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红河公路局2023年信息化建设视频上云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7.52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5/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7.52万元
招标公司红河公路局
招标联系人钱工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玲玲0871-6339513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5
公告正文
红河公路局2023年信息化建设视频上云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红河公路局2023年信息化建设视频上云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7.52万元,招标人为红河公 路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约37.52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红河公路局2023年信息化建设视频上云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红河公路局2023年信息化建设视频上云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 磋商申请人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磋商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资质要求:无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有1项或以上信息系统集成相关项目经验。
(4)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等),并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 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注:成立未满 1
年的新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及相关情况说明)
(5)信誉要求:磋商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磋商申请人在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参加 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
除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注:成立 未满 1
年的新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7)磋商申请人2021年1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 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 缴款证明复印件。
2 磋商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磋商申请人没有被限制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 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因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省(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其投标 资格;
(3)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情形;
(4)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磋商小组认定会对承担本 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5)其他: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 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 人不得同时对同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 的一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26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6月01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5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红河州蒙自市复兴路与红河大道交叉口红河公路局4楼会议室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5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红河州蒙自市复兴路与红河大道交叉口红河公路局4楼会议室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红河公路局纪委、红河公路局监察审计科。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河公路局
地 址:红河州蒙自市复兴路与红河大道交叉口红河公路局 联 系 人:钱工
电 话:0873-887625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白龙路433号
联 系 人: 王玲玲
电 话: 0871-63395135
电子邮件: 223267641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红河公路局2023年信息化建设视频上云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红河公路局2023年信息化建设视频上云项目(二次)采购事宜经红河公路 局办公会议提议通过,资金来源已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对红河公路局2023年信息 化建设视频上云项目(二次)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红河公路局2023年信息化建设视频上云项目(二次)1.2采购人:红河公路局
1.3采购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内容概况:(详细见第二条)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 | 备注 |
1 | 视频上云网关 | 1 | 37.52万 元 | 37.52万 元 | 含集成安装服务。 更详细参数需求详见磋 商文件。 |
2 | 视频上云安全 | 1 | |||
3 | 网络 | 1 |
为了贯彻落实2019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可观、可测、可控、可服务”的公路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实现我局路网视频监测资源接入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省级视频云平台及实时在线调取功能,按照《云南省交通运 输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交通视频联网实施工作的通知》(云交信息便〔2020〕47号)文件、云南省公路局《2023年视频联网上云工作建议》,对现有路网运 行监测资源按照交通部上云技术规范,通过在红河公路局机房部署的转码服务器 及云南省公路局数据中心部署的上云网关设备进行集中上云,完成与云南省交 通运输厅648路监控视频联网上云工作。
为提高视频联网上云的在线率及信息网络安全性,按照视频联网上云数据标 准及信息网络安全规范对现有视频联网上云相关系统及设备进行升级优化。进 一步提升红河公路局公路运行管理信息化水平,提供公众美好出行需求服务。1.5采购最高投标限价37.52万元。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服务范围:
1.提供按照《全国高速公路视频云联网技术要求》充分利用州市局现有视 频联网上云相关系统及设备将云南省公路局路网监控视频资源对接“云南省交 通运输厅视频上云平台”
的“视频上云”基本服务。完成所需设备的采购、集成安装、调试,对现有路 网运行监测资源按照交通部上云技术规范,通过在红河公路局机房部署的转码服 务器及云南省公路局数据中心部署的上云网关设备进行集中上云,完成与云南 省交通运输厅648路监控视频联网上云工作。
2.在保证网络安全的基础上,至少提供一条100M互联网专线且具备一个独 立互联公网固定IP地址专门用于与“云南省交通运输厅视频上云平台”的视频 联网服务。
3.针对现有视频终端及路网监测系统,为视频联网上云提供满足二级等级 保护的网络安全设备及配套服务。
4.以上所提供服务配套设备应满足包含至少原厂三年硬件质保及软件升级 服务。另有要求的详见磋商文件。并在服务期间派驻运维人员提供服务。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集成安装,自完成集成安装完成,视频成功上云通过验收后,持续提供二年服务。
2.3项目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
2.4质量要求:符合采购需求,符合行业现行标准、规范。
三、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磋商申请人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磋商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资质要求:无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有1项或以上信息系统集成相关项目 经验。
(4)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 量表等),并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财
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注:成立未满 1
年的新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及相关情况说明)
(5)信誉要求:磋商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 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磋商申请人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 满的除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注:成立 未满 1
年的新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7)磋商申请人2021年1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 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 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
3.2 磋商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磋商申请人没有被限制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因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省(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其 投标资格;
(3)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
(4)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磋商小组认定会对承 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5)其他: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 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 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 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 公司的一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
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报价评审部分以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为评审价)。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请你单位于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1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上午14:30时至17: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元),售后不退。磋商 申请人把以上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资料审核通过后邮箱回复后缴费。本次磋商 不接受邮寄竞争性磋商文件或其他购买文件方式。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磋商申请人登记的经办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固定,联 系方式(含固定电话、传真及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必须准确无误,若因联系不 通或不畅(含节假日)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磋商申请人自行负责。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红河州蒙自市复兴路与红河大道交叉口红河公路局4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六、磋商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磋商申请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磋商活动,磋商开始时间 为2023年6月5日上午9:00时,与每一位磋商申请人进行磋商的具体时间另行通 知,磋商地点为:红河州蒙自市复兴路与红河大道交叉口红河公路局4楼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 .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 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 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红河公路局
地 址:红河州蒙自市复兴路红河公路局 邮政编码:662400
联 系 人:马工
电 话:0873-8876272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433号博园世家41幢201室 邮 编:650224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871-63395135
传 真:0871-65015383
邮 箱:2232676418@qq.com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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