标工具、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开标等流程要求。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010-21728181-2,投标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

3.其他说明:

投标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时,须对涉密资料进行脱密处理。 带“★”号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指标要求,应当全部响应。若有一项带“★”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中参数正偏离需加分的,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技术支持材料(以具体项目为准,技术支持材料可以从(不限于)以下支持材料选择:产品规格表、产品宣传彩页、技术白皮书、制造商官方网站发布的产品信息、说明书等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技术材料支持的),产品规格表、产品宣传彩页、技术白皮书等缺少规定格式的证明材料,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否则不予加分。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助理 潘助理

办公电话:024-28862177

移动电话:13766171261 17702438520 工作时间为:工作日周一到周五8时到11时30分,14时30分到17时30分。

传真: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重工北街57号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助理、马助理

联系电话:024-28862188 18909884980;024-28862199 18909884990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助理

联系电话:024-28862392

2024年11月07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