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安市特殊教育学校复健进校园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6.7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7万元
招标联系人兰老师0826-23660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安市特殊教育学校
复健进校园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我校拟对广安市特殊教育学校复健进校园场地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广安市特殊教育学校复健进校园场地建设项目。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预算金额16704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158688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一)本项目共一个包,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
四、定向采购情况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五、邀请供应商
本次竞争性磋商于2023年7月6日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guang-an.gov.cn)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①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正在建设的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8.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联合体磋商;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招标代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磋商文件自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广安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楼309室,本项目磋商文件不收费。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1.现场获取磋商文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①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均需加盖公章);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均加盖公章)。
注:①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鲜章,并在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原件现场递交至本项目开标会议室。
②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③采购文件提供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要求远程提供采购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远程提供。
九、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10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到广安市特殊教育学校。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7月10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二、磋商地点:广安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楼310室。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安市特殊教育学校
地   址:
联 系 人:兰老师
联系电话:0826-2366099
 
广安市特殊教育学校
2023年7月5日
 
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均由信息发布主体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仅作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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